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外地牌照车辆公然霸占公共资源,更有甚者48次停车均恶意欠费。”9月3日,宁波智慧停车市级平台“甬城泊车”运营主管高玲娇向记者透露了一则拖欠泊车费用长达14月之久的案例。
路边的公共停车位
光停不交费
“你不用跟我说欠费,让它欠着好了。”去年5月,驾驶绍兴牌照车辆的裘某在东方一品智慧泊位,面对“甬城泊车”客服人员的耐心劝导和操作指引,直接大声吼叫起来,并将工作人员粘贴在车窗玻璃上的欠费提醒单,一把扯下,揉碎撕烂后扔在地面上。
“当时,裘某来宁波前后大约三个月时间,据说是在东方一品小区做装修,前两个月属于免费停泊期。”高玲娇介绍,东方一品是东部新城一处智慧停车收费区,去年3月,正值收费公告生效前,平台巡逻人员对所有在停车辆,每日发放宣传单,进行收费前宣导,直至5月5日正式收费。
5月13日13时40分,裘某驾驶这辆绍兴牌照车辆离开东方一品泊位,产生第一笔48.5元欠费之后,同日13点57分再次驶入收费泊位,甬城泊车系统对该车产生欠费报警。巡逻人员赶到现场对该车首次粘贴了欠费补缴提醒单,车主裘某并未理会,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
裘某的车停在公共泊车位上
多次追讨无果
针对裘某每日数次的长时间停车且不缴费现象,“甬城泊车”平台想方设法展开追缴。“考虑到裘某态度比较恶劣,当面劝导和发放提示单均不奏效,甚至出现抵抗收费的蛮横状态,我们申请交警大队查阅裘某联系方式。”高玲娇无奈地说。
后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裘某家人,请其家人帮忙转达。高玲娇说:“第一次是他母亲接的电话,待说明来意后,裘母表示会跟儿子说的。后来,我们又打电话过去咨询,想核实裘母到底有没有跟车主说清楚。回复说,已经跟儿子说过了,裘某让她不用管,并告诉母亲这个钱不用去交的,因为其不是宁波牌照。”
外地牌照并非“隐身衣”,更不是某些不文明行为的“护身符”。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甬城泊车平台下决心要曝光裘某的恶劣行径,并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国有资产的尊严。高玲娇说,全社会正在提倡诚信停车,源于公共资源特性,如果任由裘某停车不交费,那就是对其他正常停车交费人的不公平,也会形成不良社会导向。
裘某签收催缴函回执
依法追讨停车费
去年9月,经欠费催缴函、律师函等途径无效后,“甬城泊车”平台一纸诉状,将裘某告上法院。鄞州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与“甬城泊车”工作人员沟通后,认为裘某欠费一事虽然金额不大,但次数较多,且极易产生群众消费误导倾向,便及时受理了诉讼请求。
今年2月27日,鄞州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阐述了案件调查结论:“被告裘某系浙D×××××小型轿车的车主,自2019年5月12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止,该车停泊在原告管理的东部新城东方一品及金融硅谷片区等停车泊位48次,合计产生停车服务费1625元,经原告数次催讨,被告至今未缴纳。以上事实,由原告提供的照片一组、路内停车业务表、短信通知图片、短信提醒表、律师函、快递面单、邮件妥投查询情况、交警大队车辆信息查询截图、原告的陈述以及相关政府公文予以证明。”
判决书说,为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合理利用道路资源,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有序和安全畅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合法程序对智能泊车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并授权原告依规收取,原告系本案的适格主体。被告作为该车辆所有人,在划定的区域使用停车泊位产生了停车费用,现被告未支付停车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停车费用的诉讼请求,合法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向车说发送的催交短信
已经执行到位
“从起诉到执行,法律流程走了很久,源于裘某一直处于极度不配合的状态。”高玲娇说,电话打了不接,开庭通知也不到场,最后采取缺席审判判决下来的。7月14日,面临裘某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实际,鄞州区人民法院下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决定对裘某恶意拖欠停车费用进行有关财产强制执行,一并追偿案件受理费50元、停车费逾期利息42.9元。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裘某也没有主动支付这笔费用,因为法官采用了强制执行手段。也就是说,当他银行卡里面只要有这笔钱在,那就会自动扣除掉这笔费用。等到8月26号,公司账上这笔款已执行到位。”高玲娇介绍。
裘某恶意欠费时隔14月之久,终于追缴成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戚兴初表示,一个APP停遍宁波需要广大市民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城管部门提示广大车主合理合法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减少霸占行为,提高周转效率,为甬城畅行贡献一份力量。
编辑 忻晓颖 二审 徐效文 三审 张伟方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