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5-011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安徽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0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本着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自查整改。现将本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存在问题: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现金管理不符合董事会授权期限等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已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
(2)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上述人员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重视程度,提高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25日期间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补充确认。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事后确认事项表示理解和认可。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将根据相关制度及要求持续规范执行。
(二)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完整
存在问题:公司未披露上述不符合董事会授权期限的现金管理有关情况,未披露金额达7,300.00万元,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深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理解。
同时安排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学习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增强关键人员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对重大交易事项的辨别能力;强化信息披露复核机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25日期间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补充确认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9日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将根据相关制度及要求持续规范执行。
(三)收入确认政策执行不到位
存在问题:公司未制定具体收入确认执行细则,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制定了销售收入确认执行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收入确认的相关流程。同时组织对销售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过程监督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收入确认环节控制有效。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将根据相关制度及要求持续规范执行。
二、公司整改总结
通过安徽证监局此次对公司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强化、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永飞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学春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胡鸿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5-009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78万元到3,278万元。
预计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0万元到9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
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7,074.89万元。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80.59万元。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94.30万元。
2023年度实现每股收益:-0.38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4年,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会,持续开发和改进产品技术工艺,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多方面赢得客户订单,产品产销量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同时稀土原材料价格止跌企稳,主营业务产品综合毛利率有所提升,本年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2,3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264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