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洪 来源:检察日报
编者按
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围绕检察机关思想理念如何持续更新、“四大检察”如何协调发展等话题,《检察日报》推出检察新理念系列深度报道,敬请关注。
本文首次系统阐述了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如何以理念转变、理念引领推动检察机关重塑性变革,为方便阅读,读库刊发10句话“极简版”,详细报道请关注2020年5月6日官微推送。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这个春天不一样了。新冠肺炎疫情更是一场大考。
“越是非常时期,越容易凸显能力不足的问题,越要重视培训。越是涉疫案件,越要注重严格依法、政策指引。”
疫情防控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四级检察院开展视频培训,最高检党组提出的这一要求,与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理念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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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转变:
“天下兴亡”下半句,应该是“我有责任”
“天下兴亡”,下一句是什么?相信很多人会脱口而出——“匹夫有责”。但你是否想到,匹夫有责,等于大家无责。
台湾忠信高级工商学校校长高震东在内地某学校的一次演讲中提出了这个观点。要将“匹夫有责”改为“我有责任”,人人都能主动担责,天下哪有不兴盛的国家?哪有不团结的团体?
“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败。”
最高检党组认为,各级检察机关都要有“天下兴亡,我有责任”的境界和情怀,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党中央的部署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落到实处,向社会、为人民提供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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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动力:
“有没有”的问题解决了,
就要向着“好不好”发展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此前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有没有”的问题解决了,就要向着“好不好”发展。
2018年8月27日,江苏昆山,刘海龙持刀追砍于海明,被反杀身亡,当天就引来网上4亿人“围观”,正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高度关注。
检察机关如何更加积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需求,使人民群众有更多、更优、更现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8年3月23日,最高检党组扩大会议提出了“讲政治、谋发展、重自强”九个字总要求。在3月2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九个字”被进一步丰富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十二字”总要求,指明了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再出发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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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入点:
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破解“三个不平衡”
与新时代新要求对标对表,最高检党组敏锐地认识到,检察机关过去以反贪为主、为重,导致反贪工作与其他工作不平衡,并由此派生形成“三个不平衡”: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刑事检察中公诉部门的工作与侦查监督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工作发展不平衡;最高检、省级检察院的领导指导能力与市、县检察院办案工作的实际需求不适应。
以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为目标的内设机构改革,成为解决“三个不平衡”问题的切入点、突破口。
2019年1月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2019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最高检组建十个业务机构,突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成为重磅新闻。
这一改革是形势使然,从供给侧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水平的需求。
2019年,这场史称“里程碑式的重塑性变革”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2019年3月15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首次明确写进全国人大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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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理念转变到位,办案监督自然就有新思路、新方法、新局面。
长江是中国的黄金水道,但由于多年来的无序利用和过度开发,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湖北省武汉市检察机关针对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位、处罚不及时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并与地方党委、政府、环保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最终,违建码头被顺利拆除,饮用水水源地恢复生态原貌。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个监督如何体现?武汉检察机关的做法给出了答案: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要贯穿于检察办案中,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再如,疫情防控期间,最高检每周都发布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截至4月17日已经“十连发”。
与“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相关联,检察机关把“精准监督”理念贯穿于办案中。过去薄弱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两项工作都有了加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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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者和被监督者:
目标是一致的,双赢多赢共赢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实质是什么?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总体是分工负责、各尽其责。对于诉讼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适用错误,监督的实质是启动法定的纠错程序,提醒、促进被监督者重新审视并自我纠错。”
2018年5月5日,最高检领导就建立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赢多赢共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在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引领下,不仅公益诉讼检察两年间每年都上一个台阶,还引领着更多检察业务工作。2018年,最高检针对校园性侵问题,向教育部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两年来,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跟进落实,成为一个响亮的品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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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客观公正立场:
肩负起刑事诉讼的主导责任
2019年,福建赵宇见义勇为案、河北涞源反杀案等一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向社会昭示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正确认定正当防卫,彰显依法防卫者优先保护的理念,被社会各界点赞。
2019年4月,新修订的检察官法首次以立法形式对检察官履职立场作出规定:“检察官履行职责,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追诉犯罪,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主导责任发挥得如何至为关键。
2019年11月18日至21日,最高检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检察官法官同堂培训班,时隔6年“控辩审”三人谈再次“论剑”。三人谈对于检察官的主导责任意见高度一致: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本质上是以证据为中心。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根本职能是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必须依法落实。
2019年12月30日,最高检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专门强调办理刑事案件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为检察人员司法办案提供了可供遵循的“一本通”。
2020年初全国检察长会议再次重申,要用“客观公正”来统领整个检察理念的转变和落实,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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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GDP”:
引导检察机关把工作做到极致
从55岁开始申诉到86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包括最高检一共作出了21次决定、复议决定、判决、裁定、抗诉,每一个程序都合法有据,但到现在还是没拿出最终判决,今年已是第31个年头。盛惕文老人的申诉轨迹令人深思。
有类似盛惕文这样“程序空转”的经历,人民群众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吗?为什么有些案件一退再退,二审、再审,老百姓就是不满意?最高检党组深思破解之道,提出“案-件比”检察管理指标的概念,很多人形象称呼这就是“司法GDP”。
案-件比”是一个综合性指标,抓“案-件比”能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就是要形成一个导向:进入司法检察机关的案件,不是办得越多越好,关键是看有没有解决问题,在自己的办案环节、程序中有没有实现案结事了,引导检察机关把工作做到极致。
理想“案-件比”的状态应当是1:1,即老百姓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办结,检察办案质效最高,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相对更好。为了这个理想状态,检察机关必然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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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
以人民为中心,“案结事了人和”
从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到3月中旬,最高检接收群众来信12549件,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接收群众网上信访3833件,对于已办理的群众来信和网络信访,做到了应回尽回,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
“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在去年两会上,最高检工作报告里的这一庄严承诺,由人民大会堂传到各地,贯彻于全国四级检察院。
须知最高检所说的群众“来信”,不仅仅是指信件,还有邮件、来电和来访。最高检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耐心接待上访群众,既说法理,也谈情理、讲道理,是全国检察机关努力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的缩影。
解决信访问题的目的根本不在于回复,而是在于“案结事了人和”。
因此最高检提出,要把释法说理工作贯穿接访、办案的全过程,疑难、复杂、矛盾冲突较大的案件,要积极尝试引入第三方参与,提高律师参与接访比例,共同促进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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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自觉”:
推进法律监督体系和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
2019年10月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京举行。最高检党组对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围绕法律监督体系和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更新检察理念:
必须把坚持和巩固党的绝对领导这个灵魂贯穿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把检察制度置于国家治理体系中谋划好、推进落实好。
遵守和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形成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2019年,“三个自觉”成为最高检党组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反复强调的一个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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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检察机关而言,众多新理念其实可以概括成一句话,那就是
“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决不能只求过得去,
一定要求极致、过得硬”。
你get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