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广发银行4分支行合计被罚56.5万

凤凰网财经讯 11月17日,央行哈尔滨省分行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和平路支行、滨群力第一大道支行、长江路支行合计被罚56.5万元。其中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因超过规定期限或未向央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50.5万元。广发银行长江路支行因未按规定收缴假币,被罚5万元。因未向央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资料,广发银行和平路支行以及滨群力第一大道支行均被罚0.5万元。

时任广发银行哈尔滨分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张国栋,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3.9万元。

上述反洗钱相关规定出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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