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东
编辑/石爱华
边相朋早年照片
针对“禹州青年边相鹏被刺死”一案,日前河南省禹州市政法委已牵头对案件启动复查。
11年前,河南禹州男青年边相朋在当地KTV门口被刺死,凶手杜天伦称其使用的刀子是随身携带的。最终,法院认定杜天伦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以故意伤罪被判三缓五。
2020年,边相朋家属找到当年在场人员,这位目击者称自己的重要笔录未被记录,并称自己看到有人递刀给凶手,这与凶手的说法出现矛盾。边相朋的家属认为,此事并非“正当防卫”那么简单,希望可以重审该案。
8月27日,北青深一度报道此案后,禹州市政法委牵头成立了调查组,当地政法委表示将依法依规复查该案的侦查、公诉、判决情况,调查情况将对社会公开。
案发地万山红KTV
2009年2月12日,因为倒车挡路纠纷,河南省禹州市万山红欢唱大世界门口发生“群架”,车主的朋友边相朋被刺身亡。
刺人者杜天伦承认自己行凶,他向警方供述称:当天,醉酒的他被人围住,在被无休止的殴打时,他本能地掏出刀朝扑向他的人乱舞了几下,又被跺趴在地上。他供述:“他们有多人围着我,都是年轻人,拳打脚踢,把我打倒在地上”。
记者调查发现,案发时的在场证人中,至少5名关键证人没有找到。禹州市检察院曾在退侦提纲中两次要求警方找到关键证人以查实刺伤时的具体情况,但禹州警方回复:“经工作,未能找到”。
关于作案刀具的来源,杜天伦与其司机均称系案发前5天在少林寺景区购买,警方找来了少林寺景区的一商店老板,老板无法证明卖过刀给杜天伦。
警方当年未找到、后被家属找到的证人尚多多称,刀是杜天伦一方的一个人递给杜天伦的。尚多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证言曾在案发当天及次日向警方交待,但证言最终未被记录在讯问笔录里。
在多名关键证人未找到的情况下,禹州市检察院以杜天伦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提起公诉,获禹州法院支持。杜天伦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三缓五。
2020年,边相朋家属找到当年目击者尚多多等人,了解上述情况后决定申诉。申诉阶段,为边相朋家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姬来松、王海峰告诉记者,根据现有的证据,本案在没有侦查机关制作关键证人笔录的情况下,认定杜天伦防卫过当明显是错误的,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严重不足。
根据新出现的证人证言,凶手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且达到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程度,应该再审。目前边相朋家属已向禹州法院提交相关申请。
除了证人笔录存在疑问外,事发现场监控“下落不明”也是案件中存疑的地方。
据KTV老板等人介绍,案发现场有多个监控探头。案发后,禹州市公安局将监控录像调取,检察院在2009年6月9日作出的退侦提纲中提到:“监控录像应当制作光盘随卷移送”,禹州公安局刑侦大队7月6日对此回复,“录像已提取,制作光盘后移交”。检察院第二次的退侦提纲未再提有关监控录像的事,但在案证据中没有监控录像。
对于案件出现的以上情况,禹州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政法委牵头,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启动对该案的复查。
禹州市政法委副书记董吉亭介绍,调查组人员包括禹州市法院领导王超、检察院副检察长乔勇军、公安局警令部主任王宏欣及禹州司法局副局长许金锋等。所有调查组成员均未参与过当年的案件办理。目前,调查组已就复查情况开过两次会议,复查处置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