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性惩罚:含有羞辱意味的“木枷”之刑何时在西欧开始普及

立法史

从1166年(诺曼人征服英格兰100周年)起,随着犯罪问题的恶化,刑罚设计开始着重于震慑效果

若论应用最广泛的惩罚手段,鲜有能与木枷刑相媲美的。

这种刑罚从12、13世纪开始普及,在各地叫法不一。

在如今的德国北部地区,这种刑具被称为Katz,在南部和如今的奥地利境内则被称作PrechelSchreiat

法国人把它叫作piloriCarcan

英国人叫它拉脖子颈手枷

虽然名称各异、样式繁多,这种含有羞辱意味的刑具只有一个目的:展示性惩罚

因此,木枷总是被安置在公共场合,通常在钟楼或其他公共建筑外。

各类违法者都会被锁在这种装置上示众

还有一种坐式木枷,(木板上开两个洞锁住腿脚,罪犯的手则用铁链铐住)。

另一种类似的刑具,叫作耻辱凳耻辱驴,也是一种安放在公共场所的木质装置,罪犯要被迫骑坐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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