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军队文职考试即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统一考试。为招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军队文职考试由于其待遇以及管理各方面的优势,成为许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的优先选择,这里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军队文职,我们就军队文职的职业发展规划以及晋升之路等问题向大家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军队文职的职业发展
(一)培训体系
军队根据文职人员履行职责、改善知识结构和提高职业能力需要,对文职人员实施分级分类培训。
文职人员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业培训、和任务培训,文职人员应当接受军事职业教育。
(二)考评机制
1、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体。
2、考核的形式
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有试用期的文职人员,应当组织试用期考核。
晋升领导职务的文职人员,应当组织任期前考核。
3、考核的程序
文职人员考核,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组织实施。
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专家评议——绩效分析——综合评定
4、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和任职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职称、不称职。
试用期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文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实行登记管理。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文职人员职务任免、岗位登记调整、工资待遇确定、奖惩实施、续聘竞聘和辞退解聘等主要依据。
(三)任用交流
军队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接引进和现役军人转改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
军队文职人员可以在用人单位内部交流,工作特别需要的也可以在本专业领域跨用人单位交流。
(四)退出政策
文职人员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是不得超过规定年龄5周岁。文职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
1、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文职人员或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文职人员或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职业病的;
(二)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性文职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文职人员可以依法辞职或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职人员不得辞职或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宣布进入战争状态时;
(二)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
(三)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或者承担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
(四)正在承担国家和军队重大任务,且须由本人继续承担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文职人员自退出军队之日起,与用人单位人事关系即行终止。
二、晋升之路(等级调整)
1、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
(1)管理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初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2)专业技术岗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2、岗位等级调整
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应当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且在规定最低任职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为基本称职以下的,1年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分别为5年,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分别为4年,科级副职以下分别为3年。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为4年、4年、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