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建局发布业主管理方案,人人讨厌的物业终于有人管了?

6月23日,深圳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业主自行管理方案(示范文本)》。此次文件发布,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业委会的作用。其对于小区物业管理的方式会产生相应的影响,也是后续物业管理方面需要注意的一个新动态。

对此,我们请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进行分析:

1、政策核心

此次政策明确,业主自行管理,是指业主共同决定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依法自行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行为。从政策第六条可以看出,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服务内容包括:(一)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三)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四)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五)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六)公共绿地养护和管理;(七)清洁服务;(八)车辆管理;(九)其他服务内容。从类似规定可以看出,小区业主的自行管理权限大增,体现了非常灵活的物业管理新模式。

2、政策意义

从此次深圳的政策内容可以看出,实际上深圳在大力进行物业管理的改革。实际上深圳是中国物业管理的发源地,本身在物业管理方面有较为积极的探索。而此次明确了业主自行管理的方式,可以认为在物业管理方面进行了较大突破性的改革。类似改革,使得业主管理开始进入到传统物业管理的领域。类似政策对于当前物业管理或社区运营领域是有很多启发意义的,一定程度上要求各类物业企业积极创新,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寻找到新的业务突破口。当然类似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也倒逼物业企业不断优化管理模式,在细节上做到位,以真正服务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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