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
除了经济压力、教育压力,许多夫妻还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生育困难”。除了试管受孕等医疗手段,收养也成为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民法典》中,在收养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首先,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民法典》新增一条成立收养关系必须具备的条件,即“无不利于被收养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民法典》还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内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更好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权利。
同时,被收养人的范围由原来的仅限于14周岁扩大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
有法律人士表示,此前收养限于14岁以下未成年人,收养条件过于严苛,在一定程度上使儿童拐卖和非法送养存在发展空间。
将收养条件放宽至未成年人,更多有收养需求的家庭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收养未成年人,而无需通过收买被拐卖未成年人等非法途径达成收养目的。
除此之外,将收养条件放宽至未成年人,有利于降低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除此之外,将收养条件放宽至未成年人,有利于降低未成年人的犯罪率。“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往往处于叛逆期,其心智尚不成熟,极易受到外界影响,可能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该法律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