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公私之争致万年港“停摆” 货主恐遭殃

7月15日,万年县石镇大桥下游1.7公里,万年港综合码头杂货件泊位异常冷清。数十条满载货物的货船无法停靠港口卸货,已滞留河中数日。

很难想象,这个曾经红火的内河港,会突然陷入停摆的困境,如今被两家公司“占有”,一家民营公司占有港口场地,另一家国企则拥有《港口经营许可证》。这一切的背后,缘于当地政府与港口经营公司——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的一场博弈。

冷清的万年港码头

泽豪公司办公大楼

港口“停摆”引企业担忧

“货已经来了一周,货船却无法停泊卸货。”万年县一位不愿具名的某生产建筑材料的企业负责人称,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长期用于运输煤炭的万年港最近停止作业了。

该名负责人表示,由于煤炭进不了厂区令企业处于半停工状态,目前正在另寻运输供应途径,但其他方式较水运来说成本要翻好几倍。

7月15日,记者来到万年港综合码头,现场显得冷冷清清。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码头停摆的原因是,自7月7日起,码头遭万年县港航管理所查封,现场的4台吊机和磅房被贴上封条,就连作业区的供电也遭到切断。

据了解,万年港综合码头位于乐安河畔,共建设4个泊位,一期建设杂货泊位1个(吞吐量19.9万吨);化学品泊位1个(吞吐量50万吨);预留二期罐装危险品(吞吐量10万吨/年);集装箱泊位(吞吐量3万TEU/年)。设计船型500吨级货船兼顾1000吨级驳船,项目总投资1.3亿元,一期由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投资8000万元建设。

在经营多年后,一份由万年县港航管理所下发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却载明:“你单位(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未经港口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港口装卸经营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的4台吊机、磅房实施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8月6日。”

知情人士表示,这个始建于2011年的码头,在短期内难以复工,未来的命运也扑朔迷离。

“有港无证”和“有证无港”

虽说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只有一个月,但是一个月后,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可能仍将面临着未经港口管理部门许可不能从事港口装卸经营业务的窘境。

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方向飞告诉记者,之前公司获得了《港口经营许可证》,如今并非公司不愿意办证,而是已经办不下来证。

方向飞提供的资料显示,自2011年万年港项目启动后,2013年,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获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9月5日);2014年,该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地块使用权就地开工建设了办公楼,万年港综合码头也陆续在运营。2018年6月,全省对非法码头进行集中整治,万年港综合码头被列入规划提升类别。随后,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就各项工作开始整改。

2019年12月,经过万年县以及上饶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验收,万年港综合码头验收合格。然而,验收合格后,《港口经营许可证》却被万年县交通局发给了其下属的江西昌盛交通发展公司,而这家公司未曾参与过港口建设,也未曾从事经营港口运输业务。

公开的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载明,申办《港口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等要求。

两家公司申请同一个港口的经营许可证,万年县交通局在审批时依据什么条件发证呢?

万年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并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只是告诉记者,万年港综合项目前期岸线报批就是以交通局下属的江西昌盛交通发展公司的名义进行,虽然该公司尚未在经营港口运输业务,但万年港也可以算作是该公司的经营场所,因此发证并无不妥。

码头资产份额按投入资金划分引争议

有证的未在经营,在经营的却因无证而遭到查封,这一切还只是万年港停摆的表象。

方向飞受访时告诉记者,真正的原因是对于港口经营权的公私之争,焦点则是建设初期政府争取的补助资金定性问题。

据介绍,2011年,万年县政府根据万年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记录摘要(第十七期)与浙江乐清东方海运有限公司(下简称东方海运公司)签订了万年港综合码头建设投资合同书,县政府同意东方海运公司建设码头。

2011年10月13日,东方海运公司提出将投资主体变更为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由其履行投资合同书的权利和义务。随后,万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摘要(第三期)原则同意由江西泽豪港务公司作为承担码头投资建设和运营全部义务和享受相应权利的实体。

此后,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具体投资建设万年港综合码头,万年县政府还积极向上级争取码头补助资金。也正是因为当初的这几笔资金问题,2019年之后,万年县政府多次找到方向飞,要求他让出港口经营权,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但遭到了他的拒绝。

然而,后续事情的发展超出了方向飞的意料。2020年5月27日,《万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万府办抄【2020】569号载明:“通过清产核资,万年港综合码头总投入8840.6964万元,其中:国有资金投入3349.088万元,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投入3259.8739万元,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投入2231.7345万元(含未付的工程款393.3574万元和因未结算暂定的未付款200万元)。”

同时,《抄告单》还明确:“根据已核定的各方投入资金所形成的资产情况,计算万年港综合码头资产的各方份额占比如下:国有资金投入到万年港综合码头所形成的国有资产份额的占比为37.88%;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份额的占比为36.87%,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份额占比为25.25%(由万年县发展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持)。”

港口何时重现繁荣仍未知

“港口好不容易熬过艰难期,眼前逐渐盈利就被要求分份额。”方向飞认为,如此划定经营权比他通过其他途径融资付出的代价还大。公司获取资金应该是一种债务关系,而非政府在万年港项目中的投资款,以此来分割万年港综合码头资产份额并无依据,因此他才会拒绝配合县政府办理相关手续。

事实上,对于这些资金的定性,早在项目建设之初就曾得到明确。记者获得的经证实的县长办公会议记录摘要(第十七期)载明:“县政府应积极向上级争取码头补助资金,属有偿的补助资金,由乙方(东方海运公司)承担债务;属无偿的补助资金,乙方承诺签订合同后建成运营之日起,在第8年、第9年、第10年的每年3月份按3:3:4的比例归还给县政府。”

对此,万年县国资办相关负责人闵主任则表示,当时县政府无法直接拿出资金建设万年港综合项目,但上级是有专项资金的,县政府才会引入民营企业参与,这才给后期公私不分埋下隐患。上级政府早在几年前就审计发现问题,如今划定份额就是对问题进行整改。

“国有资金形成的资产理应为国有资产,这是没有办法绕开的硬性规定。”闵主任称,按照国家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的政策,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并不具有获得相关资金的主体资格,因此县政府才成立万年港项目办,以万年县国投公司和江西昌盛交通发展公司名义报批并注入项目建设。如今核定的各方投入资金所形成的资产情况,计算万年港综合码头资产的各方份额占比并无不妥。

采访结束前,万年县国资办、万年县交通局和江西泽豪港务有限公司均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由法院来裁定各方在项目中的份额。至于港口何时才能重新恢复往日的繁华,谁都不能给出明确的说法。

来源: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作者:康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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