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居民医保为参保人“撑腰” 可享有五大红利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钟剑桥)12月26日,《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

据了解,《实施意见》将从“放、助、拓、奖、简”五个方面进一步释放参保红利。

“放”——放开参保户籍限制

《实施意见》明确,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不受户籍限制,外来流动人员及其子女可持居住证在常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与本地居民享受相同财政补助,外来大学生也可选择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与本地大学生同等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助”——资助参加居民医保

对部分参保缴费负担较重的困难群体,按规定予以全额或定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全额资助对象包含2类,即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个人不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包含6类,即城乡低保对象、过渡期内未消除风险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以及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以2024年为例,个人仅需缴纳80元

“拓”——拓宽个账共济范围

考虑到部分职工家庭成员较多、个人账户共济使用需求更大,《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拓宽个账共济保障范围,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扩大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等近亲属,共济成功后,既可给亲属就医购药,也可给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部分地区还可为亲属代缴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惠民保”。

“奖”——奖励连续参保人员

自2025年起,对两类人员予以参保激励,一类是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另一类是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即当年没有享受过报销的参保群众,激励措施为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对同时符合两类身份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提高限额可累计计算。

“简”——简化医保管理服务

推动落实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会保障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让广大群众“最多跑一次”,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并直接结算,方便农村居民就近看病就医,推动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努力让群众在“家门口”买到质优价宜的药品。

截至目前,江西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4489.58万人,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9.44%。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自2017年建立以来,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作为筹资来源,覆盖江西省3830.72万参保人,通过强化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大病住院等多重医保待遇,为广大群众发挥了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减负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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