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再点名!30多名医护主动上交“讲课费”,医疗反腐已深入临床一线

「北碚区中医院门诊部副主任李某,为某药品公司进行带有药品宣传性质的授课,收受该公司以『讲课费』名义支付的礼金 1.7 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最近,重庆市纪委监委机关公众号「风正巴渝」发文,再次点名以「讲课费」名义收受医药企业礼金的行为。

「风正巴渝」截图

「风正巴渝」截图

上面提到的案例发生后,重庆市北碚区以此为切入点,严查医疗领域违规收取「讲课费」问题。

2024 年以来,对区内 5 家医疗机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诱导消费、不合理诊疗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全区 30 余名医务人员主动上交「讲课费」。

「讲课费」,这个对于医生来说并不陌生的名词,正在变得越来越烫手。

中纪委多次点名,已有主任因「讲课费」被罚

2025 年 3 月 20 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深度关注 | 破除「障眼法」揭开「隐身衣」》一文,重点披露了以咨询费、讲课费等名义变相收送礼的行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截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截图

文章提到,在查处案件中发现,一些变相送礼行为常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出现。

有的表现为劳务不真实,即收礼方并未实际提供相应劳务,送礼方却以这些名义支付费用;有的表现为费用超标准,即收礼方虽然提供了劳务,但送礼方所支付的费用却远超相关规定所允许的范围,同样构成了变相送礼。

此外,除传统的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外,还出现了以培训费、评审费、顾问费、审稿费等名义进行利益输送的新形式。

这已经不是中纪委第一次发文点名「讲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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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12 月,中纪委连续 3 天点名「讲课费」(图源:官网截图)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最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新增条款特别提及了「讲课费」。

总的来说,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仅如此,中纪委官网在此前解析中还特别提到,应当注意「送」与「收」存在对应关系,对于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收礼的,也要给予相应处分。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针对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党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医生可以不受到《条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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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图源:视觉中国)

「风正巴渝」就曾公布过这样一则案例。

顾某,男,中共党员,某区公立医院科室主任。据群众反映,顾某曾在一年内收到了 30 多笔备注有「讲课费」「咨询费」的转账。

为查清问题,该区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找到向顾某支付相关费用的某医药公司负责人赵某(中共党员)了解情况。

尽管赵某辩称:「顾主任具有深厚的理论背景和优秀的专业能力,我们邀请他到公司授课是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关于技术上的咨询费用,都是劳务报酬。」

但核查组调取相关资料,发现该公司培训内容空泛、科研协作不实,培训时长也存在造假,证明实际上没有开展这些培训的必要。

顾某认为,自己多次利用周末时间开展授课指导,确实付出了劳动和专业知识,这是理应获得的报酬。

但核查组指出:「该公司与你管理的科室本就有业务往来,在你并未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情况下,为什么他们仍以每学时 1000 元的标准向你支付讲课费?这远超相关规定标准。另外,为何实际授课 4 学时,却以 8 学时向你支付讲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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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风正巴渝

最终,顾某被查明在未向单位领导报备的情况下,2020 年至 2023 年期间多次接受该区某医药公司负责人赵某(中共党员)邀请,参与其组织的培训讲座、科研协作等活动,收受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超标准所送礼金 4.8 万余元。

2024 年 4 月,顾某因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赵某因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严查医药「微腐败」,对医生有什么影响?

在早年间的一些医药反腐工作报道中,人们看到的常常是类似于「双百院长」这样的「大老虎」:原云南省某三甲医院院长王天朝在任 10 年,受贿 1.16 亿,还另有 100 套房产,100 个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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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朝受贿案开庭(图源:云南卫视)

俗话说「苍蝇腿也是肉」,而在反腐中有这样一句话:「老虎苍蝇一起打」。

去年 11 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惩治「微腐败」须用铁拳头》一文,点名医疗「微腐败」。文章表示,腐败存量未清、「拍蝇」仍需加力;「微腐败」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农业农村等各领域,仍然呈现量多面广典型特征。

所谓「微腐败」,《人民论坛》曾发文指出,「微腐败」大多发生于基层治理场域,涉案财物价值不大,多以人际交往中「礼尚往来」为掩护,容易与人情往来混淆,隐蔽性比较强,在医疗卫生管理等方面表现比较突出,值得重点关注。

去年,药监局发布《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收紧了医药代表的职业准入门槛,提出医药代表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对药企、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提出了 18 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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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条禁止性情形

这正是一场从社会层面入手、以医药代表为切点的反腐行动。但同时,也对临床医生做出了细致的规定与要求。

而在院内层面,「讲课费」成为了关注重点之一。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14 部门印发的《2024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中特别提到,要重点关注假借学术讲课取酬等方式收受回扣的问题,以「站台式讲课」「餐桌式会议」等为切入点,深入整治接受医药企业变相利益输送的行为。

如今,这场医药反腐风暴早已深入行业的各个细枝末节。对于普通医生来说,一些往常可能被忽视的细节也变得至关重要。

在医药反腐风暴中,临床医生该怎么做?我们整理了以下 3 张表格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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