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亚光:加强江苏数字乡村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高亚光:加强江苏数字乡村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为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更好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精神,江苏省印发了《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并发布《江苏省数字乡村建设指南(试行)》,全面指导江苏数字乡村建设。

2023年省两会期间,民盟无锡市委会主委,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亚光接受了凤凰网江苏采访,采访中,他表示,虽然江苏省数字乡村建设起步早、底子好,但从调研情况看,目前还处在探索实践的起步阶段,数字乡村持续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系统谋划设计。数字乡村发展目标、思路举措、重点任务、示范项目等尚未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没有明确,缺乏整体协同,没有形成推进合力。特别是在乡镇一级,没有专责部门和人员。各地对什么是数字乡村,如何建设数字乡村,普遍认识不足。如何通过数字化新引擎,为乡村经济发展和基层行政监管赋能、为乡村基层治理和农民参与赋权、为广大农民群众在缩小城乡身份界限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赋利,还没有形成系统性的谋划和设计。

(二)融合应用不够广泛。目前,数字乡村的发展底座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高水平的集约化、标准化的数字乡村综合管理平台,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底数不清、关键核心数据缺失、数据质量不高,更谈不上数据开发利用和整合共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和数字化程度较低,农村电商普遍规模小、分布散,缺乏示范项目和龙头企业带动,未形成有效集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不够,城乡差距较大。

(三)反哺三农投入力度不足。一方面,江苏省当前财政资金投入三农相对不足,涉农财政资金比较分散,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少。而农业本身是非常传统的产业,效率低,产出低,质量效益相对不高,数字化改造后与实际效益提升往往不成比例,导致数字乡村的建设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农村人口结构给数字乡村建设带来极大挑战,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作为参与者和应用主体的农民信息化素养与意识比较低,需要有侧重的人才资源的投入和培养。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结合江苏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高亚光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规划设计,健全推进机制

准确把握国家数字乡村建设战略布局,编制数字乡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坚持示范带动,高标准推进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在制度机制创新、技术融合应用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健全数字乡村建设统筹协调和议事决策机制,建立联席推进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

(二) 加强推进力度,深化数字乡村项目驱动

支持与鼓励本地通信运营商、软件和科技公司以科技创新驱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农业实体经济进行深度融合,建设新技术示范项目。将农业传感设备、智能装备等纳入乡村振兴奖补范围,提高农业科技装备应用水平。大力实施农业产业数字化改造工程,选取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农业产业园、产业创新基地、龙头企业、特色种养殖户,建设一批数字田园、数字菜园、数字果园、数字牧场,提升农产品价值。充分发挥我市省色农业、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优势,以数字化赋能“农业+旅游+康养”,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三) 延伸服务应用,创新乡村综合治理模式

加快“互联网+村级公共服务”等信息服务领域应用,进一步简化、规范、统一涉农事项办理流程,推出更多掌上教育、掌上交通、掌上诊疗,着力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建立乡村数字治理框架体系和工作推进模式,拓展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村民服务、安全生产、信用乡村建设等领域运用,实现乡村规划、乡村经营、乡村服务、乡村环境、乡村治理数字化。

(四)强化基础保障,激发美丽乡村建设内生动力

加大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投入力度。在有关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用于数字乡村建设。出台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乡村小微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新业态新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在房租、用工、税收等方面采取专项政策性优惠和减免措施。加大数字乡村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数字乡村建设领域。鼓励和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创新适农信贷产品,引导数字普惠金融向农村延伸,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五)重视复合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多层次人才培育机制

加强数字乡村人才建设。乡村复合型人才短缺是数字乡村建设亟需解决的难题之一, 政府层面应结合实际发展情况,提前做好数字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开展镇村干部、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信息化和数字应用能力培训。依托相关社会组织或机构,打造数字乡村交流平台,结合本地院校、电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有人才,建立信息技术特派员制度,对试点示范乡村进行技术帮扶,将其培养成数字农业农村最可靠的采集者、最忠实的使用者和最直接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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