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不只是建筑工人,所有的农民工都得进行实名制!

在农村,光靠种地很难养活家庭,所以不少人就选择去城里来打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农民工”,农民工朋友们从事多的基本是劳动密集型的行业,比如建筑业。

在工地,有的自己找活干,有的呢就跟着包工头,因为行业的人群混杂,很多时候都是随叫随到,自己记账,然后等工程结束了,甚至是拖到年底了,才把工钱给拿到,如果运气不好的,有可能工程搞完,老板包工头就跑路了,辛苦这么久却拿不到一分钱。

正因农民工薪资发放的“特殊性”及“不规律性”,农民工的权益根本没法得到保障,完全是靠诚信在维系,所以才导致讨薪事件频出,讨薪难也成了农民工面对的难题。

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是贡献者,他们付出的辛苦和汗水当然要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为此,国家也在努力的进行管理和规范。

在2019年的3月份的时候,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过《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对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并要求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

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也再次强调了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不少工地在大门入口就设置了人脸考勤系统,经过认证后才能进入工地。

而今年,国家则更加完善了农民工薪资保障这一块,2020年1月7日公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不仅仅是对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朋友进行实名制,更是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否则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其次还特别强调,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其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并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并且企业和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朋友的工资,违者这些企业和单位也将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其中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此次明文规定,关于农民工工资的事情都用“白纸黑字”写清楚,合同规范起来,再加上有了相关部门的介入,相信农民工资的保障也就更有力度了,在今年5月正式实施后,农民工以后就不会再碰到讨薪难这样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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