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近期
春季风干物燥
也是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期
稍有不慎
就会引发山火
导致“引火烧身”
有人就因此被行拘
案例就在身边
警示就在眼前
案例一
2025年1月21日,潜山杨某某在自家房屋附近山头清理杂草时,休息期间将一根烟头随手丢到路边草丛中,由于山上枯草过多,最终烟头复燃引发山火。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2025年3月1日,潜山储某某在自家房屋附近山头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燃随身携带的一捆香纸,因风势较大最终引发火情。
目前,犯罪嫌疑人储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2025年1月14日下午13时许,岳西县莲云乡珠屋村发生火情。经公安机关调查,系和平乡一村民刘某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到珠屋村租种的稻田里燃烧秸秆、杂草,造成林地边缘过火面积达1623平方米。2025年1月17日,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四
2025年1月23日中午12时左右,中关镇一村民储某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到北山村“狮形山场”上坟祭祀,期间点燃携带的烟花爆竹引燃周边杂草,燃烧的过程持续30分钟,被中关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人员巡查发现,并将明火扑灭。2025年1月23日,储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五
2025年1月23日10时许,白帽镇一村民刘某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到江河村境内上坟山烧香,不慎将引燃的香碰倒点燃旁边的爆竹,继而引燃坟墓周边杂草和树木,造成山林起火,过火面积929平方米。2025年1月26日,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六
2025年3月19日13时许,响肠镇一村民王某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在自家茶叶地内归拢枯枝落叶后进行焚烧,导致周边山林起火,经鉴定,过火面积达7178.12平方米,过火点属于林地。2025年3月20日,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七
2025年3月21日中午,太湖县小池镇海会村刘屋村民组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调查系该村村民刘某上坟祭祀引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
案例八
2025年3月21日下午,太湖县江塘乡五星村陈锡村民组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调查系该村村民陈某上坟祭祀引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
02
3月23日
池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
关于启动森林火灾防范应对
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详情如下
关于启动森林火灾防范应对
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有关单位:
3月22日21时,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通知(皖森防指〔2025〕1号),决定2025年3月22日10时起,对我市启动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目前我市处于清明祭祖高峰期,为深入贯彻省、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防范应对各项措施,池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3月23日9时启动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
1.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宣传、应急、林业、民政、文旅等有关单位要全面利用各自行业平台资源。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和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公交站牌等平台要循环播放禁火令及宣传片、宣传标语,倡导文明祭祀,杜绝违规用火。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例的处置曝光力度,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和物候特征,强化监测预警,严控火源,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逐级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人群等返乡祭祖人员的宣传警示教育,乡镇(街道)、村组要加大巡查巡护力度与密度,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强化初起火情快速控制和信息上报。
3.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准备,刚性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信息报告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要求,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将对各地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执行不力导致较大火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池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5年3月23日
来源:安庆公安、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