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杀避之不谈,并不能让我们过得更好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感觉:2020年,我们已经看够了太多以「自杀」为开头的新闻。或者说,这几年的自杀事件已经频繁到让大众都有些麻木了。

不管是不堪忍受网络暴力的名人,还是996重压之下的普通人;不管是我们眼里功成名就的“人生赢家”,还是走投无路的社会边缘人群,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用自杀来作为人生的句点。

自杀事件每每发生,都能给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带来内心的震动

这让我们不禁开始思考:到底是世界变得更差了,还是人们遇到的问题更多了?

再或者是,自杀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却被人避而不谈,或是归罪于个体的脆弱,从来没有得到过充足的重视,以至于在连年的社会巨变中不断发酵。

要知道,自杀不仅仅是一种个人选择,还是社会、家庭替人们做出的选择。

讲述 | 严飞

来源 | 《》

在世界范围内,过去的半个世纪,全球的自杀率已经增长了60%左右,并且呈现出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自杀数据,每年死于自杀的人有80万以上,还有更多的人有自杀的打算。所以,每一年,因为自杀而经历丧亲之痛或者者受到影响的人,可以用百万来计算。

2016年全球自杀率统计图

法国作家加缪的书《西西弗的神话》里,开篇就写道:“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判断生活是否值得经历,这是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

实际上,自杀也是一个真正严肃的社会学问题。我们应该怎么解读自杀这种行为?在它背后,到底有哪些被我们忽略的深层次原因?而在我们中国,自杀又体现出怎样的特性?

1.

自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

1893年,涂尔干完成了他的经典著作《社会分工论》,在书的最后一部分,涂尔干对社会分工引起的某些社会病态,譬如说导致人们出现反常行为的失范型分工、通过外部强制手段下达命令的强制型分工、非人性化的不协调分工进行了分析。

而他后来完成的《自杀论》就相当于《社会分工论》的一个续篇,把其中的反常行为的社会病态单独拎了出来,做了一个社会学分析。

如果说《社会分工论》是从“正面”论述了个体和社会的关系及其历史演变,《自杀论》则从“反面”揭示了这种关系的“反常的”一面。

自杀事件看起来好像是个体性的,属于心理学或者自然科学的范畴,但是如果把一定时期发生在一定社会中的自杀现象或者自杀潮流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就会发现自杀并不是孤立的,并不是简单的个体行为的集合,就可以看到隐含在其中的社会性。

涂尔干先是通过实证研究,否定了精神疾病、酗酒、遗传和种族、气候等因素对自杀的影响,从而肯定了他提出的命题:自杀是由社会因素所引起的,而这其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社会整合度。

过高或者过低的社会整合、过于混乱或者过于严苛的社会规则,都会导致自杀率的上升。

涂尔干说:“当今存在的自杀,恰恰是我们所遭受的集体疾患(collective affection)的传递形式之一;所以,它将有助于我们理解这种疾患。”

这是涂尔干对于他那个时代的自杀问题的诊断,他相信,他的自杀研究将会得出“一些关于欧洲社会正在经受的普遍的当代失调(maladjustment)的原因,以及可以缓解这种失调之疗法的建议”。

2.

自杀不仅仅是个人选择

利用“社会整合”这一标准,涂尔干对自杀进行了社会学分类,总结出了四种类型的自杀:由于社会整合程度过低而脱离社会义务和束缚的利己型自杀、由于社会整合过高而失去自我价值意识的利他型自杀、由于社会控制不足和规范混乱所导致的失范型自杀,以及由于社会控制过度而使个人失去希望的宿命型自杀。

请注意,导致这四种自杀的原因,都离不开社会整合。我们重点来看一下前三种自杀形态,看看他们和社会整合之间的关系。

首先,是“利己型自杀”。什么叫“利己型自杀”呢?就是说,当人和社会、人和社群之间的联系纽带愈发松弛的时候,人们就会很“利己”地为自己考虑,既然在生活中受到太多不安的委屈,不如让自己过得舒坦一点从而选择自杀,这就是利己型自杀。

但是,这里的“利己”我们得带引号,因为自杀不仅仅是一种个人选择,还是社会、家庭替人们做出的选择。

涂尔干发现,“利己型自杀”主要发生在不能很好地进行社会整合的群体中,这些群体的社会集体意识较低,所以,导致这种自杀类型反应的,“是个人和社会的疏离”。

在社会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涂尔干研究了不同的家庭类型对自杀的影响,这里包括未婚家庭、已婚无子女家庭、已婚有子女家庭等等不同的家庭类型,然后,他发现,社会整合程度和自杀率成反比。

也就是说,社会整合程度越高的家庭,自杀率也越低,比如已婚、有子女的家庭,这种家庭的自杀率要比未婚家庭的自杀率低得多。

涂尔干指出,在过去,宗教(特别是共同意识很强的天主教和犹太教)和家庭等因素,还能对自杀起到一定预防作用,但到了现代社会,很多人不再在教会里生活,家庭成员也不再经常团聚,这时候,宗教和家庭也不再管用。

3.

不贪恋生命的“美德”

第二种自杀类型是“利他型自杀”,这和“利己型自杀”正好相反。涂尔干说,当一个人脱离社会时,他很容易自杀,也就是我们刚才说的利己型自杀,而当一个人过分地和社会融为一体时,他也很容易自杀,这就是利他型自杀。

“利他性自杀”往往发生在社会整合过于强烈的时候,具体可以分成义务型自杀和负疚型自杀。

在这一类型中,自杀的人认为自己有自杀的“义务”,这和他个人无关,而和他所处的群体有关,比如军队,军人群体的自杀率比其他群体更高,正是因为军人群体的整合率很高,常常需要通过牺牲自我,而达到满足对于群体的义务。

属于“利他型自杀”的人需要对群体致敬,把不贪恋生命看成一种“美德”,而因为群体的特殊性,就算他活下去,公众也不会再尊重他。

第三种自杀类型,是“失范型自杀”。顾名思义,是由社会混乱失序导致的自杀行为。

比如,工业危机、金融危机时期,我们都可以观察到自杀人数在上升,这是因为危机打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人们平常可以依赖的法律权威和生活中的道德界限也开始松动,不断的混乱就很容易导致最后的自杀行为。

来看一组具体的数据,有研究指出:在经济危机最严重的2007到2009年,10个受调查的欧洲国家中,9个都存在自杀率显著上升的情况,且经济恶劣程度也和自杀率成正比,以希腊为例,其自杀人数在2007-2009这3年间上升了19%,并且失业率每上升1%,65岁以下自杀人数也将相应上涨0.8%。

另外,自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必然影响着其他社会现象和行为,比如道德的失范、犯罪行为的形成,乃至自杀的传染效应等等。

4.

日子过不下去了

像这样的中国乡土自杀问题,北大社会人类学家吴飞有着非常精辟的论述。他长期关注中国农村的自杀问题,在他的著作《浮生取义》中,他对西方的自杀和中国式自杀做了很好的区分。

《浮生取义》

作者:吴飞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吴飞认为,西方的自杀研究是建立在基督教文明的人性观和生命观之上,而中国对生命和人性的理解和西方基督教文明有很大的不同。中国历史上一直没有出现占统治地位的宗教,社会秩序一直靠人的治理来维系,这其中,人和家庭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中国人思考问题的角度往往从家庭生活的基本点出发,强调要好好过日子,过好日子。在这个角度下,当家庭生活出现争吵等不和谐的音符,个人无法处理好家庭关系,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自杀就出现了,想要通过这种极端行为来为自己“讨个说法”。

为什么非要讨一个“说法”呢?或者说,为什么“讨个说法”在中国乡村如此重要,以至于要通过自杀解决?

对于这样的现象,吴飞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那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在意的公正是什么?”

为了阐释这个问题,这里,吴飞运用了“过日子”和“做人”两个范畴来说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在意的公正,就是要过好日子,做好人。

这两个范畴都拥有一个共同假设:人,并非“自然状态”下的个体。要理解人,就必须“在家庭中理解生活和人性”。

在吴飞看来,家庭对每个人的生命有着根本的存在论意义,或者说,生命是作为家庭的一部分存在的,理解自杀,就必须理解家庭,家庭范畴的影响力处处渗透在自杀问题当中。

吴飞首先运用“过日子”来解释中国乡土的生活观念。在中国农村,“过日子”是每个人再也熟悉不过的词语,因为它代表的就是整个生命历程——出生、成长、成家、立业、生子、教子、年老、寿终等等生活的常态。

“过日子”所涉及的这些日常活动,并不是西方观念中的“社会活动”,而是中国本土特色的“家庭活动”,这也就是中国的自杀现象和涂尔干的理论分析的不完全相同的重要原因。

吴飞认为,“过日子,就是管理家庭,并且在管理家庭的过程中安顿自己的生活。” 而在家庭当中,“过日子”又是充满多种多样的风险的,比如,个体会处于各种微妙的人际关系当中,处于个体努力和外在命运的博弈当中。

一旦个体在这场博弈当中遭遇失败,比如经济状况变差、家庭不和谐、态度和干劲低落,该个体就会蕴含着较大的自杀可能性。所以,“过日子”的成功或者失败,就相当于一个人家庭生活的成功和失败。

但可惜的是,往往很多中国人都在“凑合着过”,把对生活的要求降到了最低。就好像余华在小说《活着》里写的,“活着什么也不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但是,倘若连“凑合着过”的日子都过不下去了,这样的“过日子”的失败就会带来种种非预期性结果,其中最不幸的一个结果,就是自杀。

5.

高期望与低现实

吴飞用来解释中国乡土自杀的另外一个范畴是“做人”。吴飞对“做人”的解释就是,一个个体要成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就需要有完好、健全的人格;而一个完好、健全的人格所需的条件是个体拥有自己的独立家庭、能够正常地“过日子”。

吴飞认为,个体自杀往往也和人格价值的受挫联系在一起,选择自杀的人在面对危害其人格的负面事件的时候,往往会以死相拼。

为了说明人格的重要性,吴飞运用三个词语来总结自杀者的心理状态,那就是,“赌气”、“丢人”、“想不开”。

“赌气”和“丢人”的实质就是个体由于外界力量造成的人格丧失,通俗地说,就是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心里这关过不去。

而“想不开”则是个体对“何为最好生活状态、现在的人格是否能够造成最好生活状态”的反思,换句话说,就是自我的欲望和现实之间找不到平衡点,内心纠缠得很痛苦。在这里,我们能看到人格高低和自杀与否之间的因果关联。

“过日子”和“做人”两个范畴很好地解释了中国乡土中自杀的原因。

今天,中国人依然把家庭生活当作“过日子”和“做人”的核心内容,如果因为日子过不好而受到指责,就必须要讨一个说法,讨回日常生活中的公正。这样一种基本的文化观念在中国进入现代以来的家庭变迁中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在中国式的生命和道义伦理当中,每一个个体都被要求在家庭博弈中权衡利弊、惨淡经营,每一个个体的生命都被要求以家庭“过上好日子”为目标。

也就是说,每个个体都被要求在日常生活当中积累道德资本。而高道德资本、高未来期望和低现实条件的矛盾,就是自杀的源头。

6.

个体与社会之间的新问题

涂尔干有关自杀的分类诞生于100多年前,时过境迁,社会也发展出许多新潮流、新问题,自杀也不再仅仅是由社会分工带来的病态问题,也不仅仅是集体社会的整合程度这一维度就能完全概括的。

精神和心理的因素也重新回归分析的视野,社会形态的变化、互联网带来的生活方式的变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等等,也都会成为自杀的影响因子。

比如,城市里的年轻人自杀已经愈发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城市年轻人在自杀时已经不像典型的中国式自杀那样试图表达什么,“讨个说法”,更多的是一种寻求解脱的心理在起作用,属于一种“激情自杀”。

如果套进涂尔干的范式,他们的自杀是利己主义的,但是,在他们走向自杀之路的途中,并没有脱离原有的集体,也没有经历强烈的社会变动,至少比先前几代人所面对的社会变动要平缓得多,他们自杀的诱因和预防,还是需要加入心理层面,甚至是抑郁症这样的病理性层面,进行考量和疏导。

另外,涂尔干对利己主义的原因假设也不完整。涂尔干说,当人和社会、人和社群之间的联系纽带愈发松弛的时候,人们就会很“利己”地为自己考虑,最终选择自杀。

我们可以看看社会边缘群体的自杀现象。以深圳富士康工人连续跳楼事件为例,富士康的工人大都生活在较为封闭、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工人集体里,但是正是在封闭集体化的环境里,一个人的自杀会迅速辐射到整个集体中的每个个体,仿效作用变得格外强烈,传染和联动效应很强。

一方面是第一位自杀者刺激了集体中原有的自杀意念,并且,这种刺激在不断的重复中不断累加;另一方面则是之前的自杀者向后来者呈现了一种解脱现有生存困境的可能性。

在仿效发挥作用时,自杀的意念大都来自于利己主义的想法,但是仿效带来的自杀潮却是在相对紧密的集体中发生的,这就和涂尔干对利己主义自杀的假设相反。“团结”的集体对个体到底是会产生自杀的免疫系数还是强化系数,其实在今天的社会,可以有着更多的解读。

不过,涂尔干的自杀理论中,有一段分析在今天依旧有着非常强烈的现实意义和关怀。

我们知道有些国家,自杀和犯罪事件是极少被报道出来的,但涂尔干明确的指出,禁止报刊报道自杀和犯罪并不能改变社会自杀率的问题,因为群体的道德状态没有改变。

很多时候,新闻媒体被要求写一些正面消息,但是,这真的能够掩盖事实吗?真的能让我们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得很幸福吗?消息可以被压制,但是群体的道德状况,社会整体的道德困境,还依旧存在,并一直在发酵。

涂尔干的自杀研究提醒我们,个体和社会之间是一种有机关系,个体在和社会的互动和整合之中,出现诸多反常现象,离开社会母体的个体、过度膨胀的个体、被母体吞噬的个体,或者为母体而牺牲的个体显然都难以生存。

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观察的同时,也需要真诚地面对自我,探索人生的意义,珍爱生命。

配图来自《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大象席地而坐》及网络

编辑:荞木

责编:林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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