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要杀李鬼的三条理由,让读者啼笑皆非

《真假李逵》作为《水浒中》经典的桥段之一,一直被戏曲文化,影视文化演绎和宣传。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杀戮无数的李逵,也因为真假李逵显得憨厚可掬,心智“长大大”的李逵也因为《真假李逵》有了可爱、善良的一面。

上了梁山的李逵,看到自己的大哥——宋江把宋老太公接来梁山享福之后,李逵也想到了自己的老母亲,于是李逵向宋江说明缘由,也要下山,也要接母亲到梁山享福,于是,李逵踏上了回沂州老家接老母的路上。

途径沂州沂县境内的时候,李逵遇到打劫的了。

是的,没错!

一直打劫其他人的李逵被打劫了,而且打劫者自报家门居然也是【黑旋风李逵】

被号称是【黑旋风李逵】的人打劫自己。

李逵笑了,

李逵忍不了。

李逵三两下被打到了冒牌货李鬼。提起朴刀便要杀了李鬼。李逵杀戮太多,按理说对于李逵而言,多李鬼一个不多,少李鬼一个不少。只要李逵杀的兴起,管你是不是无辜的,一斧子一个。

可是要杀李鬼的时候,李逵给了读者三个理由,也是难得的李逵的内心描写。

李逵道:“叵耐这厮无礼,却在这里夺人的包裹行李,坏我的名目,学我使两把板斧,且教他先吃我一斧。”(节选第四十三回)

李逵为何要杀李鬼呢?李逵给了自己的理由【夺人的包裹行李,坏我的名目,学我使两把板斧】。细细品味一下,李逵杀李鬼的理由成不成立。

第一条:打家劫舍是不对的,该杀

不管是封建社会还是现代文明,打家劫舍都是十恶不赦的大罪,都是法律所不容的。站在江湖道义的角度,李逵杀李鬼无可厚非,站在法理的角度,李逵杀李鬼则是践踏法律。李逵不能以个人主观代替法律。李逵践踏法律的行为是不错的。

除此之外,如果按照水浒世界的价值观,李逵杀李鬼没有什么,可是李逵落草的水泊梁山也是打家劫舍为生的啊。除了水泊梁山,鲁智深、武松的二龙山,史进、朱武的少华山……哪一处好汉的聚集地不是打家劫舍,不打家劫舍,他们吃什么。满嘴‘仁义道德’的宋江,三打祝家庄的行为本质也是打家劫舍。如果李逵要杀打家劫舍的人的话,108将一半左右都该死。作为李逵的大哥,宋江第一个该杀。

身在梁山的李逵是不是也该死呢?自己就是打家劫舍为生的,又如何强求其他人不打家劫舍呢?因此,李逵没有资格对打家劫舍说不,不更没有资格诛杀打家劫舍的人。

第二条:坏了李逵的名声是不对的,该杀

李逵有没有名声呢?

当然有,十恶不赦!

大闹江州法场之时,李逵不管自己面对的是江州无辜百姓还是江州的兵甲衙役,李逵一律一斧子一个。他的杀戮让晁盖心惊肉怕,更让江州百姓心惊胆寒。自此,嗜血狂魔李逵让大宋百姓闻风丧胆。

大闹江州法场之后,李逵已经成为朝廷通缉的要犯。

朝廷悬赏两千贯。

李鬼为何假借李逵的名号打家劫舍呢?而不是林冲、晁盖等人呢?还不是因为李逵的名声让大宋百姓闻风丧胆,还不是因为李逵的更恶吗?更十恶不赦吗?

不然过路客商也不会听到李逵的名声,丢了行李包裹仓皇逃走。

李逵如此恶名难道还不够坏吗?不管有没有人冒充李逵打家劫舍,李逵的恶名已经天下皆知。李鬼冒充李逵打家劫舍又何来的坏了李逵的名声呢?

因此,李逵没有资格说李鬼坏了李逵的名声,李逵的名声已经声名狼藉了!

第三条:用两板斧也是不对的,该杀

学使板斧的李鬼有错吗?就使用者而言,李鬼没有错。

不能因为关羽用了青龙偃月刀,三国之后的武将就不能用大刀!

这是没有道理的,典型的强盗逻辑。李逵强迫李鬼不用板斧也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李逵的强盗逻辑成立的话,那么水泊梁山的公孙胜不能使用云雨之术,因为诸葛亮用了。关胜不能用大刀,因为关羽用了,呼延灼不能用双鞭,因为秦琼用了,吕方不能用方天画戟,因为吕布用了……如此一来,梁山好汉不是应该人人拿一个树枝上战场吗?因为树枝是千变万化的,其他武器都是先人的成果。

回过头来再看一看,李逵杀李逵的理由没有一条成立。李逵该不该受到惩罚呢?当然,应该受到惩罚,但是李逵一定是没有资格惩罚李鬼的人。封建社会惩罚李鬼的人是官府,而不是梁山好汉的自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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