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瘟卖断货?浙江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告诫书打击囤积居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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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花清瘟胶囊。人民视觉  资料图

连花清瘟胶囊。人民视觉 资料图

连花清瘟胶囊有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的功效,在疫情期间已成为“明星”产品。然而,近期随着多地防疫措施的调整,一些地方出现了“连花清瘟卖断货”的现象。

为此,浙江多地呼吁理性购买,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介入。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5日晚间对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了《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随着杭州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连花清瘟等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价格也呈现一定程度的上涨。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我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二、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五、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电话(0571-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5日,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提醒告诫书: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5日晚间,金华新闻客户端也刊文《连花清瘟供不应求?药店提醒:理性适量购买》提到,12月4日晚,省内多地包括金华市都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相关信息刷屏朋友圈。“连花清瘟这么快就卖完了。”其中,一条来自嘉兴网友的朋友圈引起了记者的注意。12月5日,本地市民马女士也告诉记者:“还好我昨晚买了一盒,听说今天线下很难买。”今天一早,记者实地走访市区多家药店,了解相关药品售卖情况。

金华新闻客户端记者搜索发现,网上有不少店家在出售连花清瘟胶囊,有几家可以直接购买,但更多的是预售,或显示“商品已经卖完”“缺货”,或显示“此商品不支持在当前地区销售”。

当天,金华新闻客户端记者还联系了金华市市场监管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建议市民按需适量购买相关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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