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罗翔谈张玉环案:错误羁押26年刑讯逼供还能追诉吗?

哔哩哔哩账号“罗翔说刑法”

罗翔在哔哩哔哩网站开课谈张玉环案,网友称“罗老师也生气了……”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均为化名)失踪,次日两男童尸体在水库被发现。

同年10月27日,时年26岁的张玉环被认定为涉案嫌疑人,被警方收容调查。

在张玉环被带走后的11月3日和11月4日,他作出了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在第一次开庭时,张玉环还辩称冤枉,说是公安机关屈打成招。

1995年1月,南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2年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审判中居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按照法律规定,被判死刑的被告人一定要有律师,如果没有请律师需要指定律师。

张玉环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同年3月,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

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后,认定这个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审判现场(江西高院供图)

张玉环再次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后,张玉环被送往监狱服刑,期间他持续申诉,坚称自己无罪。

回家后的张玉环和母亲张炳莲在一起。

张玉环和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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