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火车头设备被盗5小时破案 一名嫌疑人未成年

本报记者 路炳阳 北京报道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铁路局”)3月11日发生一起机车设备被盗案件,涉案两名嫌疑人,一人为铁路职工,另一人未成年。共盗走机车设备6组7件,案值7117元。近日济南铁路局发布内部通报,透露上述消息。

所谓机车就是火车头。内部通报显示,被盗机车为东风11型柴油机车(DF11)。该车是为广深准高速铁路开行时速160公里级别准高速旅客列车而研制的干线客运用柴油机车,最高运行速度170公里/小时,是中国铁路前四次大提速的主力机车。

盗车嫌疑人共两人:葛某,24岁,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务段见习生;马某某,14岁,作案时持一伪造的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邯郸机务段铁路职工工作证。被偷盗机车为济南铁路局济南机务段废弃油库专用线封存的长期备用待报废机车。

内部通报显示,两人通过一个名为“拆车四人组”的QQ群,相约一起到济南铁路局济南机务段外封存机车上拆卸机车铭牌。3月11日1时22分从济南机务段东大门进入,发现DF11-0055机车车门未上锁,遂进入机车,将机车司机室内2台列车报警监控装置、2台列车调度通信设备和2个机车控制盒拆下;因工具不足,两人没有盗走机车风表和八显灯。

就案件侦破,内部通报透露,案件发生后,济南铁路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快速侦办,消除影响,并成立专案组,赶赴现场。当日3时20分,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电话,称两名盗窃嫌疑人正在济南站准备乘K1331次车出逃,公安人员遂赶赴现场,6时30分在该车18号车厢将两名嫌疑人抓获。

就案件暴露的问题,济南铁路局方面称,济南机务段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被盗机车与其他7台机车自2012年陆续存放于油库专用线上,专用线南北侧均为私家车停车场,机车停放处呈开放状态,未安装防护栏。犯罪嫌疑人由社会公共区域进入到无任何防护的机车停放区域,暴露出济南机务段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目前济南铁路局已经对济南机务段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济南铁路局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经初步审查,两名犯罪嫌疑人盗取机车设备并不是为了变卖获取利益,两人为火车车迷,盗取设备仅是一时好奇,做收藏使用。中国铁路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盗窃封存机车设备案件在铁路内部比较罕见,该案的发生为铁路移动装备安保问题敲响了警钟。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和安全标志;就法律责任,第九十七条规定,违反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郝成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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