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进入他人装修别墅摔伤索赔16万,判决:无权索赔,驳回诉求

去年12月,红星新闻曾报道《男子进入他人装修中的别墅摔伤 起诉房主、物业索赔16万余元》的消息。

近日,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原告贸然闯入他人正在装修的房屋,无权向被告主张赔偿,驳回其诉讼请求。

房主张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这个结果很满意,法官秉公执法、坚持正义。原告纪先生则认为,房主违规装修、未设置围挡导致自己摔伤,不接受这个判决结果,会坚决上诉。

▲张先生的别墅。受访者供图

▲张先生的别墅。受访者供图

有律师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法官未支持原告诉求的主要原因,是认为装修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与伤者受到的损害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贸然闯入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关键因素。

男子进入他人正装修别墅摔伤

向房主及物业索赔16万元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去年6月,纪先生自行进入苏州一栋正在装修的别墅,结果不慎摔入地下室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十多万元。出院后,他将物业和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6万余元。

判决书中提到,别墅主人张先生在装修时对地下室采光井玻璃进行整体更换。案发当天下午5时多,装修工人离场,在采光井地面部分用纸板覆盖。

判决书还提到,从事装修工作的纪先生在小区闲逛时看到该别墅正在装修,“便步入院内随意看看装修风格,包括设计”,在落地窗户边往屋内看时踩到覆盖采光井的纸板,跌落到负一楼地下室昏迷。他苏醒后走到地下车库并遇到朋友,被送到医院救治。纪先生要求物业和房主张先生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暂计161968.77元。

纪先生认为,采光井不在房屋产权范围内,属张先生违规改建,未设置围挡或警示标志,导致纪先生不慎跌落。张先生违规施工挖掘一楼与地下室之间通道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未予以制止。

房主张先生则认为,产权证记载有地下室面积,采光井系地下室的附属物。物业巡视员每天都对装修进行巡视,若发现有违规,会及时制止。纪先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他人私人领域,且自己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受伤。

▲纪先生摔下地下室的位置,当时此处没有玻璃。受访者供图

▲纪先生摔下地下室的位置,当时此处没有玻璃。受访者供图

法院认定伤者无权向房主索赔

伤者:将会上诉

法院一审判决书中提到,本案案涉房屋正在装修,庭院内堆满了水泥、木板等建筑材料,原告纪先生作为无关人员,本身不应随意进入他人私人领域。原告纪先生作为装饰装修人员,更应知道装修工地不允许人员随意进出,原告纪先生仍贸然闯入,且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故原告纪先生无权向被告主张赔偿,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此外,原告主张被告存在违规改建行为,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院不予认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纪先生的诉讼请求。

3月14日,别墅主人张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这个结果很满意,法官秉公执法、坚持正义。此前,张先生一直表示拒绝调解,认为自己在该案件中没有责任,不接受承担任何赔偿。

纪先生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不接受这个结果,会坚决上诉。别墅主人存在违规改建,并且没有设置任何提醒,应该承担责任。

律师说法:

装修违规与摔伤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北京伟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虎才认为,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他人住宅,原告未经允许随意进入他人正在装修的住宅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注意到装修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被告装修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与原告受到的损害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从判决结果来看,法院主要基于原告纪某擅自闯入私人装修领域且未履行谨慎注意义务,存在过错,认定其无权向被告主张赔偿。虽然房主可能存在违规改建,在采光井边未设置围挡或警示标志等存在过错,但原告擅自闯入这一行为在先,切断了房主可能的违规行为与原告摔伤之间的直接因果联系,符合过错责任认定原则。

付建认为,关于原告提出的房主装修不合规及未设防护措施问题,法院可能认为原告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因素与自身摔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原告未提供相关证据,所以法院未予认定,这也体现了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从现有信息看,原告贸然闯入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关键因素,使得违规行为与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明确关系,这也是法院未支持原告诉求的原因之一。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刘亚洲 实习生 张昊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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