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兼董事庞江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2,029,5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1%)的股东兼董事庞江华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5%。

本次减持实施完毕后,庞江华先生承诺2022年度内不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2年2月14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兼董事庞江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获悉庞江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5%。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庞江华

(二)庞江华先生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庞江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2,029,5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5%。

4、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3)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其他说明:本次减持实施完毕后,庞江华先生承诺2022年度内不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庞江华先生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 的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庞江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拟减持股东庞江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庞江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庞江华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庞江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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