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延时服务是否收取报酬?是不是变成有偿补课了?

目前,全国中小学校都在积极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并取得了较大成果,受到家长们的一致好评!学校在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时,是可以根据服务内容而收取家长一定费用的,并对参与服务的老师给予一定经济报酬。

课后延时服务,目前主要是帮助家长守护孩子完成家庭作业,更主要的是解决家长没法接孩子的问题,在辅导他们完成作业的同时,我们也会对学习有困难的孩子进行辅导,换作把辅导的辅导放在外面托管班,收费肯定是比学校高得多,据家长反映辅导效果也差。

近年来国家教育部门多次推行基础教育改革,不断地推出各种为学生减轻课业负担的措施,现在已经将小学的放学时间改到了三点半,因此在教育领域中形成了“三点半”现象,也导致很多学生、家长面临着“三点半”现象的难题。

在当前“三点半”现象的困境中,我们注意到部分学校也在探讨如何减轻中小学校放学时间早与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困难的现象,有的学校提出课后延时服务,也就是说在学校放学后,学生可以接续留在学校自习,有老师为他们提供课后辅导,这样既可以组织学生集中学习,也能解决中小学生放学时间早给父母接送造成的困难。

在学校提供课后延时服务的同时,我们注意到学校也开始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可以说课后延时服务不是无偿的,是需要提供一定费用的,其实这也无可厚非,既然我们需要学校提供服务,就得向学校付一定的费用,毕竟这种课后延时服务的在放学之后提供的,如果学校不收取报酬的话,这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课后延时服务收否收取报酬?是不是变成有偿补课了?

教师延迟加班费谁买单成了舆论焦点。若让学生兑钱,则成了变相有偿补课辅导。学校、教师的行为有可能涉嫌违规操作,与国家减轻课业负担精神相违背,同时也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虽然绝大多数家长对这一举措欢呼雀跃,但是也掩盖不了其有偿补课的真实本质。

中小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也叫做“校内托管”,是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是中小学校承担的义务,有两个“自愿”原则:一个是教师在自愿的原则下,提供有偿服务,如果教师不愿意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学校不能强行安排教师上班。另一个是家长自愿,可以放学后接回家,也可以去社会上的托管班,如果愿意参加学校提供的课后延时服务也可以,不做强求。

如果是下课了,课间或课外活动时间,有学生来问老师题,也叫延时服务的话,就太小看老师了,你以为老师都是商人或者公司职员呢?他们巴不得这些时间有学生来问题。如果是放学后,再加上一节课,叫延时服务的话,这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一来学校不会安排,二来老师要回家吃饭。如果是周末或假期补课的话,可以称为延时服务。但这种情况只限于高三学生,其他各年级都是明令禁止的,除非校长不想当了,顶风作案。

家长听到要课后延时服务后,第一反应就是好啊!

终于不用操心在还没有下班的时候去接孩子的问题了,终于不用出钱把孩子送去辅导机构去了。

听说课后延时服务要交一些费用,第二反应就是,天啊!学校又乱收费了,这怎么可以呢?

典型的又要马儿跑,又不给它吃草的心态。但也有部分明事理的家长这样认为。

在社会各个行业中,老师的这个职业表面上看起来很光鲜,其实背地却要独自承受低工资、高负荷、高压亚健康的痛楚。平时叫人家跑个腿都要给跑腿费,电话亭打个电话就那么几秒也要一块,为什么老师花掉自己的业余时间来给孩子补课就不能得到一点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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