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欠物业费将被上报纪委,城建局:有些人故意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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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 日,贵州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催缴物业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显示,请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所有业主于2025年1月底前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补缴欠缴的物业服务费。

逾期未补缴的,物业企业将对欠缴人员中公职人员部分(含国企及退休人员)名单、欠缴时间及金额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且文明办;请求县诉源治理工作组协调,协调不成功,物业企业将收集资料,报送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追缴。

荔波县城建局物业科告诉《正在新闻》,2025年1月31日前未补缴物业费的业主将按《通知》中的措施执行。

对于其中针对公职人员的条款,该工作人员表示,是由于有些公职人员故意拖欠物业费时间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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