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六项人才引育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解读

为集聚人才最大增量,释放人才最大效能,建设大青岛北部人才高地,城阳区多措并举,持续优化人才生态,让更多人才融入城阳、扎根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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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智力引擎”,素有“中国工业百强区、中国创新百强区、中国百强主城区、中国高质量发展百强区、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区”美誉的城阳,正奋力打造湾区都市活力城阳,广邀各路英才加盟助力。

目前,城阳区新出台的六项人才引育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包括:《城阳区引进硕博人才交通食宿费用补贴实施细则》、《城阳区促进博士后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城阳区新取得高级职称人才奖励实施细则》、《城阳区加快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实施细则》、《国内外高校“城阳引才工作站”建设实施细则》、《城阳区引进和培养人才奖励实施细则》,政策申报对象包括青年人才、博士后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引才平台、引才育才单位等,是针对《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城阳人才工作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相关人才引育政策措施配套出台的实施细则,旨在加快人才集聚,提高用人单位引育人才积极性,鼓励人才发展,优化人才结构,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湾区都市活力城阳建设做出贡献。

一、《城阳区引进硕博人才交通食宿费用补贴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解读

该实施细则对青岛市外来城阳实地应聘的高校硕博研究生进行交通食宿费用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申报范围条件如下:

1.补贴标准:省内高校硕士600元、博士800元;国内省外高校硕士800元、博士1200元;国(境)外高校硕士4000元、博士5000元。补贴为一次性申领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2.申报范围和条件:首次来青且在城阳区就业,派遣期内国内(青岛市以外)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或毕业三年内留学回国研究生,且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当年度与城阳区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等)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2)企业注册地应为城阳区;(3)申报补贴时需已在城阳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4)获得相应的硕士、博士学位;(5)年龄在45周岁 (不含) 以下, 以签订劳动合同时实际年龄为准。

二、《城阳区促进博士后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解读

该实施细则包括两大类资助项目:(1)面向申报单位的博士后站(基地)设立资助;(2)面向博士后个人的博士后集聚培育资助,包括博士后生活资助、博士后安家资助,具体资助内容如下:

1.博士后站(基地)设立资助

对新设立并招收首位博士后的工作站、基地(不含分站、分基地),一次性分别给予设站(基地)单位100万元、50万元的站(基地)设立资助。

2.博士后集聚培育资助——博士后生活资助

对新进入我区在站(基地)博士后(不含以在职人员身份招收的),在其获得市级资助的基础上,按照市级资助的50%给予每月3500元的基本生活资助,获得市级激励生活资助的,从获得激励生活资助的当月起,按其获得金额的50%,每月加发1000元或3000元。

3.博士后集聚培育资助——博士后安家资助

对出站(基地)在城阳就业创业的博士后,按其获得市级博士后聚青资助金额的50%,给予12.5万元、17.5万元或20万元的配套资助。

三、《城阳区新取得高级职称人才奖励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解读

该实施细则对我区新取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企业人才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和申报范围条件如下:

1.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取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资格的企业人才,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范围和条件: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属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类单位)正式在岗员工,且符合以下条件:(1)2022年7月1日以后,通过申报范围内的企业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1)企业人才须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申报奖励时已在城阳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四、《城阳区加快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解读

该实施细则包括三类奖励:(1)对“大师级”高技能人才奖励;(2)引进的技师人才奖励;(3)培育的高级技师人才奖励,具体奖励内容:

1.对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大师级”高技能人才,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1)对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技能领军人才,按照市级补贴的50%分别给予个人15万元和10万元安家补贴。(2)对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全国技术能手和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世界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分别按照市级奖励的50%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全职引进是指城阳区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调入手续,或者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在城阳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对首次从青岛市外来城阳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每人0.5万元、0.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首次从青岛市外来城阳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是指2022年7月1日后,首次从青岛市外来城阳区企业工作的正式在岗员工,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城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3.对新获得高级技师资格人才,给予每人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获得高级技师资格人才是指在2022年7月1日后,在本区企业工作期间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正式在岗员工,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城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青岛市城阳区:六项人才引育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解读

五、《国内外高校“城阳引才工作站”建设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解读

该实施细则的城阳引才工作站是由政府主导,以高校为主体,以引进高校毕业生到城阳区就业创业为目标的人才服务新平台。具体建设标准和资助标准如下:

1.建设标准:(1)场地:引才工作站应具备室内固定办公场所,并具备可容纳100人以上的室内培训场地和100平方米以上用于举办招聘会等各类活动场地。(2)设备:引才工作站须配备满足办公、服务、活动需要的设施设备。(3)人员:引才工作站应根据在校生规模,配备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和校园引才大使,原则上,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各高校自行确定人选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4)制度:引才工作站要建立健全人才服务站日常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5)措施:引才工作站根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政策宣传、信息采集、岗位配置,并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果。

2.资助标准:对符合建立城阳区引才工作站的国内外高校授予“城阳区引才工作站”牌匾,并签订合作协议。其中属于在青高校的,给予每站5万元建站活动经费。已建立的城阳区引才工作站,我区将根据工作站规模和工作开展情况每年进行绩效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的,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得分在80-89分的,给予3万元经费补助。

六、《城阳区引进和培养人才奖励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解读

该实施细则面向2022年7月1日以后园区、平台、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人才以及用人单位培养人才进行奖励,分为人才引进奖励和人才培育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和申报条件如下:

(一)奖励标准

1.人才引进奖励标准

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园区、平台、中介机构或个人社会引才奖励:(1)介绍引进符合A、B、C、D四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介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2年内获得上述称号的,按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其中柔性引进的2年内被认定为青岛市顶尖人才、享受住鲁待遇的聘任院士的按引进B类人才奖励,认定为聘任制院士的按引进C类人才奖励)

2.培养人才奖励标准

(1)对培养入选A、B、C、D四类人才的用人单位,每培养1人分别奖励1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2)对聘任人才认定享受住鲁院士待遇聘任院士的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3)对聘任人才认定聘任院士的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本细则所称人才,是指引进或培养的符合《城阳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且须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为城阳区属。其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与城阳区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在区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高层次人才在城阳区首次创办或参与创办具有先进技术水平、能够推动城阳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创办企业至少吸纳本区3人以上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城阳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含6个月),招用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且创办企业在2年内主营收入达到100万或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突破。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柔性引进的2年内通过城阳区申报认定为青岛市顶尖人才、聘任院士或享受住鲁待遇聘任院士的人才。

(4)其他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此外,凤凰网青岛还了解到,城阳区财政打出高质量组合拳,赋能人才创新创业。近年来,城阳区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财为才用”的理念,近期先后出台人才住房券、人才科创金、人才创业险等政策,首开人才住房、投资、保障“三位一体”的政策改革先河,通过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能人才创新创业,激励人才在城阳放开手脚,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改革人才住房保障模式,推出人才住房券。为进一步解决传统人才住房资源供需不匹配、产品选择比较单一等问题,城阳区改革人才住房保障模式,发布了《关于城阳区新引进人才发放购房券实施方案(试行)》,在全省首创试点发放人才购房券,购房券政策覆盖了从本科、技师到两院院士等各类人才,其中对第三至六层次人才按标准给予8万元-30万元的购房券,对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才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发放标准,为人才提供多样化住房政策保障,大幅提升了人才扎根城阳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完善人才创业支持模式,推出人才科创金。为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强化资本赋能人才发展,努力打造推动人才创新创业的热带雨林,城阳区创新设立“人才科创金”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政府以直投或参股设立人才科创子基金的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精准聚焦市场潜力大、有发展前景的人才创业企业给予支持,与企业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首期规模3000万元,预计将撬动各类资本超过1亿元,助力人才创业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转型升级。

三是创新人才经营保障模式,推出人才创业险。为有效分散和化解人才创业创新风险,激发人才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城阳区创新出台《“人才创业险”运行管理试行办法》,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提供政策性保险产品,在全市首创推出“创业企业项目研发失败补偿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创业人才人身保障保险”3款“人才保险”,保费补贴金额最高从10万到25万不等,为人才和企业创新创业抵抗风险强力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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