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万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24日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关于创业板定位,关于历史沿革,关于实控人及同业竞争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从事军用自主可控信息化装备、航空航天特种保障车辆、无线通信装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系军工集团总体单位、部队客户等。
通过多年技术积累,发行人在国产基础软件、平台类软件及信息系统应用等领域掌握了较多的关键技术,引领了新一代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发展,相关科研技术成果已成功应用到军用系列化自主可控信息处理装备、大数据中心、信息系统、指挥控制系统以及智能制造等领域,应用成果显著,为推进自主可控信息化产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在军用自主可控信息化装备、航空航天特种保障车辆、无线通信装备等领域掌握了 20 项核心技术,其中自主可控信息化装备领域的 4 项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各项核心技术突破了相关领域或产品开发难点,相关科研技术成果已成功应用到军用系列化自主可控信息处理装备等产品中;同时,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群体为技术要求较高的军工集团总体单位和部队,发行人参与的多项国家重点型号装备项目亦代表了我国国防军工技术先进性的发展方向,侧面体现了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万方有限设立时的资产为各股东的货币出资;设立之初万方有限主要从事军用车载加固计算机产品的研发和生产,1999 年开始从事军用无线通信装备的研发和生产,万方有限拥有的技术均为周平、孙小跃等技术人员自主研发形成,不存在技术来源于原国有股东扬州市电子开发公司和周平、孙小跃原任职单位扬州市电子研究所的情形,万方有限设立后的相关资质为生产经营中自主获得。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万方有限设立时,其资产、技术、资质均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瑕疵。
经核查,2000 年扬州市电子开发公司及相关自然人股东退出发行人的具体原因是国家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量的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扬州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将扬州市电子开发公司持有的国有资本从万方有限中有序退出;同时,陈铭等 8 名自然人也决定退出,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扬州市电子开发公司退出过程中履行了国资审批、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审核确认、进产权转让机构转让等国有产权转让程序,符合国资管理相关规定,上述股权变动符合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形;扬州创投和扬州陵创投资万方有限依法履行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评估、备案、审批等程序。
扬州市电子开发公司 2000 年转让退出过程中履行了国资审批、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审核确认、进产权转让机构转让等程序,符合当时生效的国资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形。
经核查,周平、周思远作为总经理、董事长在相关决策流程及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发挥作用。在研发环节,周平与研发部门确定研发方向和具体的研究路径,周思远、周平参与各类研发项目评审活动;在采购环节,周平审批提前备料等情形下的采购及采购付款;在生产环节,在产品投产阶段,周思远通过系统监督完成情况,每周听取生产管理相关人员的进度汇报并对需要加急处理的任务调配资源;在销售环节,周平和周思远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参与客户开拓、客户关系维护。周思远对销售合同、标书、发货申请等流程审核、签字后执行。
在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中,周平、周思远在关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上均作出一致表决意见,双方在实际决策过程中不存在发生争议的情形。周平与周思远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了预先沟通机制及发生意见分歧时的解决机制。周平转让部分发行人股权并辞任董事长后,仍担任公司总经理并全面负责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无逐步退出生产经营管理的计划,周思远已在公司业务经营、维护客户关系、拓展订单、开展研发生产等各方面介入公司管理工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公司重大决策将逐步过渡到以周思远的意见为主。上述安排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