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新时代宪法实践新篇章——写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题:谱写新时代宪法实践新篇章——写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

新华社记者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宪法完善发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党全社会宪法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丰硕。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

(小标题)夯实新时代新征程宪法之基

国徽高悬,宪法庄严。2023年3月10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大礼堂。

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习近平,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郑重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宪法宣誓的场景,印刻在亿万人民心头,体现了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对宪法的尊崇与践行。

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

“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习近平总书记话语坚定。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确保我国宪法发展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全面依法治国、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等作出重大决策,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积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夯实国家长治久安制度根基,必须推动宪法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

2018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确立国家监察制度……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宪法修改完善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夯实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对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深化——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必须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

2022年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提出了“七个必须坚持”,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推动国家发展进步,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新时代新征程,必须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夯实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宪法之基。

(小标题)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通过!”

2020年5月28日,人民大会堂热烈的掌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

翻开这部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第一条中“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清晰醒目。

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既以宪法为立法依据,又将宪法有关所有权、财产权、继承权、人格尊严等规定通过立法予以实施,成为“新时代人民权利宣言书”。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宪法修正案,编纂民法典,制定外商投资法、国家安全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宪法实施更加有效。

修改或制定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立法法、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推动与宪法实施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实现与时俱进,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制定国歌法,修改国旗法、国徽法,维护宪法确立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的尊严;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宪法发挥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宪法实施离不开宪法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

“停车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进行催缴同时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这样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此前有公民提出了审查建议。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规定制定机关说明情况,请执法部门公布实施情况,并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走访居民……最终,制定机关对有关规定作出修改。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一个生动缩影。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法治统一。

对报送备案的各类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开展主动审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在立法修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开展全过程、常态化的合宪性审查;及时回应、妥善处理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社会关切,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

以法为纲,循法而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小标题)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杭州西子湖畔,“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里参观者络绎不绝;北京国家图书馆,我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的讲座吸引着人们认真聆听;“宪法进农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专题展览等普法活动丰富多彩……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地蓬勃开展。

构筑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宪法宣传教育体系,正是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良好氛围的关键所在。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设立的十年,是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的十年。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重要纪念展馆设施等为载体,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走进机关、走进课堂、走进社会。

——抓好“关键少数”,通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抓实普法教育、组织培训测试等,让领导干部对宪法和法律加强学习、保持敬畏,严格依法履职用权。辽宁大连专门安排讲授宪法法律课程,面向领导干部开展测试,强化学习效果;福建在宪法宣传教育馆中设置了宪法宣誓厅,为开展宪法宣誓提供支持。

——抓好青少年、网民等群体,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策划制作了“‘云’上看法院,法治在身边”“AI检察官在‘宪’解答”全媒体直播等产品,寓教于乐强化宪法意识;教育系统连续十年举办“宪法晨读”活动,累计参与学校约120万所,参与师生约2.6亿人次,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等吸引广大师生参与其中。

——抓好宪法纪念展馆等重要载体,在群众身边筑牢常态化宪法宣传阵地。浙江结合地区特色,建成400个宪法主题宣传公园、场馆;北京在全市地铁主要线路投放宪法公益宣传片;江苏南京、广东深圳等地建好、用好宪法公园等公共设施,增强群众主动了解宪法、学习宪法积极性。

扎实有效的探索实践,让宪法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一系列重要安排部署,也为提升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通过不懈努力,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的总体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就突出宣传宪法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将于2024年元旦起施行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将宪法和法律列入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奋进新时代,一系列扎实举措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宪法走进群众、深入人心,让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踏上新征程,我们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记者熊丰、刘硕、齐琪、白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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