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写“董事长讲话心得”超字被罚,企业罚款岂能如此任性

近日,网络流传出湖北武汉一环保公司的内部《处罚通报》,其中提及员工围绕“年终大会董事长总结讲话”写800至1000字的心得体会,超出/不足字数的员工,按照5元/字的标准处罚。通报显示,381名员工因“超字数”被罚款,最高者罚款金额高达6990元。对此,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违反公司制度需惩处,实际执行超出两百元的均按两百元处罚。

企业要求员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初衷应是为员工提供内化知识、反思自我、促进提升的有效途径。然而,过分强调字数,超字、少字都要罚款,这样的规定未免也太奇葩。当心得体会沦为 “字数考核”,企业所追求的 “凝心聚力”,早已变得滑稽。员工被迫将精力消耗在“凑字数”上,又怎能对企业精神产生真正认同?

从法律层面来看,企业随意罚款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企业并无随意克扣员工工资的法定权力。即便公司内部有相关制度,也需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且罚款金额不得超过合理限度。该公司以“5元/字”的“天价罚单”惩戒员工,即便后续调整为200元上限,其本质仍是侵犯员工合法权益,单方面将管理成本转嫁给了劳动者。这种动辄罚款立威的做法,不仅挑战法律底线,更折射出企业的无知与傲慢。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该公司董事长在年会上高呼“人才建设是首要任务”,秉持严管厚爱的理念。如此奇葩规定,企业宣称的“严管厚爱”又从何体现?不少成功企业的经验表明,真正的人才激励靠的是尊重个体价值、提供成长空间,而非用罚款制造“表面整齐”。

这一事件为企业管理敲响了警钟。劳动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确保企业管理恪守法律红线,杜绝以“制度”之名侵害劳动者权益。企业自身也应摒弃“家长式”管控思维,构建开放包容的文化生态,摒弃形式主义的“学习”,通过目标管理、参与式决策等方式激发员工主动性,让员工在实质性的业务成长中与企业同频共振,远比强制撰写“千字心得”更能凝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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