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19万元购“德国造”入户门,装修完了还没发货

封面新闻记者 杨芮雯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原本以为选择知名品牌能安心,可万万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糟心的事情。”

近日,上海市民马女士无奈地向封面新闻记者倾诉,去年,她在装修新居时,精心挑选了一扇价值19万元的德国诺布莱斯品牌入户门,并于2024年5月全额支付了款项。

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在收到甲方100%货款且经技术确认后的180日内,需完成交货准备。然而,在随后的数月里,商家却以“受疫情、战争以及极端气候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欧洲多种原材料严重短缺,进而影响正常生产”为由,一再拖延交货时间。同时,商家还以“定制类产品无法退货”为由,拒绝了马女士的全额退款要求。直至发稿前,马女士仍未收到定制的入户门。

“这个月我的新家装修已经全部完成,就差这扇门了,我到底该怎么入住呢?”马女士满心焦虑地表示,原本一家人期待已久的乔迁之喜,却因为这扇迟迟未到的入户门而一拖再拖,满心的喜悦也被浇灭了。

# 投诉 #

19万元购德国制造入户门

交付时间一拖再拖

上海市民马女士向封面新闻记者投诉,去年,她着手装修新家,经朋友推荐订购了一扇德国诺布莱斯品牌的入户门。很快,马女士与诺布莱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于去年5月全款支付了19万元货款。根据协议内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100%货款,并经技术确认后的180日内完成交货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内并未明确体现具体交货期限。

“他们曾在线上明确告知交货时间。”马女士向记者展示聊天记录,去年6月5日,在确认门样样式后,销售方对接人曾解释,这扇定制门为手工制作,一般周期在6个月(工作月),加上德国一个月的暑期公共假期,大概能在2025年1月交货。

商家第一次明确预计2025年1月到货

商家第一次明确预计2025年1月到货

然而,意料之外的纠纷随之而来。

马女士称,在约定交货期限逐渐临近之时,她忽然接到公司正式延期交货的情况说明,说明内容显示因受德国疫情影响公司人力和原材料短缺,德国总部计划于2月28日完成交付。

商家延期交货情况说明

商家延期交货情况说明

对于这种解释,马女士自然是无法接受的,“我问他们要相关证明材料,也没有提供给我。”即便她表达了抗议,在后续沟通中,商户仍以上述理由将工厂交货时间再次推迟到了3月底,并承诺争取在4月15日前安装完成,同时附带免费安装临时门、赠送终身免费质保和人脸识别系统以及退还10%合同款等补偿性条件。

对此,马女士感到十分焦虑,去年5月付全款买的门,等待了近一年具体到货日期也未可知。“整个屋子就缺一扇门”,导致她乔迁计划也跟着一拖再拖。

“万一他们继续推迟发货,或者到货后尺寸不合适、货不对板等问题出现,那我什么时候才能顺利搬家?”她希望销售方退回自己支付的全部货款、给予延迟发货的赔偿,或给到其他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商家回应 #

正在履约

定制产品无法退款

公开资料显示,诺布莱斯(Noblesse)是1973年成立的德国入户门品牌,总部位于德国哈根巴赫市。诺布莱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是诺布莱斯(德国)在中国的合法代表,并拥有在中国独家使用诺布莱斯商标的权利。

记者随即拨打了业务对接人刘小姐的电话。在记者表明身份后,电话中换了一位男士来回应。对于记者核实马女士投诉的问题,对方表示:“我们现在已经在履约的过程中了,而且我们这个月底就会发货。我们一直在正常推进履约的工作,也一直在和业主保持沟通。所以说,不存在不知道交货时间的问题。”

对于马女士要求退货的诉求,该工作人员回应称:“定制类产品是无法退回全款的,因为这些都是量身定制的产品。如果她想要退款,我们可以商量,看看怎么退、退多少比较合适。”

当记者试图进一步提问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之前的回答并不代表公司。随后,记者第二次拨打电话询问导致推迟发货的“德国疫情”是什么疫情,销售方工作人员明确拒绝回答记者的提问。

# 律师说法 #

不可抗力并非商家一面说辞

消费者有权要求退回已支付费用

记者注意到,双方签订的购门合同明确提到,若发生不可抗力,受不可抗力影响义务相关履行时间应当顺延,义务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未履行部分对应款项,未支付的无需支付,已支付的无需退还。其中的不可抗力包含战争、大规模传染病、由于重大公共疫情原因引起的原料短缺等问题。

合同规定战争、疫情等不可抗力相关责任说明

合同规定战争、疫情等不可抗力相关责任说明

商家以“德国疫情”为由延迟交货时间并拒绝退款的行为是否合理?该合同内容是否合规?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据他解释,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这意味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只不过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

“如果合同约定因不可抗力不给退款,这显属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赵良善强调,疫情肯定需要国家出相关文件才算得上不可抗力,而非仅凭商家单方认定,当影响生产进度需要重新协商交货日期时,销售方也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不可抗力相应证明材料。

# 最新进展 #

双方协商一致

预计4月10日前交货

3月25日下午,马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商家告知,门体即将从德国工厂提货,将尽快安排空运回国,而门的其他部件包括副框和门框固定、铜饰面预计在4月1号一周内发出,4月10号前收尾完成。

“感谢记者对此事的关注。”马女士说,自己已和商家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确定商家将于2025年4月10日前(包含当日)向甲方提供约定货物(入户铜门),且必须符合安装条件,同时新增了货物延误的赔偿条件,目前销售方已盖章同意。

封面新闻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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