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资金用于账外支出 齐鲁制药接受虚开发票超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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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2月21日讯(记者 何凡)一份一审判决书将一桩涉案金额合计超13亿元的虚开发票案件揭露出来,其中涉及仿制药龙头企业齐鲁制药。判决书显示,巢湖医统天下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根据齐鲁制药账外资金需求,虚构交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这种交易是为了支出公司不便列支出来的钱。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某头部药企与服务平台合作虚开发票13.51亿元”,财联社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核实到相关虚开发票案件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该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称,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间,巢湖医统天下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向齐鲁制药及其关联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3925份,金额共计12.75亿元,税额共计7647.59万元,价税合计13.51亿元,被告人赵某非法获利十万余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赵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此份判决书全称为《赵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4〕皖0181刑初327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发布日期是2024年12月3日。

判决书显示,2018年8月,冯立欣(已判决)利用齐鲁制药有套取资金用于账外支出及其他目的的需求,注册成立巢湖医统公司,与齐鲁制药达成合作协议。被告人赵某于2019年3月入职医统天下(北京),后于同年12月担任运营部总监,负责管理、指导巢湖医统运营部。

齐鲁制药按照巢湖医统安排提供三百余名员工身份信息,于巢湖市成立多家个体工商户并开设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公章均由巢湖医统公司统一保管、使用。

之后,齐鲁制药在没有接受任何药品推广服务和药品交易的情况下,根据自身账外资金需求,按月通过邮件将对应资金需求的开票信息、资金回流账户等内容发送至巢湖医统天下运营部,运营部将信息上传至巢湖医统天下信息平台,生成结算单。

巢湖医统天下按照结算单,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齐鲁制药及其关联的山东万润医药、合肥永吉医药、上海麦卡森医药、长春欣盛医药等公司。同时,巢湖医统天下先后委托两家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上述个体工商户,按照结算单金额9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巢湖医统天下。

齐鲁制药及其关联公司收到发票后按照结算单金额转账至巢湖医统天下,巢湖医统天下再按照结算单金额的91%,转账至齐鲁制药各省事业部实际掌控的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中,完成资金回流。

财联社记者查阅工商资料获悉,巢湖医统天下系医统天下(北京)全资子公司,但已于2024年2月18日被吊销。冯立欣除是巢湖医统天下受益所有人及实控人外,还曾在2018年11月9日前担任过医统天下(北京)法人代表。

财联社记者电话联系齐鲁制药方面问询该事件详情,但并未从公司方面获得回应。

有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分析认为,齐鲁制药方面可能把一些钱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转到了体外,通过这种贸易支出公司不便列支出来的钱。根据该判决书内容无法判断这部分钱的最终用途,但一般来说医药企业可能会用于支付给医药代理商、医务人员的灰色费用,也可能在融资成本很高,即利息超过贷款基准利率4倍的情况下,偿还利息。

而自2024年以来,齐鲁制药作为被告或被上诉人涉及的案件至少有5起,与买卖合同纠纷、劳动关系纠纷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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