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被处罚 涉及滴滴、阿里、腾讯及美团

凤凰网科技讯 6月7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发布对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的处罚通报,其中涉及滴滴出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8起,涉及阿里巴巴6起,涉及腾讯5起,涉及苏宁2起,涉及美团1起。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经查,上述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以此计算,滴滴出行将被罚款400万,阿里巴巴被罚300万,腾讯被罚250万,苏宁被罚100万,美团被罚50万。

凤凰网科技整理发现,其中,涉及滴滴的8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分别包括滴滴旗下惠迪天津与一汽集团、华夏出行、特来电、西藏奥通(浙江滴时及杭州滴时)等设立合营企业案,滴滴旗下小桔智能与北汽新能源设立合营企业案,滴滴旗下小桔新能源与海南交控、南网电动、海南电网设立合营企业案,以及滴滴旗下北京车胜与时空电动车设立合营企业案。

涉及阿里巴巴的6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包括阿里网络收购天鲜配、收购纽仕兰、收购广州恒大足球等股权案,阿里创投与上海商投集团、浙江创新投资设立合营企业案,阿里创投收购五矿电商股权案。

涉及腾讯的5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包括腾讯收购58股权案、腾讯收购小红书股权案、腾讯收购搜狗股权案、腾讯收购猎豹移动股权案以及腾讯收购蘑菇街股权案。

涉及苏宁的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包括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设立合营企业案,苏宁易购与三菱重工设立合营企业案。

涉及美团的1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为北京三快收购奥琦玮股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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