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要求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代劳】辽宁省教育厅11月10日印发《辽宁省中小学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对中小学作业相关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①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

②学校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 辽宁严禁学校公布学生考试排名。

③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

④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

⑤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 辽宁严禁家长学生代劳批改作业。

⑥学生要主动独立完成作业。

⑦学生要做到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

⑧家长要做好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落实。

⑨家长要做好学生睡眠保障。

⑩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