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小学14050买单反只值631?相关回应不该顾左右而言他

近日,有网友反映,2023年四川省石棉县希望小学采购的“松典相机”中标价格14050元,而该相机网络售价仅631元,质疑其中标价格不合理。《四川省石棉县希望小学灾后恢复项目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显示,该校采购松典单反照相机2台,型号为DC201S,单价14050元,共28100元。此外,采购清单中还包含一款“麦邦除颤仪AED7000S”,单价29500元,目前网购售价11000元。

采购价高达14050元的相机,网络售价竟然只有631元?如果网传信息属实,两者之间的差价高达20倍,如此“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简直令人发指。网友对此提出质疑,既在情理之中,也在法理之中——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政府采购的初衷在于规范政府购买行为、节约财政资金。涉及公共财政支出,公众有权了解政府花了什么钱、办了什么事,其中容不得任何“暗箱操作”。

面对质疑,石棉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网上消息不实,学校正配合相关部门草拟回应,其他情况暂不便回应。到底有什么隐情,目前仍不得而知。相比之下,供应商虽然作出了解释,但相关解释却让人“看不懂”。采购合同供应商成都彩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采购国内生产的单反相机,他们提供的“松典相机”被学校认为达不到使用需求,因此“我们又单独采购了两台符合甲方使用需求的相机,同等价格一万多块钱的,交给业主方,我们提供了四台相机”。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由此不难看出,即使供应商真的“提供了四台相机”,如此“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本身就涉嫌招投标违法。更重要的是,既然双方已经签订招投标合同并对外公示,“松典相机”为什么又会被学校认为达不到使用需求?难道在签订合同之前,学校没有对这款产品进行过调查了解吗?倘若如此,这样的招投标是否太过儿戏?

此次事件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一方面是因为高达20倍的差价太过离奇,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涉事学校特殊的身份,以及采购设备特殊的时间节点。姑且不论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猫腻,一个希望小学,有必要如此大手笔采购价格不菲的单反相机吗?更何况,此次采购发生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当此之时,宝贵的财政资金更应“花在刀刃上”,如此大手大脚的政府采购行为,怎能不令人为之心痛?

单价相差20倍的相机令人望而生疑,面对舆论质疑,需要验明正身的绝不仅仅是两部相机。涉及公共利益,政府采购的每一笔支出都应该合理高效,这才是公众关注的重点,也是政府采购取信于民的关键。对此,当地相关部门有必要作出进一步回应,不应丢下一句“网上消息不实”就此了事。

特约评论员 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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