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企项目投资款长达八年,连云港外国语学校被起诉

连云港市外国语学校在2011年重建的教学楼和餐厅项目,是连云港市首个民间资本参与的民生领域项目。然而该项目交付已8年多,投资方的资金成本仍被拖欠。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多项举措,促进和保障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投资方无奈,将连云港外国语学校诉诸法庭。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位于连云港市中心的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是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2010年,由于部分校舍存在安全隐患,连云港市外国语学院拆除了包括两幢宿舍楼和一幢教学楼在内的10栋校舍,22个班级的学生被暂时安置在市委党校上课。

唐胜集团投资建设的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教学楼

校舍存在安全隐患,一刻也不能耽误,但连云港市政府一时之间又缺乏足够的财力让重建工程迅速上马。这是当年发生在连云港市的真实事件。

2010年,国务院多次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意见。在这一背景下,连云港市财政局新创了"基金采购"模式。经过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项目招标,来自上海的唐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唐胜集团)顺利中标。

投资协议书

2011年3月,唐胜集团作为乙方与甲方连云港外国语学校订立投资协议,唐胜集团投资建设外国语学校教学楼、餐厅项目。甲方负责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分为三期,外国语学校在第二期、第三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应付清唐胜集团全部投资款和相应的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按照每期剩余投资款项的15%计算)。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全资控股的连云港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协议还约定,甲方逾期支付相关款项的,要支付违约金(逾期一日按照欠付金额的0.1%计算)。

2012年9月1日,项目竣工并向甲方交付,被安置在校外的1000多名学生得以重返校园。该项目后经唐胜集团、连云港外国语学校以及第三方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审定单》,确定该项目工程审定价为35941737元。

直至2014年12月,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共返还了3596万元项目投资款。唐胜集团两期资金成本3661038元和为外国语学校垫付的相关手续费用936718元却迟迟未支付。从项目竣工交付7年多来,唐胜集团多次向连云港市外国语学校催要,但是一直未支付。

2019年10月,唐胜集团将连云港外国语学校起诉至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支付资金成本3661038元和为外国语学校垫付的相关手续费用936718元,并依照《投资协议书》,要求法院判令外国语学校支付逾期支付的违约金7906096元。

2019年12月4日,海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庭审中,连云港市外国语学校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对唐胜集团提出的要求支付资金成本和垫付的手续费用,并无异议。争议产生在逾期支付的违约金这一诉求。连云港外国语学校认为,因为这笔款项需要财政支付,连云港市外国语学校没能办理建设、消防验收等手续,遂市财政局未拨付相关款项。连云港外国语学校认为唐胜集团有责任。

但是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书》中明确,甲方连云港外国语学校负责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工程施工监理也由甲方负责确定。而乙方唐胜集团只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而且,项目交付以后,连云港外国语学校一直正常使用,应视为唐胜集团已经完成了协议约定的义务。况且,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已支付的款项,也是从财政拨付的,所以说因手续问题财政不能支付这一理由不能成立。唐胜集团表示,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拖欠了资金成本长达7年,而且一直拿不出解决方案,非逼无奈唐胜集团不会采取诉讼手段。

目前该案经多次延期后,尚未作出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2月,财政部主管的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曾专门报道过"连云港试水基金采购"这一创新模式,并获得业内专家的好评。政府引进唐胜集团为连云港外国语学校解决重建校舍的资金难题,该项目亦成为连云港市通过基金采购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基础建设领域的首个成功案例。该基金采购的模式被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总务处主任赞不绝口,连云港市财政局时任局长谭卫、采购处处长陆翔也向媒体津津乐道"基金采购"这一模式的好处。在外国语学校项目成功的基础上,"基金采购"模式在全市推广,除了新建学校校舍外,医疗服务行业、社区建设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也将尝试这种模式。

无独有偶,和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同样模式,唐胜集团还参与了连云港新海实验中学的教学楼工程投资。唐胜集团负责人介绍,新海实验中学的项目十分顺利,项目一结束,新海实验中学很快就支付了相关款项。同样也是财政拨付,但并未出现外国语学校拖欠的情形。

让人诟病的是, 2017年6月,连云港市委巡视组巡查发现,2012年以来,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将大额计划外收费设为账外账,部分款项存入个人名下,且没有规范的财务账目,许多票据报销事由不清楚、凭证不齐全、手续不规范。为此,时任连云港市外国语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蒋庆锁被予以免职,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受到诫勉谈话。

按照教育专项资金拨付程序,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建设项目资金,应该是市财政局拨付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再拨付到连云港外国语学校,由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支付给唐胜集团。2012年至今,相关部门领导更迭多次,这也是投资款项没能支付到位的主要原因之一。

唐胜投资集团是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立足于长三角的综合性投资企业集团,下属十余家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资料显示,唐胜投资集团早在2007年就来到连云港市进行投资,在连云港市拥有多家控股、参股企业。尤其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上(包括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新海实验中学教学楼等项目上),唐胜集团可以说是对连云港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破解了连云港市民生工程资金短缺的难题,解了政府的燃煤之急。

近年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市委书记项雪龙、市长方伟,曾多次强调要把连云港建设成为一流营商环境的区域之一。连云港中院也提出了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不懈追求。

对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政府不能不讲良心。"基金采购"本来是一件好事,好事就应该办到底。否则,就成了一件坏事。唐胜集团投资3590多万建设的连云港外国语教学楼项目,资金成本(即投资收益)只有360多万元。唐胜集团负责人表示,刨除人力、物力成本,这个投资项目是亏损的,还被拖欠了8年。

最终,法院对该案的判决结果,将是对连云港营商环境一次很好的检验。对连云港市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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