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中玉丨中越文化視域下的《竹林大士出山圖》

現藏遼寧省博物館的《竹林大士出山圖》(以下簡稱遼博、《出山圖》),所繪內容為越南陳朝仁宗陳昑(1258—1308)捨位後的出家故實。陳仁宗是越南歷史上少有的文武兼擅的君主,一生“前王後佛”,頗具傳奇。他不僅兩次成功抵禦了元朝的征伐,使陳朝安然度過了國難,且能把握時機向外開拓,通過西討哀牢、南征占城,使陳朝一躍成為中南半島東北部的霸主,國勢趨於鼎盛。之後入道修行,從無言通派嗣法,開創了竹林禪派,奠定了其在越南佛教發展史上竹林初祖的地位。是以從陳朝開始,越南無論官方還是民間對其崇祀不斷,至今猶續,與之相關的研究也一直是學術熱點。《出山圖》雖藏於中國,然越南僧俗兩界均對之表現出極大的熱情,學界也分別從仁宗禪學、竹林禪派以及圖像故實、人物樣貌、衣冠形制等方面對之多有探討[1],不過受語言、文字、藏地等因素的限制,相關研究尚未及深究諸如創作的時代、作者、題跋,以及為何會在中國流傳遞藏等問題。相較於越南學界而言,中國學者對於該圖的反應則顯得相對“冷淡”,幾無專門的研究文章。雖然楊仁愷先生早在上世紀六十年代便將之鑒定為明代作品,不過截至目前所見著錄中仍將之標注為元代作品。本文認為,無論是從藝術史還是中外關係史的角度來看,《出山圖》都是古代中越文化交流的重要文獻,而重視對這件承載重要歷史信息的形象文獻的研究,無疑將有助於推進中越文化交流史和藝術史的研究。在此本文不揣淺陋,擬在14—15世紀明越戰爭和中越人文互動的視域下,從流傳軌迹、文本真偽、創作年代、作者身份,以及創作動機與政治隱喻等幾個方面,試對《出山圖》進行梳考和探討。

一、《出山圖》的文本檢視

《出山圖》為手卷裝(圖1,因原圖太長,此處只展示畫心部分),紙本水墨白描,高28釐米,長約315釐米(不計題跋部分),畫心尾末題有“至正廿三年春陳鑑如寫”名款,引首為明永樂朝中書舍人陳登題篆,拖尾有首位持藏者陳光祉及永樂朝士林佛道名流余鼎、曾棨、林復真、釋溥洽、釋悳始、袁止安、吳大節、天師張宇清等人題跋。該卷原為清宮舊藏,溥儀遜位後,由其弟溥傑掩運出宮,《故宮已佚書畫目》(以下簡稱《佚目》)有載錄;偽滿末年流散民間,新中國成立後為遼寧省文物商店征集。時楊仁愷(1915—2008)先生正在東北博物館(1959年改稱遼博)負責文物普查工作,1964年在其主持下,《出山圖》與南宋馬和之《袁安臥雪圖》、元王蒙《聽松圖》等一批宋元明書畫作品入藏遼博[2]。他當時鑒定該卷“畫為明末人偽作,但引首、題跋俱真”(錄自當時登記卡片),並著錄於《故宮散佚書畫見聞考略》(以下簡稱《考略》)書稿。據其自述云,文革初期《考略》與其他藏書、文稿皆遭查抄,修訂工作被迫中斷。1969年末從五七幹校放歸後,遷往山東“插隊落戶”的命令旋即下達,他以不還書稿不動身相抗爭,最終迫使造反派讓步,書稿失而復得。插隊期間,他在夫人劉文秀協助下利用勞動餘暇訂補《考略》,但因資料所限,進展緩慢。文革結束後,他乃借參會和出訪之機遍訪國內外諸館及私家所藏《佚目》作品,並留意吸收最新研究動態,終於在1989年春完成清稿,交付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3]。

最後以《國寶沈浮錄》面目問世的《考略》實際上與文革前的初稿已大不相同,特別是對於一些作品的鑒定,前後出入頗大,《出山圖》便是如此。在定稿本中,他將畫作重定為明初真迹,並重申“永樂諸家題跋俱真,而陳氏(鑑如)名款後加,固不失為重要作品”[4],這等於推翻了1964年的鑒定結論。

從畫“偽”到款“偽”,雖是一字之差,但其差落卻有雲泥之別,《出山圖》從原來“以真配偽”的偽本變成“添加偽款”的真迹,其價值和意義自不待言。惜其未在行文中述及重定的緣由,僅僅是更新了結論。或正如其在談到方法論時所說的那樣:歷來鑒定所依賴的是具有專業素養的經驗(即眼力),揭示的是結果而非方法[5]。從歷史研究的角度來看,即使是偽本也有其形成的歷史場域和承載的文化意涵,故而只有將圖像本身及隱藏在背後的信息提取出來,才能使之成為有價值的史料,才能運用到相關問題的討論與研究中去。該卷既然涉及到真偽問題,那麼我們不妨循著楊先生兩次鑒定的思路,先對其進行文本層面的考察,然後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去探討其繪製的時間、作者,以及製作和傳播的動機等問題。

二、添加名款問題

本文認為楊先生最初之所以誤判《出山圖》為明末偽作,可能是受“陳鑑如”名款的干擾所致。

名款明確標示《出山圖》的繪製時間為至正二十三年(1363,元順帝年號)春,“作者”為陳鑑如。陳鑑如者,元代杭州人,擅繪肖像,精於寫神,時有“國朝第一手”之譽[6],有子陳芝田世其業。父子二人專寫富貴人像,所不同的是,陳鑑如的活動半徑不超出以杭州為中心的江浙,而陳芝田則選擇了北上大都發展,居京師逾三十年,“畫富貴人不知幾輩”[7],並因技藝受知於仁宗、文宗兩朝,獲任某官(已不可考),時人有“黃金堆屋官蓬瀛”之譽[8],顯然其影響已超過乃父。

據親歷者楊瑀回憶可以推知:陳鑑如與榮際朝野的湖州人趙孟頫(1254—1322)約略同時,他為趙寫過像,趙也在技藝方面點撥過他[9],他還曾於延祐六年(1319)為趙的好友高麗李齊賢寫過像[10]。因此從年齡上來看,倘若至正二十三年他還在世的話,至少也已是耄耋之年,且不論宏大敘事題材非其專長,僅考諸畫中故實與人物衣冠(詳後),即便是經常出入宮廷貴邸、聞多見廣的陳芝田也難以勝任,更遑論彼時杭城已陷張士誠之手,並在朱元璋覬覦之內,此時的陳鑑如若非有避禍安南親睹陳朝文物之經歷的話,是不可能創作出這一作品的。由此來看,《出山圖》上陳鑑如名款顯係不諳史實或有意混淆視聽者所添加。

(明)曾棨《贈王孟安詞》頁,紙本,縱29釐米,橫39釐米,北京故宮博物院藏,採自中國古代書畫鑒定組編《中國美術分類全集·中國法書全集》第12卷“明1”,頁117,文物出版社,2009年

再綜觀引首陳登題篆及拖尾陳光祉、余鼎、曾棨、林復真、釋溥洽、釋悳始、袁止安、吳大節、天師張宇清等九人十則題跋,無一處提及陳鑑如,可知諸人品題時,原作上並無作者名款。從目前所見來看,最早著錄陳鑑如為《出山圖》作者的文獻為清乾隆五十六至五十八年(1791—1793)所修《秘殿珠林續編》,其記曰:

陳鑑如《竹林大士出山圖》一卷。本幅素箋本,縱八寸八分,橫九尺六寸。白描。畫安南國王陳昑遜位後出家故事,款“至正廿三年春陳鑑如寫”。引首“竹林大士出山之圖”,中書舍人石田陳登篆。鈐印三:“玉堂清暇”“陳登之印”“思孝”。後幅前人題跋。[11]

很顯然,《秘殿珠林續編》所載應是據當時圖卷上所見而錄。為便於梳理《出山圖》的遞藏軌迹,筆者對圖卷上鈐印粗略做了統計,共有六十九枚印記,其中題跋鈐印三十五,鑒藏鈐印三十四。鑒藏諸印中,項元汴鈐印二十三(分別為“天籟閣”“神游心賞”“墨林山人”“靜因庵主”“項子京家珍藏”“項墨林父秘笈之印”“西楚王孫”“游方之外”“寄敖”“退密”“檇李”“項叔子”“宮保世家”“墨林秘玩”等印)、閔長虹鈐印一(“閔曠齋珍賞印”),乾隆、嘉慶、宣統諸帝璽印十(分別為“乾隆鑒賞”“三希堂精鑒璽”“宜子孫”“乾隆御覽之寶”“秘殿珠林”“乾清宮鑒藏寶”“秘殿新編”“珠林重定”“嘉慶御覽之寶”“宣統御覽之寶”等)。由這些印記可以清晰地梳理出《出山圖》的流傳遞藏軌迹:其最初為永樂時僑居明境的交阯人陳光祉所持有,後在嘉靖、萬曆年間入藏項元汴(1525—1590)的天籟閣。順治二年(1645)嘉興兵燹,項氏累世之藏盡為千夫長汪六水所掠[12],其後部分“贓物”流入徽商之手,《出山圖》大概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被扬州徽商閔象南之孫閔長虹(1622—?)購藏的。後又與其他名迹一樣,在乾隆年間流入內府。《秘殿珠林續編》明確記載《出山圖》庋藏於乾清宮,畫上“乾隆鑒賞”“三希堂精鑒璽”“宜子孫”“乾清宮鑒藏寶”諸印記便是明證。

從裝裱現狀來看,該卷為淡青色花綾天頭,米色雲鸞紋隔水,米色撞邊(窄細),藏藍色定勝四方紋織錦包首,古銅色簽條。再結合畫心兩側的騎縫印(前隔水“秘殿珠林”“三希堂精鑒璽”“宜子孫”諸印,以及後隔水拖尾處項元汴“寄敖”“項元汴印”“西楚王孫”“項子京家珍藏”等四印只剩下半印的情況来看,該卷顯非明裝,而是乾隆時內府裱褙風格,規格、品相堪稱上佳。由此可知,陳鑑如名款的添加當在流入清宮之前;而再從項元汴、閔長虹畫心尾末諸印記的鈐蓋位置來看,或在題款之下,或在題款之右,似乎皆有意避開題款的位置,這顯然不同於項氏慣常壓邊或騎縫的“滿鋪”做法,唯一合理的解釋便是《出山圖》在入藏天籟閣時便已被添加了陳鑑如名款,因此才呈現出这种圍傍題款鈐印的效果。

(宋)佚名,《宋人物故事圖》,上海博物館藏,原作刊於編浙江大學中國古代書畫研究中心編《宋畫全集》第2卷第二冊,頁156-165,浙江大學出版社,2009年。此全圖採自上海博物館微信公衆號《導賞|宋<人物故事圖>卷(上博書畫常設展2018年第一期)》,2018年8月17日

綜合以上分析基本可以確認,陳鑑如名款的添加時間當在余鼎、曾棨等人觀題(即永樂二十一年,1432)之後,項元汴入藏之前。本文以為,以項氏的眼力尚不至於被“至正廿三年”這種稍諳前朝史事便能識破的偽款所蒙蔽,況其時距永樂朝未遠,名家手迹俱在,畫作和題跋若非真迹,恐也難入其眼。而考諸相關歷史情實,該卷也並非是以偽配真的割裝本。在此,我們不妨結合晚明骨董市場風氣來分析。

三、以偽配真問題

添加名款、挖鑲補畫、以偽配真等做法一直都是書畫掮客、裱褙工擅慣的兜售伎倆。這類人往往依傍大金主(大收藏家)為生,在為金主搜求名迹的同時,間或也會魚目混珠,他們對像項元汴、詹景鳳、李日華等這些精於鑒藏的名家尚且如此,更遑論那些在他們眼中以風雅競豪奢的富商大賈。如專門為項元汴搜古的王復元(號雅賓,長洲人)、朱肖海(名實,嘉興人,以肖海別號行世)師徒便是晚明著名的鑑古、制假高手,朱肖海更是青出於藍,專以製假為營生。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便記載了一件與他有關的欺矇徽商的事例:

金陵胡秋宇太史家舊藏《江幹雪意卷》,雖無款識,然非宋畫苑及南渡李、劉、馬、夏輩所辦也。馮開之為祭酒,以賤值得之。董玄宰太史一見驚歎,定以為王右丞得意筆,謂必非五代人所能望見,李營邱以下所不論也。作跋幾千言,讚譽不容口,以此著名東南。祭酒身後,其長君以售徽州富人吳心宇,評價八百金,吳喜慰過望,置酒高會者匝月。今真迹仍在馮長君家。蓋初鬻時,覓得舊絹,倩嘉禾朱生號肖海者,臨摹逼肖,又割董跋裝裱於後以欺之耳。今之賞鑒與收藏兩家大抵如此。[12]

雖然沈德符對於“賈而儒”的徽商豪擲千金的“土豪式”收藏頗為不屑,認為他們攪亂了骨董市場,因有“波靡於新安耳食諸大估”之譏[13]。不過對於造假者而言,徽商則是他們最歡迎的主顧。上文所記便是賣家馮長君聯合朱肖海以“肖摹真迹配裝真款”的偽本欺騙買家徽商吳心宇的故事。文征明的兒子文彭、文嘉,也是當時頂尖的書畫鑒賞、臨摹高手,詹景鳳便曾當面揶揄過文彭參與懷素《自敘帖》造假一事:

懷素《自敘》,舊在文待詔(即文徵明)家,吾歙羅舍人龍文幸于嚴相國,欲買獻相國,托黃淳父、許元復二人先商定所值。二人主為千金,羅遂致千金。文得千金,分百金為二人壽。予時以秋試過吳門,適當此物已去,遂不能得借觀,恨甚。後十餘年,見沈碩宜謙于白下,偶及此,沈曰:“此何足掛公懷,乃贗物爾!”予驚問,沈曰:“昔某子甲從文氏借來,屬壽承(即文彭)雙鉤填朱上石。”予笑曰:“跋真乃《自敘》卻偽,模奚為者?”壽承怒罵:“真偽與若何干?吾模訖掇二十金歸耳。”大抵吳人多以真跋裝偽本後索重價,以真本私藏不與人觀。⋯⋯[14]

詹氏所謂“大抵吳人多以真跋裝偽本後索重價,以真本私藏不與人觀”的感慨,與沈德符“骨董自來多贗,而吳中尤甚”的議論[15],都明確地指向了當時骨董作偽製假的“重地”——吳中。二人口中的吳中指的是蘇州,具體指山塘街專諸巷和桃花塢一帶;當然,寬泛而言吳中也包括常州、嘉興、湖州在內。這一區域富庶繁華,人文薈萃,是製假者“賴以糊口”的主要集居地。自清季以降,有學者開始將出自這一區域的偽作統稱為“蘇州片”(與北京“後門造”時常並舉),後逐漸成為明清書畫研究的一個重要專題。在楊先生為遼博所購藏的書畫作品中有相當一部分便是“蘇州片”[16],如題簽為南宋李嵩的《海屋天籌圖》便是,就連北宋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最初也是被誤作“蘇州片”入藏的。楊先生最初將《出山圖》斷為託名陳鑑如的肖摹割配本,顯然也是將之看成了“蘇州片”。業內習知,蘇州片除青綠山水、人物畫盛行外,白描作品亦頗有市場,特別是偽託李公麟、任仁發、王振鵬、仇英等宋元明名家的手筆,更是掮客們兜售的主打項。而陳鑑如有元朝第一國手之譽,並有為外藩名臣寫像的經歷,將描繪交阯故實的作品託偽其名下似乎也順理成章。不過《出山圖》與同遭誤判的《清明上河圖》一樣,並非是“蘇州片”。

(一)從畫作主題來看,圖中所繪乃竹林大士故實,雖然在郡縣交阯之後,大士事迹有可能隨著人員往來和文化交流而流播內地,但事實上影響卻相當有限。余鼎、曾棨、釋溥洽等人在品題時,交阯已“歸化”十餘年,且他們都身在政治風雲圈中,資訊通達(詳後),尚且對大士知聞不多,只能據陳光祉所述並翻看《安南志略》來“掉書袋”以題寫跋文,更不消說一般士民了。至於具體到人物衣冠、風俗禮儀等制度層面的問題,更是非泛泛與聞者所能領會。加之交阯北屬二十四年間,叛亂不絕,明軍疲於征討,朝廷上下也漸增厭棄心態,最終議棄交阯,任其復國。在這種情勢下,社會輿論對其邦風文獻的評價自然傾向於負面,是以宣德後雖然交阯之人僑居、入仕於明者仍不在少數[17],但明人對其整體印象並未改觀,我們從《三才圖會》依然延續明初混雜小說家言的《異域志》所描繪的交阯人形象(圖2-a,b)便可知其一斑[18]。在這種輿論導向之下,交阯文獻難以受到普遍關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這或許也正是《出山圖》在永樂以後一百多年間遭遇傳遞不明且不見著錄之尷尬的原因吧。直到嘉、萬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繁榮和民間財富的積聚,以巨宦豪族、仕紳富商(尤其是徽商)為代表的力量推漲了雅賄之風和骨董收藏,由此滋養出以造假售假為生的群體。他們除了製作仿本、偽本之外,對於那些沈寂無聞而又無款識的作品,通常則以添加名家題款的方式抬高身價兜售(所謂“無款價貶”)。參前所析,《出山圖》便屬於這種情況,在被添加陳鑑如偽款後兜售給了項元汴。當然,這種作偽手法是難以矇騙素有“析及毫髮”之稱的項氏的。

(二)再從題跋來看,此卷匯集了永樂朝余鼎、曾棨、陳登三位翰林,以及釋溥洽、釋悳始、林復真、袁止安、吳大節、嗣天師張宇清等在朝野皆頗有影響力的緇羽名流的墨迹。如屢受明成祖褒賞的狀元曾棨,不僅有泉湧之才,可下筆立就,而且工於草法,書風以雄放俊健著稱,與洪武朝宋克、宋璲,永樂朝解縉等人書名相埒。比觀其永樂十三年(1415)《贈王孟安詞》(故宮博物院藏,圖3)和十八年(1420)《出山圖》題跋這兩件作品,二者無論是在結體上還是風韻上都幾無差別,可知至遲在永樂中後期其書風已基本定型,恰合其所書蘇詞中“顛倒鍾王,縱橫褚薛,揮灑晉唐風致”之謂。而助其成就所用之筆,便是出自筆工王孟安之手,是以他專意書蘇詞相贈。再如被明太祖讚為“東魯之書頗通,西來之意博備”[19](即儒佛兼通)的溥洽法師,其書風有晉髓顏骨、靜穆不移之法度。他如陳登、余鼎等皆有書名。一卷之中能匯聚幾位內閣翰林和佛道大德的墨迹,無形之中便賦予了作品新的文化內涵,自然也提升了收藏價值。可以說,名家題跋加上“稀見”域外文獻正是讓項氏動心收藏《出山圖》的原因之所在。

那麼,《出山圖》究竟創作於何時、出自何人之手?楊先生將《出山圖》的創作年代斷為明初而非目前著錄中所謂的元代是否有根據呢?

四、創作年代與作者

事實上,只要將陳光祉及余鼎等人的題跋綜合來看的話,便不難找到關於作者的綫索。如前所析,永樂之前的明朝士大夫鮮少聽聞竹林大士之名,雖然黎崱在《安南志略》中多次提及,但畢竟閱之者寡,影響有限。所以一邊是“大士之禪行為南交所稱述久矣”,“南交之人圖繪其一時之事,樂為傳觀”,一邊又因“與中國風氣不通”,“自勝國(指元朝)以來,其名不聞于中州”(見拖尾余鼎跋)。直至永樂郡縣交阯之後,竹林大士事迹才北漸,亦即余鼎所謂的“今而幸際聖朝恢復漢唐之故疆,盡收其地歸於職方,而為同軌同文之俗,而茲圖乃得流播于京師”;“荒裔之圖書,非由賴天朝混一之盛,又豈能傳入於中夏也哉”。如果說陳光祉題跋中所謂“大士事迹已有傳燈備載,交趾之人尚能傳述。予因見是圖”的表述尚不夠明確的話,那麼余鼎跋語則明確指出了“茲圖”是由交阯人“流播于京師”、“ 傳入於中夏”的;而溥洽題讚所云“邦人歆豔,作為是圖”,更是進一步指明《出山圖》的作者為交阯人。

《交阯人像》,採自(明)不著撰人《異域志》,明刊孤本,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藏

《出山圖》的主人公竹林大士陳昑,是大越國(史稱陳朝)的第三代君主(1279至1293年在位),在歷史上有“克定武功”的賢名(參前述)。1293年(元世祖至元三十年,陳仁宗重興九年)他循例遜位稱上皇[20],並於1295年(元成宗元貞元年,陳英宗興隆三年)征哀牢後出家武林洞(今寧平省安慶府武林村),但不期月即回宮。1299年(元成宗大德三年,陳英宗興隆七年)再度出家,入安子山(位於今廣寧省汪秘市境內)苦行[],自號“香雲大頭陀”“竹林頭陀”“竹林上士”“竹林大士”等,民間尊稱“調御覺皇”(據“靜慧覺皇調御祖佛”諡號而來)[21]。1301年(元成宗大德五年,陳英宗興隆九年),“游方幸占城”,迫使占城國王制旻割讓烏、哩二州(陳改為順、化二州,今承天順化省)。1308年(元武宗至大元年,陳英宗興隆十六年),於安子山臥雲庵示寂。傳說其荼毗時,出五色舍利三千餘粒,並有諸多靈異之事[22]。自是官方民間崇信供奉不絕,其事迹以傳燈錄、塑像、繪畫等多種形式流傳於世。本文所探討的《出山圖》即是一例。

(一)圖像主題。關於《出山圖》所繪內容,余鼎轉述陳光祉語稱“乃貌其(竹林大士)自武林洞出游時也”,即認為是“武林洞出游圖”;越南有學者認為所繪內容乃1304年英宗奉請其下山授佛陀戒的場景,然此事於《大越史記全書》等正史無載,難以確考,茲備一說。考諸圖像及仁宗故實本身,本文以為所繪內容或非有明確指向,可從敘事情節上劃分為前後两段,前段為“英宗迎駕圖”:英宗與群臣于松蔭下叉手侍立,諸內侍、儀衛備傘帳、肩輿、盥洗、炊飲之具。而相較於臣下迎候中不時交談的輕鬆神態,英宗則顯得恭謹嚴肅。史載大士雖出家,但時常以下山出游的形式視事,前面提到的游幸占城即親與占城王訂盟便在他出家之後。他對英宗(1276—1320)教誨甚嚴,英宗頗懼之。如一次他突然從天長府回宮,撞見英宗劇醉不醒而大怒,遂召集群臣議廢之。英宗酒醒後急忙奉表稱謝,並雨夜長跪方化解這一危機。故而大士在世期間,無論是入山出山,英宗都“承順唯謹”,不敢懈怠。圖中對於英宗神態的刻畫如此細膩到位,說明作者是熟諳史事之人。不過百密一疏,作者在對英宗形象的刻畫上仍略欠嚴謹。大士二度出家之時,英宗年方弱冠,及大士示寂時正值壯歲,而圖中所繪形象則是長髯及胸,略顯老態,與實際年齡有差。由此亦可看出,雖然因有傳燈備載,作者對於大士事迹並不陌生,然對於諸如英宗年齡等細節問題則未及細究,故有此疏漏。

後段為“大士出山圖”:一役者驅鶴前導;大士長眉微髭,目炯氣閑,右手持念珠,盤坐於兜子之上;諸侍者、雜役持傘、杖、麈、行具等扈行,道士林時雨騎牛隨之;其後一僧牽盲僧過石板橋,一僧引馱經大象,二僧托經、缽、杖殿後。此段除引導僧外,其餘四僧皆虯髯,似非本國僧侶。征諸文獻來看,其中白象馱經、虯髯僧相隨的情節,似與《大越史記全書》中所載占城瑜伽僧前來(元大德八年,陳興隆十二年)和占城世子“稽進白象”(元大德十一年,陳興隆十五年)的史事相吻合;而中國道士林時雨的出現,也與中國道士許宗道隨商舶前來(元大德六年,陳興隆十年)的史事相呼應。由是而觀,圖中所繪內容似非簡單地指向某一史事,更像是對大士功行的集合呈現。這並非是本文臆斷,我們從陳光祉“交趾之人尚能傳述,予因見是圖”的自述中不難推知,他似乎對於該圖的製作有所瞭解。他“發現”此圖後的目的不是重而寶之,為了收藏(從圖上無其鈐印留記亦可知),而是遍請所識永樂朝野名流品題,以弘善大士功行為己任,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為了“使大士之功行不泯也”。大士所謂功行者,概括來說,即陳光祉跋文中所提到的北“事中國”、南“化占城”,而這些功行恰恰暗合其所倡導的“居塵樂道”的竹林禪法[23]。釋溥洽詩跋中所謂“亦有黃冠,求其同氣。占城從善,歸地踐盟”之句,亦點出了大士“出山入山,鮮不為道”的禪修之法。由此來看,《出山圖》中融入瑜伽僧、貢象以及中國道士等形象,看似隨意,實則意蘊深沉。作者若非對竹林禪法有所參解的話,是不可能在圖像內容的選擇上和情節的鋪排上拿捏得如此有分寸的。

(二)圖像模式。圖中樹石用淡墨勾染和披麻皴;松鱗、松葉以中鋒勾寫;岸邊蒲草亦以中鋒細筆勾出;水紋以游絲寫;竹則草法雙鉤廓填。人物分別用琴弦描、釘頭鼠尾描、行雲流水描等筆法來區別貴賤氣貌。如以琴弦描呈現英宗與群臣羅裳的垂墜感,以釘頭鼠尾描寫弟子、近侍,以行雲流水描寫瑜伽僧。作者用笔雖不及李伯時、王振鵬白描之精工,然簡率秀爽之中,不減生動意致,可見作者並非一般庸手。再考究其佈景位置,似與另一件曾庋藏乾清宮的南宋佚名作品《迎鑾圖》(即《人物故事圖》,絹本設色,現藏上海博物館,圖4)[24]有異曲同工之處,二者無論是在山景水岸、近處松石的次序,還是出行迎候賓主的位置等方面的安排上都頗為相似,雖然我們不可就此臆斷這兩件作品一定具有某種關聯性,不過這至少能說明作者在繪製時都採用了一種比較成熟的圖像程式。借助已為觀者所熟知的形式來表現相對陌生的主題,這是藝術創作中常用的手法,即通過迎合觀者的審美和欣賞習慣,來將觀者引入到所設定的主題情節之中。由此本文推測,雖然《出山圖》的作者為交阯人,但他很可能與陳光祉一樣長期寓居明朝境內(參後文,畫家為“一藝可用者”,亦在搜選之列),因此對於中國繪畫的技巧和佈局並不陌生。

(三)衣冠制度。既然《出山圖》所繪竹林大士故實與史實基本吻合,那麼其所採用的衣冠制度在理論上也應合乎陳朝的軌制。據相關史載,陳朝在巾服方面有過數次變革,作者究竟是參酌哪一次改革後的巾服而創作的呢?在回答這一問題之前,我們不妨先對陳朝的巾服制稍加梳理。

據《大越史記全書·陳紀》可知,從陳仁宗至陳順宗(1278—1398)期間,陳朝分別於英宗、睿宗、順宗時在巾服方面進行了改革,其中英宗三次,睿宗一次,順宗一次。1300年(元成宗大德四年,陳英宗興隆八年)十月製武官戴巾衣新樣:“文官戴皂丁字巾,從官戴青攢花巾,如舊制。文武官衣袖自九寸至一尺二寸,八寸以下不許用。文武官不得著襜(《越綱目》注:襜,音幨,衣蔽前謂之襜,又衣腋下也。筆者按:遮至膝前的短衣),從官不得著裳。青攢花巾,有兩金環貼在兩邊”[25]。1301年(元成宗大德五年,陳英宗興隆九年)正月,又“詔文武全戴丁字巾,加紫幁間碧”[26]。1303年(元成宗大德七年,陳英宗興隆十一年)十月,“制王侯巾,長髮戴朝天巾,短髮戴包巾”[27]。經過三次改革,陳朝官員巾服粗具形製。1374年(明太祖洪武七年,陳睿宗隆慶二年)十月,睿宗又在此基礎上“定從官,置近侍、祗候六局,以王侯宗室為正掌祗候;內八百作侍衛人,屬判首掌者並戴盆花巾。詔諸軍民不得服北人衣樣,及效占、牢等國語”[28]。不得服北人衣樣,實際上是針對明朝而作出的禁限。雖然雙方在1369年(洪武二年)便確立了外交關係,但畢竟明朝新立,對外政策尚未明確,因此不得不預加防範。大體來看,英宗至順宗時期的巾制變化不大,文武官員、從官分別戴丁字巾、攢花巾(盆花巾),形製偏於簡陋。後黎朝著名學者午峰吳時仕(1726—1780)便認為陳朝巾制不僅文武通用,而且“胥吏軍人同項”,並直言其“甚卑賤”[29]。

順宗時黎季犛權威更熾,直接竊據國柄,對制度多有變更,如在冠服方面參酌明制,以品級定服色。1396年(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陳順宗光泰九年)六月,“定文武冠服,一品紫色,二品大紅,三品桃紅,四品綠,五六七品碧,八九品青,惟內侍開裙,皆不用裳,無品及宏奴白色。文從官職爵六品以上,用高山巾,正六品得束帶,著舄巾,正皂色從青色,宗室皂方勝。武爵六品用折衝巾。爵高無職,得束帶,戴角頂巾。七品以下用太古巾,從七品攢花巾,王侯戴遠游巾,御史台卻非巾。紗法冠服等制,皆從少保王汝舟之言也”[30]。改制不久,黎季犛便取代陳氏建立了胡朝(1400年)。

至於英宗之前的服制,後黎時既已多不可考[31],故而《大越史記全書》及其他越史文獻皆殊乏記載,不過在同一時期的元朝人陳孚(1259—1309)所撰《交州稿》及歸化者黎崱(126?—134?)所撰《安南志略》中則有較為詳細的記載。陳孚曾出使過安南,所記非道聽途說,乃親所見聞。黎崱本是愛州(今越南清化省)人,曾入靖海軍節度使陳鍵幕僚,第二次元越戰爭(1284—1285)時兵敗降元,初仕於大都,後定居漢陽(今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並終老該地。《安南志略》是其“采摭歷代國史、交趾圖經,雜及方今混一典故”(自序)而成的,除了記載地理沿革、典章制度、歷代世家等內容外,尤其收錄了元世祖至元仁宗時期雙方使節往來的國書、章表、奏疏、雜記、詩文等在內的重要文獻,其中自然也包括陳孚的這次出使。1292年(至元二十九年),在三征安南皆失利的情況下,元世祖忽必烈又遣吏部尚書梁曾(1242—1322)、攝禮部郎中陳孚為正副使出使安南。當然在正常外交工作之外,使團的主要任務是秘密偵測安南山川地形、窺探朝野動向、觀察風俗民情。非獨元使,安南使臣同樣如此,《元史·安南傳》中便記載大德五年(1301)安南使臣鄧汝霖被發現“竊畫宮苑圖本,私買與地圖及禁書,又抄寫陳言征收交趾文書,及私記北邊軍情及山陵等事宜”,為此成宗特遣使安南問罪[]。梁、陳到訪時,正值陳仁宗當國,他對待元使極不友好,拒開中門郊迎。後陳孚據理力爭,方迫使其以國禮相待。梁、陳此行不僅圓滿完成了外交任務,情報收集工作也很出色,“繪安南山川、城邑、風俗為圖一卷,諭以順福逆禍為書八篇”,歸國後悉上呈史館。公幹之外,陳孚還以詩歌的形式記錄沿途見聞,共計一百餘首,釐為《交州稿》一卷[32]。其中涉及安南的部分,不僅陳朝國主王侯、文武朝臣、黎庶役從等服制、禮儀、器用、風俗等靡不具錄,而且詳加注解,細緻程度甚於黎崱《安南志略·章服》之記載,也因此為我們研究陳朝衣冠制度提供了最直接有力的證據。

如詩中寫到“跣足髡首”習俗:“尊卑雙跣足,老幼一圓顱。”旁注云:“民皆徒跣,間有躡革履,至殿則去之。郊迎之際,袍笏百人,皆跣而已。男子悉髡,有官則以青巾羃之。民悉僧也。”《出山圖》中除陳英宗、群臣及中國道士林時雨躡履外,中官、胥吏、役從、僧衆皆跣足,其中為大士舁兜子、持傘扇的役從皆髡首。大士所乘行具“兜子”者,又名“抵鴉”,陳孚詩云:“抵鴉身偃豕,羅我背拳狐。”他還進一步說明抵鴉的製作、等級與使用方法:“其舁人用布一匹,長丈余,以圓木二,各長五寸,挈布兩端,更以繩挈圓木,上以大竹貫繩,兩人舁之,人側其中,若舉羊豕然,名曰抵鴉。貴者則以錦帛,扛用黑漆,上拖黑油紙屋。高四尺許,銳其脊而廣其檐,檐廣約四尺,雨則張之,晴則撤屋而用傘。酋出入以紅輦朱屏,八人舁之,甚麗。象背上施鞍轡,凡座名曰「羅我」,人坐其上,拳屈如狐。象頷編鈴數十,行則琅琅然。”[33]圖中大士所乘抵鴉為最簡樸的二人舁,形制與陳孚所述相同;而在迎駕隊伍中所備抵鴉既有二人舁,又有唯國主才能乘坐的紅輦朱屏八人舁。此外“羅我”也在圖中出現,即卷尾白象背上所施之鞍轡(象頷亦繪編鈴數十),只不過此處不是用以載人,而是馱經。

《交阯人像》,採自(明)王圻、黃晟撰、潭濱黃曉峰重校《三才圖會》人物卷十二,槐陰草堂藏萬曆三十五年刊本。

再從巾制、服色、禮儀方面來看。《安南志略·章服》記陳朝文武官員見國主,行“叉手拜”禮[34]。所謂“叉手拜”,即“叉手示敬”,此禮源自中國,在唐宋元時期流行,具體做法是:“凡叉手之法,以左手緊把右手大拇指,其左手小指向右手腕,右手四指皆直,以左手大指向上,以右手掩其胸,手不可太著胸,須令稍去胸二、三寸許,方為叉手法也”[35]。到了明代,叉手禮逐漸演變為拱手揖禮,不過童蒙教育仍先教其習叉手禮,為拜揖禮打基礎。如明屠羲時《童子禮》記曰:“童子叉手有法,則拜揖之禮,方可循序而進。”圖中英宗與群臣執叉手禮,手勢一如上引《事林廣記》所載;其中亦有兩人“袖手”,神態閑逸。

《安南志略》載陳朝官員“平居戴唐巾”,並進一步解釋不同品級內外官所戴“唐巾”不同:“內官上品戴揚裳冠,綴金蜂蝶,疏密不同著服。中品官服制色稍減。下品紫揚裳冠紫服。皆叉手拜,無笏。上品常戴之巾,以紫絨間碧為六幁,綴巾後,橫帶,示其貴也。中品紫幁,下品皂幁。”[36]陳孚與陳朝官員多有接觸,對他們的穿戴觀察甚為仔細,其詩云:“斜鈎青繒帽,曲領黑羅襦。旁注曰:巾色深青,髹繒為之,貫額以鐵錢,前高一尺,而屈之及頸,以帶束反結其後,頂有鐵鈎,有職掌則加帶於鈎。”陳孚詩中的“斜鈎青繒帽”,即黎崱所謂的“唐巾”,也即前引《大越史記全書》中文武官員所戴的“丁字巾”;而其旁注稱“有職掌則加帶於鈎”, 與黎崱所記“以紫絨間碧為六幁,綴巾後,橫帶”和《大越史記全書》中“加紫幁間碧”的描述其實是一樣的。相較而言,雖然陳孚詳及製作材料與方法,但畢竟是以外窺內,不及黎崱與《大越史記全書》用詞準確。由上亦可看出,仁宗、英宗時期的官員巾服區別不大。

參前引,睿宗時禁服北人(中國)衣樣,“定從官,置近侍、祗候六局,以王侯宗室為正掌祗候;內八百作侍衛人,屬判首掌者並戴盆花巾”。從官乃君主近臣,其主官由王侯宗室出任,說明其地位較以往有所上升。其中“屬判首掌者並戴盆花巾”則說明,此時王侯宗室與入內判首侯皆戴“盆花巾”( 即攢花巾)。服色方面,《安南志略》載“常服貴白。國人著白者,為之僭制,惟婦女不禁。其服飾,王侯及庶民,常著圓領玄裳,白羅紈絝。鞋尚革。王侯私謁國主不巾,示其親貴。”[37]可見白色為貴,為國主和婦女所服,王侯及庶民只能著“圓領玄裳”(即陳孚所謂“曲領黑羅襦”)。圖中英宗束髮冠,著圓領白羅襦,履革(白);文武官員及從官、近侍著圓領黑羅襦,履革(青),與黎崱、陳孚二人所記基本一致。唯一不同的是,圖中文武官員及從官、近侍所戴巾帽,從形製上來看皆為攢花巾(或青或白),而非丁字巾,這顯然與黎崱、陳孚二人所見不同[38],即作者所採用的不是仁宗、英宗時的巾制,而是睿宗時的巾制。這說明作者關於陳朝巾服制的知識主要來源於睿宗時,由此亦可判知其本人的主要生活年代應是在睿宗時及以後,即為陳末人。陳末雖有黎季犛竊國改制(胡制),但作者並不認同,因此在創作《出山圖》仍採用他所熟悉的睿宗時的陳制。

綜上考析基本可以推斷,《出山圖》的作者應為永樂時期僑居明朝的交阯人,我們從陳光祉“大士事迹已有傳燈備載,交趾之人尚能傳述。予因見是圖⋯⋯”(見拖尾陳光祉跋)的言語中可以推知,他對於這個“尚能傳述”的作者似乎並不陌生,並且有所往來。那麼,這幅圖究竟為何而創作,陳光祉又是何許人,其不遺餘力地宣揚大士功行的用意又何在呢?

五、陳光祉及其明都交游圈

(一)陳光祉其人。

明初太祖、太宗(成祖)二帝以善馭宗教為治國利器著稱,不僅於國內為佛道兩教“綱紀其徒,表觀授符”,使之“與儒生為伍,若一家然”[39],而且對於安南、日本、高麗等國僧侶,亦延攬求聘,委以建道場、主寺觀之任,事迹多見於《明實錄》之《太祖實錄》《太宗實錄》及《李朝實錄》《大越史記全書》與相關文集中。如《大越史記全書》載:“(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明遣使來求僧人二十名。初,我國送內人阮宗道、阮算等至金陵,明帝以為近臣,遇之甚厚。宗道等言,南國僧解建道場,愈於北方僧。至是求之。”[40]“ (洪武二十八年,1395)六月,明又遣使求僧人、按摩女火者,皆少遺之。”[41]可見明初對於宗教人士需求之盛。特別是郡縣其地之後,更是一方面搜選其佛道人士,一方面在其地設立僧綱司、道紀司。陳光祉的身份是學佛道者,正是明朝搜選的對象。

陳光祉,字錫甫,號素軒、隱子,瀘江人氏。瀘江,即富良江,今紅河。《明一統志·安南》載:“富良江,在交州府東關縣,一名瀘江,上接三帶州白鶴江。經府城東下,通利仁縣大黃江,以達於海。宋郭逵破蠻決里隘,次富良江。本朝張輔等嘗破黎寇於此處。”[42]其中“本朝張輔等嘗破黎寇於此處”,即是指永樂五年(1407)新城侯張輔(1375—1449)駐營于富良江北岸之三帶州招市江口,造船破胡黎之事。《太宗實錄》載:“(永樂五年)十一月戊寅,交址土人陳紵、陳光祉、陳涔等六十七人來朝,貢金銀器及方物,賜之鈔幣、襲衣。”[43]可知陳光祉就是在此時被搜選出來,與其他六十六人一道送至明都南京的。而所謂的來朝貢物,只不過是一種委婉的外交辭令,藉以彰顯明廷懷徠之意。事實上非獨宗教人士,其他類別的人才也在明廷招徠之列。成祖曾多次下詔給新城侯張輔,令其務必悉心訪求並禮送至京,且至京後或親敕慰勉,或著有司給賜衣物。茲列舉數例如下:

(永樂五年二月)癸巳,敕征討安南總兵官新城侯張輔等曰:“師克安南之日,其境內才德賢知之士,及有一善可稱、一藝可用者,廣為詢問,悉以禮遣送赴京。”(《太宗實錄》卷六十四)

(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朔,(《平安南詔》敕)“有懷才抱德可用之士,有司以禮敦遣至京,量才於本土敘用安南與占城百夷等處”。(癸卯),敕交阯總兵官新城侯張輔、左副將軍西平侯沐晟等、兵部尚書劉俊曰:“交阯應有懷才抱德、山林隱逸、明經能文、博學有才、賢良方正、孝弟力田、聰明正直、廉能幹濟、練達吏事、精通書算、明習兵法、武藝智謀、容貌魁偉、語言便利、膂力勇敢、陰陽術數、醫藥方脈之人,悉心訪求,以礼遣送赴京擢用”。(《太宗實錄》卷六十八)

(永樂五年九月)癸酉,交阯總兵官新城侯張輔遣送交阯諸色工匠七千七百人至京。上念南土遠來不耐寒,命工部悉給錦衣。(《太宗實錄》卷七十一)

(永樂五年)冬十月辛巳朔,以交阯所舉明經士人甘潤祖等十一人為諒江等府同知,賜敕慰勉,上復親制詩賜之。……丁亥,交阯總兵官新城侯張輔等奏訪舉交阯郡縣懷才抱德、明經能文、博學有才、聰明正直、孝弟力田、賢良方正、練達吏事、明習兵法及材武諸色之人凡九千人,陸續遣送赴京。上以冬月氣寒,南荒之人不耐,命工部遣官以綿衣靴襪即途中賜之 。(《太宗實錄》卷七十二)

需要指出的是,《太宗實錄》中訪求交阯人才的詔令多為公開性的,事實上在明發詔書的背後,成祖還另有密令,其中便毫不隱晦地道出其之所以急迫搜求交阯人才的用意。關注這一段中越關係史者皆知,明朝是打著“吊爾民之困苦,復陳氏之宗祀”的旗號出兵交阯的,但在大軍南下之前,已經為郡縣其地做了精心的籌劃。成祖在給第一任總兵官征夷將軍成國公朱能的行前敕文(四年閏七月初一日)中,便反復叮囑其一定要注意十件事(“記事十件”),其中有五件事都是為郡縣其地做準備:一是“兵入安南,凡其府庫倉廩所儲及戶口田賦、甲兵籍冊、郡邑圖誌,並令尚書劉儁掌之,爾總其大概”;二是“兵入,除釋道經板經文不毀外,一切書板文字以至禮俗童蒙所習,如上大人丘乙己之類 ,片紙隻字悉皆毀之,其境內凡有古昔中國所立碑刻則存之,但是安南所立者悉壞之,一字勿存” [44];三是“訪問古時銅柱所在,亦便碎之,委之於道,以示國人”;四是“國中遍行訪問有精細通達、長於謀略及奸詐詭譎之徒,悉以懷才抱道名色盡數舉保送來”;五是“國中諸色匠人及樂工連家屬盡數起送赴京” [45]。僅隔七日,即初八日又敕諭“記事十八件”,其中又強調“平定安南之後,但有各色官吏僧道、醫巫卜筮、陰陽術數之人,盡數發來朝,此最緊要” [46]。如果說收其府庫倉廩、戶口田賦、甲兵籍冊、郡邑圖誌是為了摧毀交阯反抗能力的話,那麼去其文字、搜其人才則顯然是為了要滅其國、去其俗,使其一統於華夏。對於成祖的“聖意”,在楊士奇所起草的上引密詔及後來的《交阯再平定赦罪詔》(永樂六年五月一日)中皆有明示,即“再睹華夏之醇風,復見禮樂之盛治”;“特立交阯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列為郡縣,俾同中夏之氓,化其髦倪,悉去南蠻之俗”[47]。後來丘濬所作《定興忠烈王(張輔)平定交南錄》中亦道“革去夷俗,以復華風,使秦、漢以來之土宇,限於夷狄者四百四十六年,一旦復入中國版圖”[48]。是以為防範叛亂,以懷才抱道名色遍搜其精細通達、長於謀略及奸詐詭譎之徒顯得最為緊要。陳光祉的身份是學佛道者,在“各色官吏僧道、醫巫卜筮、陰陽術數”之列,屬於緊要之人,自然是重點防範的對象。他們一旦北上入明,大多數將南歸無期,這也正是為什麼當時會出現征詔令下而逃遁者衆之局面的原因。一直到永樂末年都生活在明境的陳光祉,無論是他本人還是余鼎、曾棨等人似乎都特別強調其“學佛者”的身份,這說明“學佛者”並非簡單的身份標識,而是已具有鮮明的政治屬性,不過這並未成為禁錮其活動的障礙,相反為其融入明都上層政治圈提供了某種便利。

(二)陳光祉的交游圈。雖然由於歷史原因,除了《明實錄·太宗實錄》等有限記載外,我們無法獲取更多關於陳光祉的資訊,不過透過《出山圖》題跋可以看出,陳光祉具有較強的社會活動能力和敏銳的政治洞察力,他在永樂五年至永樂二十一年(1407—1423)的十七年間所結交的儒釋道三教人士中,既有明成祖刻意栽培的“二十八宿庶吉士”人才,又有僧錄司、道録司系統的頭面人物。具體而言,可細分為三類:

第一類為翰林英選:陳登、余鼎、曾棨。

陳登,字思孝,生卒未詳,福建長樂(今福建省福州市)人。江山知縣陳仲進之子。洪武朝江西任羅田縣丞等職,永樂時居翰林十年,擢預修國史,授中書舍人。工篆籀,善文詞,有《石田吟稿》存世。

余鼎,生卒未詳,江西星子(今江西省修水縣)人。元末進士余貞之子。永樂二年(1404)進士,歷任翰林院庶吉士、監察御史、翰林院修撰、侍講學士等職。預修《太祖實錄》《聖學心法》,著有《南坡文集》。

曾棨(1372—1432),字子棨,號西墅,江西永豐人。永樂二年(1404)進士第一,授翰林修撰,旋揀選為庶吉士,曾為《永樂大典》副總裁,升侍講學士。歷主鄉試、會試。宣德時升右春坊大學士,進講文華殿、詹事府少詹事。宣德七年(1432)病卒,贈吏部左侍郎,諡襄敏。工書善草,文章捷敏,信筆千百言立就[49]。著述有《西墅集》、《巢睫集》等。事迹見楊士奇所撰《曾公墓碑銘》[50]。

陳登、余鼎、曾棨都是翰林院參修國史、草擬詔令的人物,屬於“才質英敏”者,是天子的近臣。其中曾棨、余鼎同為永樂二年進士,並同時入選為文淵閣二十八庶吉士,時稱“二十八宿庶吉士”,解縉為總教習。成祖對他們期望很高,因此督責甚嚴,嘗親為試誦,教以為學體用之道[51]。

第二類為高僧大德:溥洽、惪始。

溥洽(1346—1426),俗姓陸,字南洲,號迂叟,又號一雨翁。浙江山陰(今浙江省紹興市)人。師事具庵如玘(1320—1385)。洪武朝先後主孤山瑪瑙寺、蘇州北禪寺、杭州天竺寺。永樂時主天禧寺(即大報恩寺)。歷任僧錄司右講經、左善世、右善世等職。宣德元年(1426)于南京大報恩寺示寂,世壽八十一,僧臘六十九。著有《金剛經批注》(附錄)二卷,應制及唱和詩若干卷(《雨軒集》)[52]。事迹見楊士奇所撰《僧錄司右善世南洲法師塔銘》[53]。

惪始(?—1429),來華日僧,號無初,日本信州人。嘗遍訪杭州靈隱寺、南京天界寺、北京慶壽寺等處參學求法。永樂六年(1408),受命主北京平坡寺,十年(1412),主北京潭柘寺(第三十三代主持)。

溥洽、惪始二人與姚廣孝交情篤厚,其中溥洽在建文時任左善世,主僧錄司,因此見疑於成祖,在永樂初便獲罪被囚。永樂十六年(1418),姚廣孝病重,臨終前向成祖陳情相救,溥洽得以脫罪獲釋,並復任右善世 [56]。其後國家建法會,一切科儀文字皆其所定。陳光祉請溥洽題跋是在永樂二十一年(1423),溥洽不僅欣然應允,而且兩度品題。雖然不能就此認為溥洽與陳光祉交誼頗深,不過由此亦可見其確如楊士奇所言,乃“邂逅逄掖士,喜商論文事”,是一位喜歡參加文會雅集的大和尚[57]。

第三類為道教名流:林復、袁止安、吳大節、張宇清。

林復,一名復真,字剛伯,號止止道人,江蘇常熟人。龍虎山正一派道士。訓導林大同之子。永樂四年(1406),至京修《勸善書》,時天師張宇初奉旨“纂修道典,入閣通類”,遂繼往龍武山校正道書。永樂九年(1411),選任道会,赴北京參修《道藏》。他與嗣天師張宇清及道士李玄玉、袁止安共預其事,深受張宇初的器重。洪熙改元(1425),以老辭歸[58]。

袁止安,永樂時歷任太常寺寺丞、神樂觀提點等職,與嗣天師張宇清相善,亦參與修撰《道藏》。

吳大節,字道然,江西豫章人。早年入南昌玄妙觀(淨明道)。永樂十七年(1419)出任道錄司左至靈,主管洪恩靈濟宮,旋升左演法。仁宗時,升道錄司左演法、左正一等職,兼主朝天宮,領天下道教事[59]。

張宇清(?——1427),字彦玑,号西璧、沖虛子,龍虎山道士。四十三代天師張宇初之弟。永樂八年(1411)嗣教為第四十四代天師,宣德時封“正一嗣教清虚光祖演道崇谦守静洞玄大真人”。

他們四人皆是當時羽裳名流,均參與了《道藏》的編纂,其中又以吳大節、張宇清地位為最高。

陳光祉與以上九人或不相熟,但對他們的身份和職守,以及人事調動情況似乎頗為清楚。此九人要麼身在僧錄司、道録司,直接關乎到其學佛道者的利益;要麼是處於朝廷中樞的內閣翰林,職位雖不顯赫,但卻能參與機要,通達內外。如狀元曾棨為人豪爽,“四方求者,無間貴賤,日集庭下,靡不酬應”[60],他與帝師姚廣孝(1335—1418,法號道衍)及龍虎山天師張宇初(1359—1410)、張宇清兄弟等人多有唱和往還;更值得注意的是,他與交阯總兵官英國公張輔及參贊軍務的文官陳洽(1370—1426,永樂十四年升兵部尚書,仁宣時掌管布政、按察二司)、王格(永樂十七年由廣東道監察御史擢僉事)、王偁(1370—1415,翰林院檢討,《永樂大典》副總裁)、廖自勤(江西吉水人,與解縉家族有世交)等人素有往來(均見《巢睫集》),其中與張輔最是投合,二人皆以善飲著稱[61],曾棨更是被推為酒量當世第一。永樂十三年(1415)夏,交阯布政司進摺扇時,他還以中書舍人的身份受命題寫格言[62]。由此可見他對於當時的交阯軍政事務並不陌生。再如釋溥洽,他是在永樂十六年因姚廣孝臨終之請才被豁免開釋的(參前文),雖然缺席政壇十餘年,但是一開釋便復任僧錄司右善世(正六品),之後無出其右者。而吳大節、張宇清、林復等人,則是在永樂十七年“以纂輯釋道二經,大召僧道至京師”[63]的背景下齊聚京師的。僅此一端便可看出,陳光祉在永樂五年初入明都(南京)至永樂二十一年這長達十六年的時間裏,對於明廷政治的動向相當熟悉。表面上他求跋於請余鼎、溥洽這些“具眼者”,是為了擴大《出山圖》的影響,藉以弘善竹林大士的功行,使之在明廷朝野上下、政教兩途皆得以顯揚;不過細究他本人的跋語,似乎還隱藏有另一層涵義在內,而且他選擇的時機也頗值得玩味,即是在明廷已從初定交阯時的舉國歡騰狀態墮入復叛復征的交困無解狀態這一背景下,公開宣傳陳朝“聖王”的功行,這就顯然並非是無心之舉,而是有所期待的了。

六、《出山圖》的政治隱喻

客觀而言,永樂前期之所以能夠在交阯順利推行郡縣制,設立交阯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與張輔、黃福、侯保等人的苦心經營分不開。張輔、黃福等人有威惠,交人既懼且懷。《明史》稱“張輔凡四至交阯,三平叛亂,前後建置郡邑及增設驛傳遞運,規畫甚備。交人所畏惟輔。”自永樂十四年(1416)張輔奉調回京之後,黃福主持交阯軍政,其“隨事制宜,咸有條理”,舉措如輕省賦稅,與民休息;設置衛所驛站,便利往來;開中積鹽,使商賈輸粟,以廣軍儲等等,《明史》贊之曰:“編氓籍,定賦稅,興學校,置官師。數召父老宣諭德意,戒屬吏毋苛擾。一切鎮之以靜,上下帖然”。黃福治交凡十九年,及還,“交人扶攜走送,號泣不忍別”[64]。此語雖然有矜誇的成分,但基本與事實相吻合,只是張輔、黃福等人的個人努力並不能改變當時交阯官風不揚的局面。當時所用州府縣官吏,或為朝廷貶謫之人,或為兩廣、雲貴才德不佳之徒。貶謫之人往往心灰意冷,無心治事;才德不佳之徒則恣意妄為,敗壞綱紀。再加之監軍中官馬騏、山壽及總兵王通等人既墨且殘,交人苦之,遂致使民怨鼎沸,叛亂紛起,尤以黎利為最。可以說迨至永樂末年,明朝在交阯的經略已呈頹勢,朝廷敢言之士在檢討政策失敗的同時,亦為即將可能發生的變局做準備。曾巡按交阯的監察御史黃宗載便直言郡縣之策失敗在用人上,“郡縣官多兩廣、雲南舉貢,未歷國學,遂授遠方,牧民者不知撫字,理刑者不明律意,若俟九年黜陟,廢弛益多”[65]。而連年征討(既要南征交阯,又要北伐蒙古)已致兵疲民累,大臣之中息兵之聲漸起。實際上早在永樂初年,“三楊”(楊士奇、楊榮、楊溥)便不讚成採取郡縣的方式,認為維護成本太高,然當時朝野正處於“振古無倫”[66]的勝利狂熱之中,其諫言未被採納。與成祖不同,仁宗、宣宗父子在對外政策方面,奉守太祖《皇明祖訓》,皆認為明朝之患在北不在南,交阯則“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 [67],他們與三楊可謂是君臣合心。所以永樂二十二年(1424)成祖崩殂後,楊士奇在為仁宗所起草的《即位詔》中便明令“交阯採金、採珠及採辦香貨之類,悉皆停止”[68],“凡交阯一應買辦採取物件,其詔書內該載未盡者,亦皆停止。所差去內外監督官員,限十日以裏起程赴京,並不許托故稽留,虐害軍民”[69]。宣德元年(1426),以楊士奇、楊榮為首的閣臣又力勸宣宗勿再深陷交阯,主張盡早捨棄[70]。宣宗本就厭戰,為統一思想,三人還提前進行了謀劃。《宣宗實錄》中生動記錄了君臣三人這次在文華殿推心置腹的對談:

上曰:“朕有一言懷之久矣,今獨與卿二人說,未可輕泄也。昔在南京,皇考因交阯擒叛賊至,曾與朕言:太祖皇帝初定天下,四裔惟安南最先歸化。後來黎氏篡陳氏而奪其位,所必當討,而是時求陳氏之後立之不後得,故郡縣其地。果若陳氏令尚有後,選擇立之,是猶太祖之心,而一方亦得安靜。朕對曰:朝廷若行此事,誠帝王之盛舉。皇考笑曰:此語未可輕泄。然藏在朕心未嘗忘。朕今思之,若陳氏果有後,選一人立之,使供蕃臣之職,三年一貢,如洪武之制,用寧其民,而中國亦省兵戍之勞,豈不可乎?如此不免論者謂朕委棄祖宗之業。然繼絕興滅,實我皇祖之志。”士奇、榮對曰:“永樂三年初,命將征黎賊,凡詔敕文字皆臣等在御前親承面命書行。是時太宗皇帝聖志惓惓,在於興滅繼絕。玉音具存,中外所共聞知。”上曰:“其時朕雖髫年,尚記一二語,亦如卿等所云。卿二人但識朕意,勿言。三二年內,朕必行之。”遂賜酒饌而退 。

引文中所謂“皇祖之志”,指的便是前引朱元璋“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的不征之訓。隨後由楊士奇起草的《寬宥交阯詔》中坦言二十年來交阯數構叛逆的原因:“究詢所由,皆緣有司扶綏失當,漁奪無厭,情不上通,澤不下究,致其困苦,遂生危疑,逃避山林,嘯聚為亂。”並認為“推情蓋非得已,論罪誠有可矜”[70]。此詔無異於向外界提前釋放出朝廷將改變以征撫為主的治交政策的訊息。宣德二年(1427)十月,借黎利上表請立陳氏後人之機,宣宗先是徵求英國公張輔、吏部尚書蹇義、戶部尚書夏元吉三人的意見,三人皆持反對意見;繼而詔見楊士奇、楊榮,二人既知宣宗聖意,遂言兵民困於交阯已達到極限,不宜再加兵,當棄安南。宣宗聞之甚悅,言“三人可謂同心同德”,乃第二天廷議決棄交阯[71]。

不過對於仁宣時期交阯政局的這一走勢,顯然超出了陳光祉當時所能預判的範疇,雖然永樂十八年至永樂二十一年這四年正值黎利聲勢日盛、明軍日絀,但對於枯守亡國之身的他來說,歸鄉或復國都只能是遙不可及的夢,特別是在明朝力推亡國滅文的歸化政策(“革去夷俗,以復華風”)的背景下,其內心的苦楚是可想而知的:不敢明言,卻又殷殷不忘於故國文物。而不在禁限之列的宗教文獻(參前引)似乎為其懷發首丘之思提供了安全宣泄口,《出山圖》由是而生。因此從一般意義上來看,陳光祉們創作和宣傳《出山圖》的初衷,實際上與元朝黎崱撰《安南志略》、宣德時黎澄撰《南翁夢錄》的心志並無二致,即無論是黎崱所自言“(安南)聲教文物所尚,近乎中國。雖曰風土之異,而事之可為紀述,不可泯也”[72],還是談遷評黎澄(1374—1446)著《南翁夢錄》而發“首丘之戚,夫所謂越吟耶”[73],都不外是托物以言志,以使故國聲教文物不泯。

然與二黎又有所不同的是,陳光祉除了通過《出山圖》感慨陳朝興替的內心之外,似有更深一層的訴求:表面上他是在稱頌前王仁宗“其治國以仁,其事中國以誠,遇群臣如手足,撫百姓如赤子。輕刑薄賦,信賞必罰”的功行,但言外之意卻似在暗諷明朝盤剝交阯太甚,官吏素質太低,以致交人太苦,民怨太深。這種深沉之念並非是本文的無限延伸,我們從《出山圖》不是選擇在寓明交人圈中推廣,而是被推向明廷政教圈這一用心便可看出,陳光祉的真實用意不在於引發交人首丘之共鳴,而在於引起明廷之關注。換言之,他之所以要煞費苦心地遍請余鼎、曾棨、溥洽等人品題,是想通過這種委婉的公關方式引發朝野議論,進而冀望余鼎、曾棨、溥洽等這些可上達天聽之人能夠便宜陳情,敦促朝廷在交阯推行仁政,以使交民免遭塗炭。

七、小結

結而言之,本文在楊仁愷先生鑒定的基礎上,對《出山圖》的創作年代、作者身份、創作動機、政治隱喻等問題從中越文化交流的視域進一步深入探討。本文認為,該卷應為明初交阯人繪製的作品,陳鑑如名款的添加當在余鼎等人題跋之後、項元汴入藏之前;它之所以會在明朝與交阯關係激烈震盪的關鍵時期出現並不是一種偶然,而是與明朝以歸化為主導的治交政策和陳光祉的政治期待直接相關,即在歸國無望的現實情境下,陳光祉希冀通過《出山圖》來表達其對故國文化不泯的深沉心志和對明廷以仁治交的殷殷期盼。

附記 : 2018年5月26日,承蒙越南社會科學院翰林院漢喃研究院阮蘇蘭博士襄助,得以前往竹林大士修行地——安子山訪古,並受到花煙寺住持的熱情接待。同行者有復旦大學文史研究院白若思博士、北京外國語大學越南研究中心王嘉博士、漢喃研究院在讀博士葉少飛等人。同年9月21日,又在時任《社會科學戰綫》副主編(今寧波大學教授)尚永琪先生、瀋陽故宮博物院李理副院長的陪同下,前往遼寧省博物館觀摩《出山圖》原迹,受到馬寶傑館長和申桂雲主任的熱情關照。謹在此對以上諸位先生所提供的幫助真誠致謝!

本文刊載于《藝術史研究》第二十二輯,第247—279頁,附錄見原文。

参考文献:

[1]相關研究成果如阮南( Nguyễn Nam)《<竹林大士出山圖>中的陳仁宗面貌Diện mạo Trần Nhân Tông qua Trúc Lâm đại sĩ xuất sơn đồ》(《漢喃雜誌》1999年第2期),鄭光武(Trịnh Quang Vũ)《<竹林大士出山圖>的傳說與事實Sự thật & truyền thuyết của Trúc Lâm đại sĩ xuất sơn đồ》中亦有相關章節涉及。

[2] 1964年5月至6月,楊仁愷主持遼寧博物館“清代鐵嶺高其佩畫展”工作,7月,朱德、董必武視察瀋陽時到館觀摩。從楊仁愷《遼寧博物館大事記(1948—2004年)》敘述來看,從遼寧省文物商店購入《出山圖》當在高其佩展之後。參見《中國書畫》2004年第10期,頁62~63。

[3] 相關內容見其楊仁愷《國寶沈浮錄:故宫散佚书画见闻考略》自序,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1991年。

[4] 楊仁愷《國寶沈浮錄:故宫散佚书画见闻考略》,頁471~472,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1991年。

[5] 參見楊仁愷《歷代書畫鑑定使用的方法》,《書法》2004年11期,頁64~67。

[6] (元)夏文彥《圖繪寶鑑》卷五《元朝》,明毛晉《津逮秘書》本。

[7] (元)許有壬《至正集》卷三十一《贈寫真陳芝田》,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95。

[8] (元)胡助《純白齋類稿》卷六《贈寫真汪鏡湖》,金華叢書本。

[9] 參見(元)楊瑀《山居新話》,知不足齋叢書本。

[10] (高麗)李齊賢《益齋集》卷四,叢書集成初編本。

[11] (清)王傑等輯:《欽定秘殿珠林續編·乾清宮藏三》,臺北“故宮博物院”,1971年影印清內府抄本。

[12] (清)姜紹書《韻石齋筆談》卷下《項墨林收藏》,知不足齋叢書本。

[13] (明)沈德符撰、楊萬里校點:《萬曆野獲編》卷二十六《舊畫款識》,見《明代筆記小說大觀》,頁2590~2591,世紀出版集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14] 《萬曆野獲編》卷二十六《時玩》,頁2585。

[15] (明)詹景鳳《詹東圖玄覽編》卷一“懷素自敘”,盧輔聖主編《中國書畫全書》第四冊,頁5下,上海書畫出版社,1992年。

[16] (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十六《假骨董》,頁655,中華書局元明史料叢刊本,1959年。

[17] 楊先生對蘇州片有過深入的研究,他在談及蘇州片時,將個體行為與作坊生產加以區分:“就明中期以後蘇州書畫作偽而言,摹臨仿造、改配添代諸種手法均加以使用。但大多數偽品只能做為個別現象處理,作偽者以個體為單位生產推銷自己的偽作,除少數知名者(如詹僖)以外,偽作之間關係難以考證。在書畫鑑定領域一般把它們與“蘇州片”區別對待。“蘇州片”一詞專指那些以作坊形式組織,依藍本分工合作生產,以銷售牟利為目的的“仿古”偽書畫而言。”參見楊仁愷:《中國書畫鑑定學稿》,頁220,遼海出版社,2000年。另可參看邱士華《拼嵌群組——探索蘇州片作坊的輪廓》一文,載邱士華、林麗江、賴毓芝主編:《偽好物:16~18世紀蘇州片及其影響》,頁347,臺北“故宮博物院”,2018年。邱文對於蘇州片探討的學術史,以及楊新、楊臣彬、楊仁愷、劉建龍等人將蘇州片的探討引申至經濟史的範疇而提出集體製作的“作坊”概念的相關研究進行了細緻的梳理,故而本文此節不再贅述,請詳參該文。

[18] 可參考張秀民《明代交阯人移入內地考》、《明代交趾人移入內地職官表》(分別載《東南亞縱橫》1990年第1期,頁17~21、第4期,頁20~27)。

[19] (明)不著撰人《異域志》:“其人乃山狙瓠犬之遺種,其性奸狡,剪發跣足,窅目仰喙,極醜惡。其狀類禲廣,人稱為夷鬼。”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藏明刊孤本;又見(明)王圻、黃晟撰、潭濱黃曉峰重校《三才圖會》人物卷十二,槐陰草堂藏萬曆三十五年刊本。另可參看陳文源《明朝士大夫的安南觀》(《史林》2008年第4期)一文,可參看。

[20] 見(明)楊士奇撰《僧錄司右善世南洲溥洽法師塔銘》,(明)焦竑編《國朝獻徵錄》卷一一八《釋道》。又見(明)葛寅亮撰、何孝榮點膠《金陵梵剎志》卷一《御製集·敕諭》(授了達、德瑄、溥洽僧祿司敕),頁1,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

[21] 陳朝為處理與中國的關係,採取上皇、皇帝並行的皇位雙軌制,上皇仍總攬國政,而帝仍猶儲君,故中國史書仍稱其帝為“世子”。

[22] 黎崱《安南志略》卷一《山》載:安子山(一名安山,或名象山,高出雲雨之上。宋皇祐初處州大中祥符官賜紫衣洞淵大師李思聰,進《海嶽名山圖》,並贊詠詩云:第四福地在交州安子山。數朵奇峰新登綠,一枝岩溜嫩接藍。跨鸞仙子修真處,時見龍下戲碧潭。)頁23~24。(明)李賢等撰《明一統志》卷九十《安南》:“安子山,在新安府東潮縣,一名象山。漢安期生得道處。宋《海嶽名山圖》以此山為第四幅地。”明李文鳳《越嶠書》(卷一)、張燮《東西洋考》(卷一)亦沿錄之。

[23] 陳荊和編校:《大越史記全書》卷六《陳紀·英宗》,頁374、378,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東洋學文獻刊行委員會,1984年。

[24] 據《大越史記全書》卷六載:武宗至大元年(戊申十六年,1308),冬十一月三日,“上皇崩于安子山臥雲庵。時上皇出家,居安子山之紫霄峰,自號竹林大士。其姊天瑞病革,下山往視之,謂曰:姊若時至自去見冥間問事,則應之曰願少待,我弟竹林大士且至。言訖還山,囑侍者法螺以後事,奄然坐化。天瑞亦以是日薨。法螺燒得舍利三千餘粒,奉至京師資福寺,帝疑之,群臣多請罪法螺。皇太子(天明)年九歲,侍側,懷中忽有舍利數粒,出以示之,撿匣內已有缺數,帝感泣,意乃解。(《大越史記全書》,頁389~390)。

[阮]潘輝注著《歷朝憲章類志》卷二十三《禮儀志·國恤喪事之禮》述及陳仁宗之喪,援引吳士連議論,後黎時毀竹林大士舍利塔之事:近時(注已距仁宗坐化五百年)閏西光中巳酉海陽鎮欲壞其塔取銅,甫撤二層,獲一大匣,開展,見第一層鐵匣,第二層銅匣,第三層銀匣,第四層金匣,第五層寶石匣,內貯舍利二枚,圓如指頭,光潔精瑩。因敬異轉奏,承命還置原處,再修級塔依旨。噫!真精不散,浩劫長存,此雖非正理,而固可見仁宗修煉之實也。1957年西貢影印本。

[25] 《大越史記全書》卷六《陳紀·英宗》,頁374、377。

[26] 關於竹林禪法越南學者的相關研究成果,可參看[越]趙氏清《越南陳朝竹林禪派研究》(碩士論文,華中師範大學,2011年)、[越]阮氏清潤《六祖慧能禪學與越南陳仁宗竹林禪派》(博士論文,華東師範大學,2013年)、[越]黎氏明水《漢喃文獻<禪宗本行>研究》(碩士論文,華東師範大學,2015年)等文的梳理。

[27] 《石渠寶笈續編》著錄為李公麟《李密迎秦王圖》,徐邦達考證應為《迎鑾圖》(詳參其《<宋人畫人物故事>》應即<迎鑾圖>考》一文,載《文物》1972年第8期,頁61~66),謝稚柳則持疑義,見鍾銀蘭《宋<人物故事圖>卷導賞》,上海市博物館公衆號2018年8月17日。

[28] 《大越史記全書》卷六,頁383。

[29] 同上,頁383。

[30] 同上,頁384。

[31] 《大越史記全書》卷七《陳紀·睿宗》,頁445~446。

[32] 吳時仕認為陳朝巾制多不可考,“惟丁字巾樣至今猶存,制甚卑賤,胥吏軍人同項,是時通用為文武巾”。參見[阮]潘輝注著《歷朝憲章類志》卷二十《禮儀志·百官章服之制》,1957年西貢影印抄本,頁17~18。

[33] 《大越史記全書》卷八《陳紀·順宗》,頁471。

[34] 參前引《歷朝憲章類志》卷二十《禮儀志·百官章服之制》,頁17~18。

[35] (明)宋濂等撰《元史》卷二〇九《外夷二·安南》,頁4650,中華書局,1976年。

[36] (元)陈孚《交州稿》自序云:“所繪安南山川、城邑、風俗為圖一卷,諭以順福逆禍為書八篇,悉已上於史館,茲不敢述。姑即道中所得詩一百餘首,目之曰《交州稿》,以示同志云。”陈孚《陈刚中诗集》卷二《交州稿》,四库全书本。

[37] (元)陈孚《陈刚中诗集》卷二《交州稿》。

[38] 《安南志略》卷一《風俗》亦載:“平居不冠,立叉手,席坐盤雙足。”頁41。

[39](宋)陳元靚《事林廣記》後集卷九《幼學類·幼學須知·習叉手禮》,中華書局影印至順本,1963年。

[40]黎崱《安南志略》卷十四《章服》,頁328。越南歷史上的內官或中官與中國歷史上的內官或中官有所區別,可參看耿慧玲《越南李朝的中官研究》(《漢學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4年,頁329~356)一文。

[41]黎崱《安南志略》卷十四《章服》,頁328。

[42] 陳孚是在陳仁宗退位出家之前出使安南的,而黎崱則是在第二次元征安南時(1285)歸降入元的,二人所見皆是在改制之前。

[43]萬曆朝戶部主事沈榜《宛署雜記》言:“有如我二祖(指太祖、成祖二帝)神聖,超越往古,更且為之(指佛、道二教)綱紀其徒,表觀授符,俾與吾儒鼎立雜處,若一家然。”(明)沈榜《宛署雜記》卷十九“言字·僧道·祠”,頁236,北京古籍出版社,1980年。

[44] 《大越史記全書》卷八《陳紀·廢帝》,頁458。

[45] 《大越史記全書》卷八《陳紀·順宗》,頁470。

[46](明)李賢等撰《明一統志》卷九十《安南》,清內府藏本。 [越]黎崱著、武尚清點校《安南志略》卷一《水》(頁27,中華書局,2000年):“瀘江(水曰三帶江。至羅城曰瀘,又通於海。”(清)顧祖禹著,賀次君、施和金點校《讀史方輿紀要》卷一一二《廣西七(外國附考)》(頁4997,中華書局,2005年)載:“《一統志》:富良江,一名瀘江,上接三帶州白鶴江,經交州府城東下,通行四十里至歸化江。《海南使錄》云:富良江行四十四里至歸化江,一名瀘江,闊與漠鄂等江相似。自大理西下東南入於海,有四津,潮汐不常。或曰歸化江即富良江下流矣。”

[47]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七十三。襲衣,即成套衣服的意思。

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明實錄》之《太宗實錄》,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1962年。

[48] 永樂五年(1407)五月,又詔令總兵官張輔“遇彼處所有一應文字,即便焚毀,毋得存留”。見(明)李文鳳《越嶠書》卷二,(影印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明藍格鈔本,卷一卷二配清鈔本),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一六二,齊魯書社,1996年。

[49]《越嶠書》卷二。

[50] 同上注。

[51] (明)楊士奇著,劉伯涵、朱海點校《東里文集》附《東里別集·代言錄》,《交阯再平定赦罪詔》,頁436~437,中華書局,1998年。

[52] (明)丘濬著,周偉民、王瑞明等點校《丘濬集》(第八冊),《瓊台詩文會稿》卷二十《錄》,海南先賢詩文叢刊本,頁4406,海南出版社,2006年。

[53]見 《四庫全書》卷一七五·集部二十八《別集類》之《西墅集》提要。

[54]《東里文集》卷十四,《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侍讀學士贈嘉義大夫吏部左侍郎曾公墓碑銘》,頁199~201。

[55] (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一四《科場·關節狀元》載:“是科選庶起士二十八人,以為上應列宿。而江西占十七人,吉安一府又居其半;浙江得七人;南直隸二人,福建、湖廣各一人。所謂挨宿周忱者,又吉水人也。”詳參吳仁安《明清庶起士制度拾零》(《安徽史學》1984年第1期,頁75~78)、《明清庶起士制度述論》(《史林》1997年第4期,頁33~39),林樺《明代庶吉士制及其在仕進制度中的地位》(《貴州文史叢刊》,1990年第4期,頁24~29),顏廣文《明代庶吉士制度考評》(《華南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3年第4期,頁83~89),耿清珩《明代庶吉士述略》(《中國史研究》1995年第1期,頁90~100),鄒長清《明代庶吉士制度探微》(《廣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8年第2期,頁68~74),王尊旺《明代庶吉士考論》(《史学月刊》2006年第8期,頁20~27),王春紅《明永樂初二十八宿庶吉士初探》(《科舉學論叢》2011年第1期,頁33~45,綫裝書局,2011年)等文。

[56] 詳參楊士奇撰《僧錄司右善世南洲溥洽法師塔銘》,(明)焦竑編《國朝獻徵錄》卷一一八《釋道》。

[57]《東里文集》卷二十五,《僧錄司右善世南洲法師塔銘》,頁373~376。

[58] 參上注。

[59] 同注[55]。

[60] 參見(明)吳訥《道會林君剛伯墓誌銘》,《明文衡》卷八十九,四庫全書本。

[61] 參(明)王英(二十八宿之一)《王文安公詩文集》卷五,《道錄司左正一吳公墓誌銘》,續修四庫本。

[62]《東里文集》卷十四,《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侍讀學士贈嘉義大夫吏部左侍郎曾公墓碑銘》,頁200。

[63] 事見(明)蔣一葵《堯山堂外紀》卷八十一《國朝·曾棨》。

[64] (明)曾棨《巢睫集》卷三,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本105。

[65] 參(明)王英(二十八宿之一)《王文安公詩文集》卷五《道錄司左正一吳公墓誌銘》,續修四庫本。

[66] 參見《明史》卷一五四《張輔、黃福等傳》。

[67] (明)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二十二《安南叛服》,頁354。

[68] 《東里文集》卷二十三,《平安南詩並序》,頁339~341。

[69] (明)朱元璋《皇明祖訓·祖訓首章》,清康熙內府抄本。

[70] 《明史·食貨志》:“永樂中,既得交阯,以絹,漆,蘇木,翠羽,紙扇,沉、速、安息諸香代租賦。”《明史》卷七十八《食貨志二》,頁1895。

[71]《東里文集》附《東里別集·代言錄》,《即位詔》,頁442。

[72] 《明史》卷一四八《楊士奇、楊榮、楊溥傳》載:時交阯數叛。屢發大軍征討,皆敗沒。交阯黎利遣人偽請立陳氏後。帝亦厭兵,欲許之。英國公張輔、尚書蹇義以下,皆言與之無名,徒示弱天下。帝召士奇、榮謀。二人力言:“陛下恤民命以綏荒服,不為無名。漢棄珠厓,前史以為美談,不為示弱,許之便。”尋命擇使交阯者。蹇義薦伏伯安口辨。士奇曰:“言不忠信,雖蠻貊之邦不可行。伯安小人,往且辱國。”帝是之,別遣使。於是棄交阯,罷兵,歲省軍興巨萬。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二十二《安南叛服》記宣德元年、二年多次廷議交阯事,大學士楊士奇、楊

榮屢進棄守罷兵之言。頁360~361。

[73] 《明實錄·宣宗實錄》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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