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公示在互联网上流传,引发舆论关注。
该公示称,罪犯周某某,1931年6月9日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县,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在收监执行过程中,邵阳县看守所以周某某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建议对周某某暂予监外执行。
能实施犯罪却生活不能自理?获刑十五年却只能监外执行?高龄犯罪,就能“逍遥法外”吗?公众的这些质疑,能否得到合理的答案?
为此,看看新闻Knews记者实地走访案发地湖南省邵阳县下花桥镇,了解详情。村民们见到陌生面孔,就猜出了我们的来意。许多村民坦言,周某某此前的口碑一直不错,出了这样的事情,大家都感到非常震惊。
经过走访,记者了解到,这件事情发生在三年前。当时91岁的周某某,是在自己家中实施的犯罪。受害女孩是同村人,当时10岁左右。女孩的父母外出务工,其日常由爷爷奶奶照顾。
因受害人系农村留守幼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周某某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但有多位村民向记者证实,案发后,周某某始终未被收押。最初,有村民偶尔能看到他在村里活动。但近两年,周某某的身体明显变差。2024年案件正式宣判的时候,他已经不能自主行走。
在村民的指引下,我们找到了周某某的住处。几年前,周某某的儿子在老宅处为其搭建了一间简易平房。房间临路而建,没有院墙。记者抵达现场后发现,房门半掩着,只有周某某本人在家。
我们尝试与其交流,但沟通并不顺畅。93岁的周某某行动困难,需要借助板凳才能挪动。
有村民透露,如今周某某一个人住,起居饮食甚至如厕都在这间屋子里。还有村民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2024年法院判决后,有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上门了几次,看到周某某当下的状态,就没有将其带走。
根据相关规定,在法院公示结束后,若确定对周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将由社区矫治机构对其进行社区矫治。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邵阳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尚没有收到对周某某进行社区矫治的正式文书。
我们抵达当地时,已经是法院贴出暂予监外执行公示的两周之后。周某某的邻居告诉我们,最近经常看到有公检法的工作人员上门。有关部门究竟会对周某某采取何种刑罚执行措施,我们暂时不得而知。
在上海监狱学会副会长刘崇亮看来,本案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因周某某年龄较大,作案时明明有犯罪能力,判决时又似乎已失去了自主能力;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判决时已顶格处罚,但是在执行时好像又不适合收押监狱执行。这些冲突,也是公众对该案高度关注的原因。
周某某是否适合收押执行刑罚,暂予监外执行到底有没有社会危害性?应该有更权威的医学评估、更严密的行为监控。司法机关不仅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更要关注执行结果对于公众和舆论的示范效应。这既考验着当地的司法执行能力,也将为今后的司法实践带来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