作者 :陈雅(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的职责是协助检察官审查办理各类案件和完成各项工作,就好比是检察官的工作秘书,是检察官的左膀右臂,对协助检察官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名合格的助理对于检察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说检察官是指引航线和方向的船长,助理则是保证轮船前进的全能型水手。
他们既是指挥员与战斗员的关系,也是并肩作战的好搭档。只有通力配合,才能使得案件这艘航船顺利抵达正义的彼岸,让司法的尊严得以彰显,让法治的温度激荡人心。
既然助理的角色这么重要,那么,怎么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助理呢?
在采访了多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并结合自己的助理经历后,我总结出了检察官给助理们的三大建议(以捕诉部门为例):
准确定位,跟你的检察官打好配合战。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助理,首先要对自己的岗位有准确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对其职权范围内就案件作出的决定负责。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指导下负责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检查辅助事务。符合检察官任职条件的检察官助理,经遴选后可以按照检察官任免程序任命为检察官。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检察官办理案件,可以根据需要配备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辅助人员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检察辅助事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员额检察官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的检察办案组织,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的基本办案单元。在这个办案组织内部,既有检察官、也有其他检察辅助人员(包括助理)。检察官对案件负责,在办案中具有主导作用,有组织和指导助理进行办案的权力,助理有服从组织指挥的义务。
很明确,助理的本职是辅助检察官办案,要服从检察官指挥。
那么,一名合格助理的定位应该是:成为一个得力的助手!
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得力的助手?我总结了4点:
➤ 第一,做一个得力的助手,要有检察官那样的“主人翁”意识。
既然是一个办案组的,就不存在办“你的”或“我的案件”的问题。检察官对案件负责,但负责不是包办,主导也不是事必躬亲。助理应像检察官那样,关注和参与办案组全部案件的办理,参与方式由检察官安排决定。
助理们以检察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仅是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好的公诉人是案子喂出来的。”好的助理也是。
唯有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才能扎实提升业务水平、积累办案经验、增强综合能力,为日后成为检察官,承担更大责任做好充分准备。
如果从头至尾办理,助理就要像检察官一样综合全案,做好分析,给出处理意见。对待案件精益求精,可以帮助检察官减少返工,提升工作效率。
如果只负责阅卷、摘录证据,也要反复阅卷,认真研究,掌握案件全貌与细节,结合法律规定提炼出最有价值的证据材料;查找并提供所需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参考案例等;充分准备好自己的意见。为检察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提供有力保障,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认真撰写审查报告、补充侦查提纲、起诉书、出庭预案初稿等等文书,在实战中提升能力,为提升办案质效打下坚实基础。
➤ 第二,做一个得力的助手,要对办案程序与规范烂熟于心。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办案才能让案件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感到自己受到公正对待,才能让公众信服司法的权威,才能保障处理结果的正当性,避免冤假错案,同时也是保护司法人员的必然要求。
实践中,由于检察官把重心倾向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律监督等关键环节,助理们则需要在事务性、程序性工作上承担更多责任,以更好地配合检察官工作。
具体而言,对外要做好保障诉讼权利的工作。如告知权利,按时换押,案件公开,文书及时送达,协助检察官规范接待律师,规范提讯嫌疑人(录音录像)等;对内要熟悉各类工作流程。如案卡的完整填录、文书的用印手续、案件汇报手续、检委会汇报程序、督办案件办理程序等等。遇到不熟悉的流程,应尽快学习及时掌握。对于办案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要及时做好工作记录等。
好的助手应该为检察官分忧,而不是制造麻烦。程序工作无小事。认真细致的对待程序性工作,才能避免因失误给检察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严重后果。
➤ 第三,做一个得力的助手,要学会与检察官互补。
现实中,检察官与助理往往在年龄、能力、资历,甚至性格等方面呈现互补的配置。比如年纪大的检察官搭配年轻的助理;新任的检察官搭配能力强的助理。这种配置为发挥各方优势,优化人才结构,促进检察官与助理配合创造了有利条件。
对于年轻的助理们而言,要尽快与检察官磨合,适应“师傅们”的风格,积极沟通、观察总结,成为他们办案过程中的默契搭档。比如,讯问嫌疑人时,默契地配合检察官扮演适合的角色;默契地记录下检察官讯问或询问的一些貌似和犯罪构成无关的事实(因为你知道那是检察官的“战术”);默契地为检察官提供各种提示、填补漏洞等等……要想在前面、想得全面、提前沟通、多沟通,才能让配合更加默契顺畅。
另外,碰到师傅有“短处”,也可能是一个机会,要做到和你的检察官“互补”。他做不到的地方,你要做到,他的短处用你的长处来弥补。比如,有些检察官不擅长制作PPt,遇到案件汇报或出庭示证等需要用ppt的时候,助理们就要精益求精做好准备,配合检察官打出漂亮的一仗。又比如,办案中遇到新兴事物、跨学科知识,助理们要积极主动研究,为检察官延伸视线,提供外脑支撑。
当然,如果你本身有特长,比如英语、写作、跨学科背景等等,那就继续保持,总有用武之地。
➤ 第四,做一个得力的助手,要做到及时汇报,有效汇报。
由于检察官对办案组全部案件负责,相当于每一个案件都要从头至尾办一遍,案多人少的现状下他们不仅是指挥员,也是战斗员,压力之大可想而知;捕诉一体化后,办案节奏常在批捕与审查起诉间来回切换,思维和精力都要适应快速转换的节奏;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如律师权利的保障、当事人权利的保障、认罪认罚制度的推进)对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如果不能提前安排,统筹安排,将疲于应付、手忙脚乱。所以检察官安排给助理的任务,助理应及时完成,及时汇报。包括工作计划、进度、难点或突发状况等,只有及时汇报才能让检察官有时间从容应对,、妥善处理各类问题。
练好基本功,帮你的检察官解决问题。
一个得力的助手,只有清楚了解被协助对象的需求,了解他面临的压力、难题,知道他当下最需要什么样的支持和帮助,站在他的立场和角度为他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帮到他,成为他眼里有价值的助手。
检察官的核心工作任务:就是顺利办理案件。在捕诉部门,则主要包括对案件作出逮捕或起诉与否的决定,起诉后出庭指控犯罪等。办理案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缜密的逻辑思维、以及人生的智慧,有时还需要一些魄力,等等。
办案能力是一项高超的综合技能,也是检察官对助理最迫切的职业要求。检察官建议,在平时工作中助理们应有意识练好三大基本功:对事实的认定、对证据的分析、对法律的适用。各种案件办理中难点、障碍、关键点的突破都要依靠扎实的基本功。
➤ 第一,对事实的认定。
法律人眼中的犯罪事实必须每一部分、每一环节都要有证据支撑,并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只有事实清楚才能进入到法律评价的环节。
实践中因证据缺失导致事实不清的情况常有发生。助理要像检察官一样对查清真相有不懈追求的精神,不放过证据链条中任何一丝漏洞,通过积极补充证据还原真相。
比如,在一起盗窃案中,嫌疑人承认入户盗窃,但称未偷到财物。检察官通过反复观看案发小区周边近百条视频,成功发现其将背包藏匿于某处,从而起获赃物,完善证据链条,最终让嫌疑人认罪服法。
为查清真相,除了懂法律,还要懂侦查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要有意识地锻炼逻辑思维,认真观察生活等,尤其是要注意积累检察官的思路和经验,比较自己和检察官之间的差距(问问自己,我怎么想不到?差别在哪?),不断扩充自己的经验库。
➤ 第二,证据分析。
认定事实必须依据证据。审判中心主义下,指控犯罪的底层逻辑之一就是“用证据实现正义。”
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难以保证每个案件都具备完备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据间的矛盾往往令事实变得扑朔迷离、疑窦丛生。在有限的证据情况下,如何对证据进行审查分析是办案中一大难题。
比如,强奸案中被害人与嫌疑人各执一词,证据情况一对一;诈骗罪嫌疑人被抓获时往往辩称没有非法占有目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嫌疑人表示对假冒一事一无所知……
然而,追求正义绝不轻易止步。当直接证据不足时如何通过完善间接证据进行证明;当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存疑时,如何根据事实之间的常态联系进行合理推定;存疑不起诉的,必须经过十分严密、谨慎、合理、充分的论证……为实现正义,检察官们总是反复研究证据,不遗余力。
提升证据分析能力,要掌握证据学相关理论,如证明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各类证据的审查方法、证据分析的步骤等;要在办理案件的实战过程中运用、掌握、提高;要通过大量案例学习、积累经验。
第三,对法律的适用。
对法律的准确适用与定罪量刑紧密相关,“生杀予夺”,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法学院学习的主要内容就是法律的适用,但“生活之树常青”,真实的司法实践中往往蕴含了巨大的挑战。
关于法律的适用,检察官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值得重点关注。
一是对于理论的掌握不能仅仅满足于“知道”,而要达到“熟知”的程度。越是熟知,当我们面对鲜活的犯罪现实,就越能找到相应的抽象概念与之对应,借助现有理论的力量对行为进行精准判别。
二是与时俱进地学习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应对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及各类新型犯罪的层出不穷。
三是,掌握目的解释、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法律解释的方法和原理,“目光在事实与法律之间往返”,做出符合罪行相适应的解释。
四是体悟并用法律的精神指导工作。包括“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程序正义”、“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这些思想绝不是落于纸面的文字而已,背后承载的是沉甸甸的的法治精神。每一名司法工作者,正是在一次次案件办理,一次次释法说理,一次次以程序规范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过程中,激活了沉睡的法治精神,激活了法律的生命。
办案能力是检察工作的立足之本。好比医生的医术、匠人的技术。要强化以上基本功,检察官助理们要不怕苦、勤钻研、多总结;加强理论学习和经验积累并重;多学科学习与人生经验积累并重;用心向师傅学习,向同事们学习,向身边人学习;对标优秀的同仁们,找差距、补短板、展特长。
唯有踏踏实实的努力,才能换来扎扎实实的底气,有效助力检察官形成办案合力!
积极主动,让你的检察工作更加出彩。
检察官们既是助理的直接领导者,也是工作中的好搭档,生活学习中的良师益友。检察官们对于年轻的助理们其实寄于挺多期望,认为他们年轻有活力,脑子灵活,希望他们发挥聪明才智和自身特长优势,在岗位上发光发热,实现自我价值,职业发展更进一步。
他们认为积极主动的助理往往成长得更快,也青睐于积极主动的助理。
检察官要对案件负责,对办案组负责,除了办案还要处理上级下达的其他事务,压力山大,根本不可能“手把手地教你”。所以学习、沟通、请教这些事,当然是由助理们自觉承担、主动出击更加合适。“功夫在诗外”,加强学习是适应复杂检察工作的刚需,也能激发教学相长的益处,增强组员间的感情和默契程度。而看到徒弟那么上进,师傅们一定会倾尽全力助你一臂之力。
有些检察官会注重对助理的培养和锻炼,愿意大胆给予年轻人机会。比如联席会上的案例讨论,向上级汇报案件,出庭时承担部分举证、质证、甚至讯问工作等。助理们应该好好把握这些机会,没有机会也要努力争取,从而磨练本领、提升能力。
还有一些和办案有关的事项,如撰写个案分析、类案分析、调研、信息等研究类工作;制发检察建议、发现监督线索、抗诉线索等法律监督工作;开展社会调查、帮教转化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经验总结、培训活动等。这些工作,检察官尽量不会主动要助理承担(尤其在当前办案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但对于助理们工作的出彩和综合能力的提升却有很大帮助。
尽管工作忙、压力大,助理们还是应该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多承担各类任务,帮助自己实现更快的成长。如撰写调研能够让你锻炼文字能力、提升理论水平;参与帮教转化工作可以锻炼与人沟通交往能力;参与普法、培训活动等可以锻炼策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表达能力等。
不要只是观望,而不去行动。
当你羡慕他人发表调研文章时,你可能没看到他工作之余默默学习的身影;当你看到他人策划了一场完美的法律宣传剧时,你可能没看到他连续熬夜修改打磨剧本的艰辛……
成长从来都是HARD模式,付出越多,收获才会越多,成长才会越快。
结语
不要问检察工作能为你带来什么,而要问你能为检察工作带来什么。
相信所有的努力都不会白费。
检徽闪耀!为了我们心中挚爱的检察事业,一切付出都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