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4日,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其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公告显示,正荣地产旗下四家子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不同地区的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包括长沙正泽置业有限公司涉案金额48.02万元,南京招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案金额123.16万元,正荣御尊(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涉案金额20.29万元元,以及正荣财富(福建)置业有限公司涉案金额43.83万元。
同时,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金明捷,以及财务负责人宋喜娥均被限制高消费,涉及多个法院。
公告提到,公司正在与相关机构就被限制高消费情况积极了解与沟通,上述事项暂未对 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债务逾期、重大诉讼(仲裁)、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高消费等情况,部分债券付息安排使用宽限期,相关风险尚未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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