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浙大给予强奸犯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引众怒,当事人“身份敏感”、哈工大学生作弊被开除、强奸只判一年半等等问题在网络上热议。

7月20日,浙大在官网上发布了一则通告,内容是“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一经发出就引爆网络。可以看出,这份决定显示,2016级学生努××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因此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首先“努XX”是引发争议的第一个词,2016级大学生而且毕业在即,明显不是未成年人,强奸罪是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为什么隐瞒真实姓名?网络上几乎也没有这次犯罪的确切信息。
在这个网络发达的年代,酒驾就能“实名爆火”,很多未成年犯罪人的信息和细节已经被披露,为什么浙大学生犯了强奸罪,网络上只有“努XX”这个代号,有些隐私需要尊重,但社会安全和女性安全难道不值得尊重吗?
其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这点也遭非议,这等于努XX只要在监管范围之内都是自由的,照常生活照常就学,甚至根据学校决定也可以照常拿学位。强奸罪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判决和缓刑令网友不满。
从法律层面看,如果努××有犯罪中止、自首、认罪等行为是符合减刑规定的,也就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再符合“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有悔罪表现”条件,宣告缓刑也有可能。但强奸罪毕竟是大家深恶痛绝的犯罪,这样的判刑基本没有实际惩戒,难怪网友们感到不平。
再次,浙大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也引起众怒。教育部和浙大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的或者开除学籍的处分。从这方面看,学校的处理也中规中矩,但是网友对此却不买单,认为这样的处罚过于轻了!
相对于浙大的“宽容”,前段时间哈工大两名大四学生因作弊被开除学籍就显得严格。网友感叹:“处罚是不是太重了?”学院表示此事学院是根据学校文件执行,文件已交给学生本人。从社会影响和法律层面来看,努XX显然属于情节严重的一方,但受到的处分却有点“不痛不痒”,所以难以服众。
第四,当事人民族身份疑似得到特殊照顾。当事人刑事犯罪被判刑居然还能留校,“背后有人”再次成为主旋律。另有部分网民、自媒体还表示“不要报考浙江大学,谁敢与强奸犯做同学、校友”等较为偏激的言论。
那么浙江大学究竟因何做出这样的决定,难道真是“背后有人”?有人透露是有几点原因使学校“重拿轻放”:少数民族身份;即将毕业;来着贫困山区;有强烈悔过意愿。从学校和当事人的层面来说,这些因素也确实值得考虑,但“民族身份”引起了网友的反感,网友表示:“努XX的行为极度恶劣,留校察看对在校女学生来说不公平,就算是努尔哈赤子孙也不行啊!”
第五,努XX可能还有更多违反纪律或犯罪事实有待调查,也无悔过表现。事发之后,努XX继续在朋友圈发图,游乐活动,无悔过表现,浙大聊天群也爆出他之前的黑料。
小编认为,如果因为努XX的民族身份在量刑和学校处置方面给予照顾,确实不合适,越是民族敏感,越妨碍民族平等。当然,实际情况有待进一步的爆料,7月21日浙大也回应正在研究后续处理,只是相对来说,哈工大两位作弊被开除的同学在这件事中无比刺眼。
浙大校训“求是创新”,共同价值观核心词“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希望能确实的鞭策浙大人,成为新时代的文化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