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入室抢婴案”开庭,被害人:我要质问人贩子还有没有其他受害者

4月2日上午9时,“山东入室抢婴案”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吕某、王某、袁某被控拐卖儿童罪。

“我要在法庭上质问他们,到底还有其他受害者吗?”开庭前,准备进入法庭的被害人姜甲儒说道。

案件起诉书显示,检察院审查后查明,2006年12月4日凌晨1点,曾某、吕某、王某三人持械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被害人姜甲儒家中,在暴力控制了姜甲儒的爷爷奶奶后,将8个月大的被害人姜甲儒从床上抱走。次日,被告人曾某、吕某以28600元的价格将姜甲儒卖给涉案夫妇,所得赃款被曾某、吕某、王某3人瓜分。另一名被告人袁某系姜甲儒爷爷奶奶同村村民,系其提供信息并带领他们进行了踩点。

2024年1月,4人落网。起诉书显示,4人在本案被捕前均有案底。3名闯入姜甲儒家中的犯罪嫌疑人都曾因为盗窃罪被判刑,其中还有2人犯过强奸罪及脱逃罪,被判刑期累计最长的王某刑期达23年。

4月1日,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接受媒体采访讲述寻亲艰辛,在讲到开车曾险些掉入悬崖时,其情绪激动,手腿发抖,后失声痛哭。她说,孩子被抢走对父母和家庭造成的伤痛,外人是难以体会的,希望严惩以震慑犯罪份子。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