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证监局网站披露行政监管信息,因未能有效规范研究所个别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华安证券研究所负责人尹沿技被出具警示函。原文如下:
尹沿技:
经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未能有效规范研究所个别工作人员执业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你作为华安证券研究所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安徽证监局
2025年2月11日
天眼查信息显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1年,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华安证券为安徽省属一级企业,前身是 1991 年成立的安徽省证券公司,安徽省第一家专营证券机构。2001 年,在整合原安徽省证券公司、安徽证券交易中心的证券类资产的基础上,增资扩股成立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安徽省最早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此后,公司经历综合治理和多次增资扩股,于2012 年整体变更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909)。
来源:安徽证监局、天眼查、公司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