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回乡当“猪大王”成劳模,猪场被强拆自称损失逾9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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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养猪成为当年重庆红红火火的劳动模范,但自从猪场被毁后拿起法律武器走上维权之路,如今疲惫不堪。

从上海回乡当“猪大王”,被授予重庆市劳动模范称号

她叫覃继英,今年58岁,重庆市大足区人。

她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回忆称,上世纪90年代初她到成都打工,后来结婚生子,当女儿3岁时她带着她来到上海一家公司从事与养猪有关的销售工作,“平时孩子由保姆带着,一直在我身边上学。”

她的一名前同事介绍说,那时他们的工资构成是基本工资加提成,覃继英人缘关系好,业务量大,销售成绩突出,一年的总收入不菲。

覃继英则称,2006年她回乡投资300万左右接手重庆武隆一个养猪场,“当时有2457头大大小小的生猪,一年后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

正当她在重庆武隆养猪红红火火时,重庆綦江区隆盛镇政府给她抛来了橄榄枝。2008年3月,隆盛镇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将一个养猪在建项目以2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她,其中包含两个养猪场,已建成房屋29幢、沼气池2座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同年4月11日,覃继英取得营业执照成立重庆市双英生猪养殖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繁殖种猪、饲养肉猪、销售种猪及商品猪。

她说,后来她东拼西凑又投资1000多万元增加了设施设备、新建了产房等,还对污水处理池和水电管网进行改造升级,办成了一个全新的现代化的养猪场,每年存栏种猪600多头,出栏仔猪和肥猪10000多头。

2009年9月,她被授予重庆市第三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覃继英的荣誉证书

覃继英的荣誉证书

创业10年猪场一夜被毁,如今蒿草丛生变成村民的鸭圈

回忆起创业时的艰辛,覃继英记忆中留存更多的是一个“忙”字。她说,那时尽管猪场聘有数十位工人,但为了节约成本,她四处向专家请教,自己学会了给猪打针、配方等工作,每天起早贪黑忙里忙外,有时要忙到次日凌晨3点才睡觉。

然而,正当她思考着如何把养猪场做大做强时,情况有了变化。2018年6月29日,原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关于重庆巴南至綦江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的通知》,覃继英的生猪养殖场部分位于该工程红线范围内。

高架桥右边是被荒废的养猪场

高架桥右边是被荒废的养猪场

后来,当地成立的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指挥部组织人员对该养猪场位于控制性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实施了强制拆除。

知情人士介绍称,强拆之前双方曾经谈过,当地只愿意给予约600万元赔偿,最终没达成一致。如今几年过去了,覃继英对当天的拆除情况仍记忆犹新,她清楚地记得2019年10月31日清晨,养猪场外面突然来了一伙开着挖掘机、推土机的人,“他们迅速将养猪场的污水暂存池、蓄水池、产房、饲料加工房、防疫隔离室、员工宿舍以及食堂等核心部分毁掉,导致整个养猪场被迫瘫痪至今。”

近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养猪场大门紧闭,里面圈养着一群鸭子,远远地听到鸭叫声,猪场中蒿草丛生,早已破败不堪,结着蛛网的猪圈里堆放着附近村民的木料。

养猪场大门紧闭

养猪场大门紧闭

昔日养猪场,如今蒿草丛生变成村民的鸭圈

昔日养猪场,如今蒿草丛生变成村民的鸭圈

养猪场内部

养猪场内部

站在旁边一处高架桥下,覃继英睹物哽咽,诉说着先前的种种憧憬。

提供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法院判相关部门强拆行为违法

覃继英告诉记者,她事后辗转获悉,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指挥部系由綦江区政府成立的,其主要成员单位有区交委、区国土房管局、区林业局以及当地赶水镇、隆盛镇、安稳镇等,“我有铁的证据表明当初强拆我养猪场的组织者系当地綦江区政府,参与者有铁发公司及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

2019年11月,她以公司名义将綦江区政府告上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并提交了相关文件和照片、视频等证据。

她说,强拆当天被告在没有出具任何手续、文书情况下,对其公司进行强制拆除,“被告的强拆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养殖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020年4月和9月,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分两次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

庭审时,綦江区政府辩称,原告养殖场已经被綦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违法建筑,经立案、询问、调查和现场勘测,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依法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并依法送达。其后,被告未对原告圈舍、管理房和附属设施等建(构)筑物实施过拆除行为,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然而,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是,2020年4月22日,綦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作出《撤销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撒销了当初作出的那份限拆决定。

该法院审理后认为,从相关文件可以看出,被告为了保障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綦江段的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綦江区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指挥部,并确定了指挥长、副指挥长及相应的主要成员单位,该案中原告被拆除的养殖场建(构)筑物部分位于红线范围内,被告有强制拆迁的动因和利益,而原告举示强拆过程中的照片、录音、视频能够证明,强拆现场有被告组建的綦江区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被告虽然提出强拆行为系施工单位所为,但并无有效证据证明,故该院推定案涉强拆行政行为系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指挥部所为,其法律后果应由设立该指挥部的被告承担,该案的适格被告应为綦江区政府。”

该法院还称,被告在无相应事实依据及履行相应法定程序情况下,对原告养殖场中位于红线范围内部分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该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于法无据,程序违法。

2020年9月2日,该法院宣判称,确认被告对原告位于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红线范围内部分养殖场建(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自称损失逾9000万,一审获赔300余万,上诉后已开庭

2020年10月10日,覃继英所在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綦江区政府赔偿相应损失。

原告诉称,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曾作出行政判决,确认被告綦江区政府强制拆除其养殖场的行政行为违法,被告强行拆除行为给原告造成极大损失,请求赔偿原告养殖场建(构)筑物损失1530余万元,生产经营损失7300余万元,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含电力工程)损失242万余元,饲料、原材料及其他物资损失34万余元等,共计逾9000万元。

同年11月16日,该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该院认为此案的争议焦点为原告被拆除的养殖场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不应赔偿;被告仅强拆了案涉养殖场部分建构(筑)物,是否应对养殖场所有建构(筑)物全面赔偿;原告的各项赔偿请求是否应予支持。

2021年10月22日,该院一审宣判称,被告向原告支付因强制拆除违法行为给其造成的直接损失赔偿金328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覃继英所在公司不服,上诉至重庆市高级法院。

2023年4月25日,该法院宣判称撤销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的那份行政赔偿判决,发回重审。

覃继英介绍说,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重审阶段已开过多次庭,2024年12月16日下午系第四次开庭,但截至目前尚未宣判。

知情人士称,从重审阶段的开庭情况来看,双方分歧较大的是原告的生产经营损失方面,当时原告提出赔偿7300余万元损失是暂时按3年算的,是根据能繁母猪保有头数、生产规律以及猪仔价格计算而成的。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了被告綦江区政府的代理人代先生,他不愿接受采访。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申晓渡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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