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赤水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小区业主群内发布“嘉豪春天出现人贩子”信息。经核查该信息为不实信息。
原来,是信息发布者周某在其他群看到类似信息,未经核实真假便将其转发,并添加“嘉豪春天出现人贩子”文字内容,导致部分群众信以为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民警对周某进行普法宣传后,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当网络言行,主动向公安机关保证不再编造、传播不实信息,并将在业主群进行澄清,防止谣言信息进一步扩散。
3月16日,赤水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小区业主群内发布“嘉豪春天出现人贩子”信息。经核查该信息为不实信息。
原来,是信息发布者周某在其他群看到类似信息,未经核实真假便将其转发,并添加“嘉豪春天出现人贩子”文字内容,导致部分群众信以为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民警对周某进行普法宣传后,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当网络言行,主动向公安机关保证不再编造、传播不实信息,并将在业主群进行澄清,防止谣言信息进一步扩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赤水公安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面对真假难辨的网络信息,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擦亮眼睛、理性判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