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持菩萨戒之犯戒与失戒

菩萨虽持一戒,要比小乘持具足戒的功德更大,因为菩萨戒的每一戒都是"无尽戒";持一戒,即在一切众生分上得到持戒功德,众生之数无量,持戒的功德也就无尽了,所以受持菩萨戒的功德之大,大得无法比喻。

所以《璎珞经》卷下说:"法师能于一切国土中,教化一人出家受菩萨戒者,是法师其福胜造八万四千塔。"又说:"其受戒者,入诸佛界菩萨数中,超过三劫生死之苦。"又说:"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可知,教化他人出家受菩萨戒的功德是很大的,自己受菩萨戒的功德,那就更大了。

犯戒罪过

有人以为受戒固然功德很大,犯戒的罪过也是很大,唯恐受了戒不能坚持不犯,所以没有勇气受戒。但在这里却明白地告诉你:"有而犯者,胜无不犯,"为什么呢?这就是菩萨戒的功德作用了,因为持戒是对一切众生持的,所以在一切众生中有功德,犯戒则绝不可能对一切众生而犯。

比如犯杀生戒,即使天天杀,时时杀;也不可能杀尽一切众生,杀一众生,仅于一个众生身上得罪,杀生有罪,却没有在一切众上身上得罪。

所以又说:"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所以又称菩萨戒为"四十二贤圣法",四十二个阶位的菩萨(三十贤位加十二圣位),是由于受持了菩萨戒而得。所以《华严经》要说:"戒是无上菩提本;"《梵网经》要说:"微尘菩萨众,由是成正觉。"

失戒情况

菩萨戒不是"尽形寿"受持,而是"尽未来际"受持,所以命终不舍戒,菩萨不拒性别与变性(男女身互转)之人;所以二形不失戒。

菩萨戒只有在两种情形下失戒:一是犯了重戒,二是故意舍去大菩提心。

犯重戒

有两种:一是破重戒,是以上品烦恼缠犯(如故意杀人);二是污重戒,是以中品烦恼缠犯(如过失杀人,不加注意而误杀人)。

舍大菩提心,即是对人宣布不做菩萨了,或者不相信有菩萨行了,或者以为大乘不如小乘好而不学大乘法了,乃至不信佛法而信外道了,这都成为舍菩萨戒的因缘。

有犯不失

菩萨戒一经受得之后,从生至生,直至成佛,都是永远随逐的,因为戒体是一种无形状无表象的无漏色法(物质体),当它一经熏上了我们的本性理体之后,只有被遮没的可能,却没有失落的可能了。

所谓犯了重戒失戒,那只是因受恶法阴影的遮没而失去了戒体的功能,并不即是戒体从我们的本性理体上失落,这是应当明白的。

所以《梵网经》许可犯了十重的人,于佛像前忏悔过恶而取相重受;《璎珞经》则直言:"十重有犯无悔,得使重受戒;"《瑜伽师地论》则是直说:"若诸菩萨以上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

此所以"重受"或"更受",乃是以外在的佛菩萨(他)力,为引发先前曾熏受的戒体,使之恢复其戒力功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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