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赌成性借巨款还赌债,虚构事实诈骗巨额钱财,浙江一消防官员被“双开”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常委周志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浙江省纪委监委对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总队级副职,一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周志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志忠。

借用巨额钱款偿还赌债及高利贷

经查,周志忠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礼品、消费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借用管理对象巨额钱款,用于偿还赌债及高利贷等个人债务,为亲属承揽工程提供帮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违反工作纪律,干预下属单位执法工作;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沉迷赌博并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便利;

涉嫌犯罪。

周志忠身为党的领导干部、消防队伍的“关键少数”,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缺失,权力观扭曲,心无戒惧,漠视党纪国法,嗜赌成性,因赌乱伸手,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严重破坏浙江消防系统政治生态,损害了“清爽”上下级关系,严重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损害消防队伍社会形象。周志忠的行为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应急管理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志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取消一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公开简历显示,周志忠1969年9月出生,是浙江龙游人。1987年9月入伍,成为武警学院学员。1991年8月毕业后,周志忠先后在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防火监督部科技处,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桐庐大队、上城大队工作。2006年3月,任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处长。随后调离杭州至地方上带队伍历练5年,先后在温州担任任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正团职),在金华担任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2014年3月,调回杭州,任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副师职,2018年12月升总队级副职,一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

受贿、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起诉

2019年10月1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周志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同年12月25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志忠作出逮捕决定。

今年2月7日,绍兴市检察院依法对周志忠涉嫌受贿罪、诈骗罪一案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周志忠利用担任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处长、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浙江新闻客户端

周志忠简历

周志忠,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浙江龙游人,大学学历,1987年9月入伍,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9月至1991年8月,武警学院学员;

1991年8月至2006年3月,先后在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战训处、防火监督部科技处,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桐庐大队、上城大队工作;

2006年3月,任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处长;

2009年3月,任温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正团职);

2011年8月,任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2014年3月,任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副师职);

2018年12月,任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总队级副职,一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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