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天津于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集中出让住宅用地

2月24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坚决落实上级有关要求部署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的通知

2月24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坚决落实上级有关要求 部署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实行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全年将分3批次集中统一发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挂公告并实施招拍挂出让活动,引导市场理性竞争。

此前,2月23日,据媒体报道,天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有关工作,我市确定于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统一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除上述三个日期外,不得再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

上述《通知》的落款时间显示为2021年2月23日。
目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上未能搜索到该文件。
不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确认了上述《通知》的真实性,“我们计划这么做,《通知》属于内部公文。”
天津《通知》显示,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中实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让的有关要求,对天津市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做出紧急通知。
天津指出,2021年度住宅用地(包括含有住宅用地的混合用地)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一是集中发布出让公告。全市原则上全年不超过3次,时间间隔和地块数量要相对均衡。二是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同批次公告出让的土地以挂牌方式交易的,应当确定共同的挂牌起止日期;以拍卖方式交易的,应当连续集中完成拍卖活动。
为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有关工作,天津市确定于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集中统一发布住宅用地的出让公告,除上述三个日期外,不得再发布住宅用地的出让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各区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时序,提前做好土地出让前期工作,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落实住宅用地出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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