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安徽证监局披露行政监管信息,因内控管理不善,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被责令改正,分管副总经理金曙光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居间人管理不到位,反映出该公司内控管理不完善,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
二是未能建立健全并持续完善覆盖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公司应全面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合规管理,切实规范各项业务活动,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金曙光对上述违规行为情形一负有管理责任,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安徽省第一家期货公司。公司成立之初,时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汪洋同志亲自揭牌并亲笔题词:“来之不易,精心操作,循序渐进,按法经营,逐步壮大,繁荣经济”。公司是安徽省属国有全资大型流通企业徽商集团旗下企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