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一男子喝酒骑自行车把行人给撞了算不算违法行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早已深入人心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

醉酒驾驶机动车更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大家众所周知

那么,醉酒后骑自行车算不算违法行为?

醉酒后骑自行车撞人

致对方受伤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今天,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

2020年5月31日22时15分左右,长治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接到报警,一男子喝酒骑自行车把行人给撞了。接到报警后交警四大队事故民警很快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查,详细了解了事故发生的过程。

经查实,骑车人为男子郭某某,长治市潞州区堠北庄人,当晚与朋友喝酒后骑车回家,当行驶至清华街与延安路交叉十字路口西100米左右时,将非机动车道的行人撞伤。民警对郭某某进酒精检测,郭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竟然高达221mg/100mg,属于醉酒。

郭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郭某某做出罚款50元的处罚。

同时,郭某某在本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遵守交规

安全出行

来源:山西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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