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顺风车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假顺风、真营运?”

“打了独享,司机还接其他单!”

“顺风车高速费到底由谁出?”

......

一段时间以来

有关顺风车问题越来越多

为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

俗称“拼车”“顺风车”

保障合乘各方合法权益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月7日正式印发

《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若干规定》

明确合乘服务性质、平台责任及费用分摊标准

并划定与非法营运的界限

新规将于2025年3月10日起实施

有效期3年

据了解,惠州市目前主要私人小客车合乘平台为哈啰、滴滴、嘀嗒、高德等。目前各平台合乘出行提供者(注册超17万辆,月活跃约4000辆),合乘者(注册超150万人,月活跃约2000人),合乘出行订单量(工作日约1~2万单,周末及节假日约2~3万单)。

厘清合乘定义,强调“非营利”性质

《规定》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是由车主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与相同路线乘客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属于自愿民事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纳入道路运输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范畴。合乘服务提供者需实名注册,车辆须为7座以下且检验合格,驾驶员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证件。

规范平台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规定》指出,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如哈啰、滴滴、嘀嗒、高德等平台)被要求履行多项管理职责。要严格司机背景核查,参照网约车驾驶员标准动态核验司机资质,不合规者禁止注册;明确协议与信息安全;制订合乘协议,保障车辆、司机信息与发布内容一致,保护用户隐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并解决合乘纠纷,维护各方权益。

限制合乘频次,细化费用分摊规则

为防止合乘变相从事非法营运,《规定》对服务频次和费用作出明确限制。每日服务次数,收费合乘市内每天不超过4次,跨市不超过2次;免费合乘次数不限。

费用标准:仅可分摊油费、通行费等直接成本,单位里程费用不得超过惠州巡游出租车运价的50%,禁止设置起步价、夜间补贴等附加费用。平台收取信息服务费需公开标准并明码标价。

严打非法营运,跨市合乘灵活执行

《规定》强调,任何以合乘名义从事营利性运输的行为均属非法营运,交通部门将依法查处。合乘各方需配合执法检查,主动提供行程信息。跨市合乘若目的地城市有不同规定,可遵循当地要求。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表示,新规实施后将通过宣传引导与执法监督双管齐下,推动合乘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随着新规落地,惠州市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又一明确顺风车管理标准的城市,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更清晰的合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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