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再曝一起冒名顶替案件!这次不是冒名上学,而是冒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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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山东菏泽一校长之子被指伪造档案冒名参加工作,且11岁开始就领着国家工资一事引发热议。自称当事人的张健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称,2014年11月,他查到有个和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才知道在1999年自己被当时只有11岁名叫邱之豪的人冒名顶替,对方从当时起就一直拿着国家工资。

7月2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之父邱兆海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其子谋取人事利益,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给予除名;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调入时负有责任的时任牡丹区安监局局长李凡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为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时审核把关不严的牡丹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朱素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为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违规办理户口补录、迁移和姓名变更的原沙土派出所户籍民警高玉柱,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个案子有点意思了。1999年开始冒名顶替上班,到现在领了21年的工资。被顶替者2014年就发现了,6年后的今天才处理,这效率真是够可以了。

再看问责方式,基本都是党内警告,基本上等于免予处分。大学生抓个鸟能判10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农民拔个草能判3年(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这个是明目张胆的做假工资啊,让国家白白开了21年的工资,却屁事没有!

这事说审核不严是说不过去的。11岁的孩子能不能上班还需要审核吗?人来不来上班单位的人不知道吗?明明就是知法犯法。而且单位领导给办这种事能没有行贿受贿吗?就这样轻描淡写的处理谁能服啊?

从山东省这几起冒名顶替事件的处理来看,山东省是真不想严查了。其实这种案子想深挖很容易,就从户籍档案入手,把所有的假档案都找出来,每个假档案都可能对应一个冒名顶替案件,每个冒名顶替案件背后必定都有一个冤屈的故事。但现在看这个事指山东省是指不上了,国家该出手了!

最后附上两个自称被冒名顶替的粉丝留言,虽然小编无法辨别信息的真伪,但还是希望大家也帮他们转起来,让真正能辨别真伪和帮他们解决问题的人看到。虽然每个案件的影响力和关注程度不一样,但冤屈度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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